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費聲福為嚴家祺《三個法庭》繪製的連環畫封面
要為「天安門事件」翻案是許許多多人的共同願望。1979年9月出版的《中國青年》雜誌上,也發出了為「天安門事件」翻案的呼聲。不過,《三個法庭》中為「天安門事件」翻案,是在中國的報紙上第一次發表的。
這篇文章的發表,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很大反響。《光明日報》收到了數百封來信,讚揚這篇文章。在這篇文章發表後一個多月的11月10日,中國共產黨召開了中央工作會議。華國鋒派與鄧小平、陳雲、王震等老人經過一年多有進有退的較量,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上,專門討論了「文化大革命」中遺留的問題,包括「天安門事件」。1978年11月10日,中央工作會議在京西賓館開幕。第二天,進行分組討論。譚震林、付崇碧、李昌、陳再道就提出要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第三天,陳雲在小組會發言中提出了「六個歷史遺留問題」,其中就包括「天安門事件」問題。呂正操等也在小組會上要求為「天安門事件」平反。
在陳雲發言後一兩天內,在葉劍英的推動下,華國鋒直接向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林乎加佈置,11月14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在常委擴大會議上宣佈:「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沉痛悼念敬愛的周總理,憤怒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行動。對於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11月15日,《北京日報》刊登了北京市委擴大會議為閉幕的消息,其中上面一段文字從正面肯定了1976年的「天安門事件」。《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和《光明日報》總編輯楊西光決定,把北京市委擴大會議閉幕消息中的一些話摘錄出來,以《中共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為標題,第二天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上發表出來。16日,《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實際上公開宣佈「天安門事件」平反。
從我家到于光遠家只有步行三分鐘距離。1976年天安門事件時,我每一天都把天安門廣場的詩詞抄下來幾首,讀給于光遠聽,而且,每次都在他家取暖的蜂窩煤爐子上燒掉我抄寫的紙片。于光遠也多次來我家。1978年11月15日一天,于光遠正在京西賓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胡績偉、楊西光是與于光遠商量後,得到于光遠的支持後才決定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上為「天安門事件」翻案的。
11月17日,<人民日報>又報導了北京市公安局宣佈為388位因參加「天安門事件」被捕的人平反,稱這些人中沒有一個反革命分子,應給予徹底平反,恢復名譽。但實際上,許多單位仍以各種藉口給很多人留了尾巴。
配合為「天安門事件」受害者平反的宣傳,上海宗福先創作的反映「四五運動」的話劇《於無聲處》在上海演出後,於11月15日開始,在北京公演,引起了巨大反響。
《人民日報》還在11月17日刊登了,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文教研室以童懷周為名主編的《天安門詩抄》前言《革命人民的吶喊》,並選刊了天安門詩文。
在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過程中,與《人民日報》副總編輯王若水關係密切的幾個中青年記者、編輯為澄清事實真相,作了大量工作。11月21、22日,《人民日報》連載了由王永安等人撰寫、署名本報記者的長文《天安門事件真相——把「四人幫」利用<人民日報>顛倒的歷史再顛倒過來》,贏得了讀者巨大共鳴。
《中國青年報》則於11月21日發表評論員文章《偉大的四五運動》,文章說,「四五運動」的爆發,「是人民普遍覺悟的結果」,說明「中華民族大有希望」。
1978年11月25日,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代表中央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動,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
接着,一直為平反「天安門事件」奔走呼號和積極做準備的人,把他們的勞動成果奉獻給了社會:1979年初,吳鵬和王正義和我編輯的大型照片集《人民的悼念》出版了,繼之,《天安門詩抄》(童懷周編)、《天安門詩文選》、《心碑》出版了。記敘「天安門事件」的書籍《「四五運動」記實》、《偉大的「四五運動」》(陳子明、王軍濤等着)也出版了。
1977年1月,我已經寫好《「四五運動」記實》8萬字初稿。大慨是4月,我到朝陽門內大街的人民出版社要求出版(1976年6月「文革」期間,我寫的《能源》一書由科學出版社出版,也是這樣自己跑到出版社要求出版的)。出版社的一位負責人范用十分友好地對我說,這是「反革命事件」,你要小心,拿回去吧。1978年11月下旬,范用通知我,人民出版社要立即出版《「四五運動」記實》,因為篇幅太小,我請劉長林、李惠國、欒文華等一起,把書擴充到14萬字,於1979年4月出版,發行8萬冊。這是當時最完整記錄「天安門事件」的書。正因為《「四五運動」記實》的出版,才促使高皋開始寫《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發行150萬冊),其中詳細記述了「天安門事件」。
全國貪污腐敗、假冒偽劣的根源
今天的中國,許多混亂來源於在全國範圍內沒有正義標準,1989年6月3日和4日,北京並不存在「暴亂」。連這樣影響到「最高權力更迭」的大事,都可以閉着眼睛,不問是非,硬說發生了「暴亂」,那全國的貪污腐敗、假冒偽劣那不就成了「小事」了嗎?只有象1979年那樣為「天安門事件」翻案,恢復正義,才能在全中國確立「正義」的標準。1979年後的「改革開放」正是在「天安門事件」翻案後才得以推進的。只有有了「正義」的標準,人心順,道德行為才能廣泛傳播,社會公正才能確立起來。
我在為「天安門事件」翻案努力時,胡錦濤只是一心為了從甘肅調回北京而努力。1983年到1986年,我與胡錦濤同時在「全國青年聯合會」任職,胡錦濤是「主席」,我是「常委」。我在第一次「天安門事件」翻案後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在1979年胡耀邦主持的「理論務虛會」上作了「廢除黨和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終身制」的發言(《理論務虛會簡報1979年2月4日》)。在第二次「天安門事件」後開除出了共產黨、開除了工職,從此開始了20年的流亡生活。當年,胡錦濤只為了回北京,今天,他大權在握,竟竭力阻止「天安門事件」翻案、阻止我們回到自己的祖國。
我不信,「六四大屠殺」的真相能夠永遠掩蓋!我不信,「六四受難者」要永遠流血流淚!我不信,我們偉大的祖國會永遠沒有正義!
(香港《前哨》月刊2009年5月號,寫於200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