
1中國文明研究的緣起
中國文明的研究,對我來說已經二十多年了。大約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着蘇聯解體,世界政治向「後冷戰」轉軌,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1927—2008)於1993年在《外交》雜誌上發表一篇題為《文明的衝突?》的論文,第一次闡發自己的「文明衝突理論」,以為未來世界的衝突將不再是意識形態主導,而是各個文明之間持續不斷的衝突推動歷史演變。文章一經發表,迅即引起各國學者激烈反應,贊成者有之,反對者更多。
三年後,亨廷頓於1996年將這篇論文擴展為一本專著出版,題為《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以為在冷戰後的世界,文化、宗教的差異而非意識形態的分歧將導致世界幾大文明之間激烈的競爭、衝突甚至戰爭。
基於這樣的判斷,亨廷頓接續幾十年前英國學者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在其名著《歷史研究》中給文明歸類的思路,將世界主要文明劃分為七大或八大文明,即西方文明、中華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蘭文明、東正教文明、拉美文明,還有非洲文明。在亨廷頓看來,這些不同的文明將取代先前的意識形態爭論,並主導世界政治發展,世界衝突的根源將是文化;各個文明之間的分界線將成為未來的戰線。
正如亨廷頓自己所意識到的那樣,「中國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中國人對其文明的獨特性和成就亦有非常清楚的意識。中國學者因此十分自然地從文明的角度來思考問題,並且將世界看作是一個具有各種不同文明的、而且有時是相互競爭的文明世界」。
理論上可以不相信亨廷頓的歸類,更不必相信他的分析,但事實很快證明了亨廷頓「文明衝突」理論的解釋力。進入21世紀後,迅即發生了改變歷史走向的「9·11」事件,具有伊斯蘭極端主義背景的本·拉登策劃了2001年9月11日劫持客機襲擊美國紐約世界貿易中心和華盛頓五角大樓的恐怖事件。事實證明了亨廷頓「文明衝突」理論的有效性,因而先前對亨廷頓質疑的聲音在減少,認同的主張在增加。
大約20世紀90年代中期,也就是亨廷頓「文明衝突」論提出不久,我所在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就組織了一個跨學科的文明研究課題組,而我也就此開始了中國文明的研究。這也是這部《更生:中國文明與人文精神重塑》的寫作緣起,主要是針對亨廷頓對中國文明的判斷,以及中國文明是否會和西方基督教文明發生激烈衝突的討論。當然,這些討論都是在歷史學的範疇,不涉及國際關係、國際政治等。
2中國文明源於地方
討論儒家思想以及中國文明,不能不簡略地從源頭上說起。
中國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幾個文明之一。考古學的發現已經追溯很遠,但大體上還在傳世文獻提及的「三皇五帝」「夏商周」這個大時段。「三皇五帝」為傳說時期,「夏商周」大概屬於孔子所說的「所見所聞所傳聞」,這大概也符合孟子所說的「王者之跡息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由文學想像進而史學實錄。換言之,中國文明與世界其他文明一樣,都有一個含混不清的蒙昧時代,然後漸漸開悟有了理性,終於走出神話、走出傳說,開啟了人類理性歷史時代。
人類最初的經歷應該大致相同,因為自然環境的原因,可以有人種的區別,生活方式的不同,但人之所以為人總要遇到人類必須面對的共同問題,如生活物資的儲備,漸漸發生了動物馴養、植物優選,對自然的觀察,記錄時間,區分時間。更重要的是,在整個生物界,人類並不為王,並不是最兇猛的物種,人類在面對來自其他物種以及大自然的傷害時個體很難應對,於是人類形成之初最大的難題就是如何組織起來,從個體變為集體,從一人變為多人。所以,共同體的意識在人類形成之初就發生了,而集結眾人之力去應對危險則是人類高於其他生物的關鍵。
人類共同體的發生,在最初時期是非常小的,個體所能觸及的範圍不可能很大,這些小的共同體經過數百萬年的發展由小而大、漸漸集結,形成一些大的共同體,有差別、有等級的社會也就漸漸形成,而這裏面的關鍵就是血緣。血緣、婚姻成為彼此聯繫的紐帶,也是遠近親疏的依據。我們讀有關夏商時期的史料,讀近代以來待開化周邊族群,以及世界各地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對各個待開化族群狀況的調查並不難體會這種社會情形,他們不可能有共同的文化記憶,他們的記憶都是具體而微的;但是人類的基本問題即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又是人類所面臨的共同問題,他們的解決方案因地域差異而不同,不同的只是原料、天然條件,而不是人為的加工、掩飾。
就中國歷史而言,這一個大的時間段現在要想將其具化還比較困難,「史闕有間,文獻不足征」是根本原因。那時的人們儘管在創造着歷史,但他們絕不會想到為後世留存更多的證據,即便到了現在,人類社會儘管有了專業的史學機構、史學人才,創造歷史的人也不會顧忌後世研究歷史的人,更不會為留存證據而創造歷史。歷史的創造都在不經意間,不經意間的歷史也不可能有多少有意識的證據。我們現在閱讀有關夏商周的史料,結合現代考古學的成績,大致能體會出夏商周三代的大概,那確實是中國文明的草創時期,當然也是不斷密集、不斷細化、不斷豐富的過程。
大致而言,夏商周三代並不是截然的前後相續,他們之間有相當長的「共同享有的時間」。舉例而言,商在商湯滅夏桀建立商朝前屬於夏的方國,在夏朝體制里存在了很多年,我們現在可以稱之為「先商時期」。商朝的存在為公元前17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而接續商朝的周朝為公元前11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但「先周」的歷史可以往前追溯很遠,周很長時間屬於商朝的方國,至商朝晚期周人部族首領甚至與殷商王朝結成了姻親,有比較密切的政治關係。換言之,商周兩朝共同享有的時間其實更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