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饑荒(大紀元配圖)
喬培華女士在《信陽事件》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逼糧血案。
1959年9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裏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毒打,因傷勢過重,5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汪小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被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汪小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14歲的女兒王平榮,很快也餓死了。
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裏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兩個8歲、10歲小孩也先後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7天內先後死亡,家裏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20天後死去。
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被從家中搜出銀元28枚,遭毒打致死,留下3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被脫光了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毒打,6天後死亡,徐一家6口人隨後全部餓死。
晏灣小隊社員鐘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10天後死去。
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因交不出糧食,晏灣小隊社員余文周和15歲的女兒余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10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隊裏的大隊幹部讓飯,被認為瞧不起大隊幹部,他們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樑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後又用冷水淋凍,當場死亡,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10天後死去。
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10天後死亡。
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後不省人事,4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隊長徐志發,因沒有從村里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塗德懷,因無糧可交,遭毒打,10天後死亡。
羅灣小隊社員李良德,因無糧可交,被連續毒打5次,直至死亡。
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捆綁吊在樑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17歲)聲張,誣陷其宰殺耕牛,並將他捆綁起來毒打致死。
1960年1月8日,陳灣小隊54歲的社員李陳民,在家煮飯被幹部發現,以「糧食來源不明」罪,對其毒打,第二天就死亡。
1960年10月5日,信陽地委監委的一份報告中稱:光山縣縣委書記處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40多個農民,打死4人。光山縣公社一級幹部中親自主持和動手打人者佔93%。斛山公社一個黨委黨員親自拷打農民92人,打死4人。
槐店公社全社有社、大隊、小隊幹部1510人,打過人的就有628人。被打的有3528人,當場打死群眾558人,打後致死的636人,致殘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籤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捅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槐店公社為了完成徵購任務,窮盡一切手段,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食堂普遍停伙,死人現象相繼發生。劉文彩和公社黨委把食堂停伙死人歸於階級敵人的破壞,反瞞產鬥爭持續8個月之久。六七十天內粒米全無,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