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就思科(Cisco)涉嫌協助中共「金盾工程」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案舉行聽證會,雙方律師進行了口頭辯論。
這一刻,距離中共於1999年全面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已過去近27年;距離「金盾工程」於2001年啟動,也已過去25年。
從最初的商業合作,到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認定案件可進入審判,再到今天美國最高法院聽取辯論,這起案件早已不再只是一起普通商業訴訟,而是演變為全球科技倫理、企業責任、人權底線與國際法交匯處的一場歷史性審判。
它提出了一個讓人深思的問題:
一家美國科技巨頭,若為了進入中國市場,主動協助極權政權建立用於識別、監控、追蹤並打擊特定信仰群體的技術體系,究竟是在「做生意」,還是在「幫助迫害」?這個問題,不僅關係思科,也關系所有仍試圖在專制體制中「只談利益、不問代價」的跨國企業。
一、從第九巡迴法院到美國最高法院:思科案為何具有歷史意義?
2023年7月,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作出突破性裁決,推翻下級法院此前的駁回決定,允許法輪功學員針對思科的訴訟繼續推進。
第九巡迴法院法官瑪莎‧貝松(Marsha Berzon)在意見書中明確指出:若原告訴稱屬實,思科在明知中共極可能實施酷刑、任意拘留、失蹤和法外處決等國際法禁止行為的前提下,仍提供關鍵技術援助,其行為可能構成「幫助和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
這意味着,美國司法體系首次更明確地觸及一個關鍵原則——美國公司不能僅以「出售技術」之名,自動豁免其協助外國政權實施嚴重人權迫害的責任。
而2026年4月28日,這一案件進入更高層級,美國最高法院進一步舉行聽證並展開口頭辯論。
最高法院的介入,本身已釋放出強烈信號:科技公司在全球市場中的行為邊界,尤其涉及極權國家人權迫害時,可能被重新定義。
二、「金盾工程」:中共數字迫害體系的重要基礎
所謂「金盾工程」,於2001年由中共國務院批准,是中國公安系統全國性信息化與監控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不僅涉及網絡過濾,更被廣泛指向:
•身份識別
•數據整合
•實時追蹤
•群體分類
•異議監控
在原告指控中,思科不僅提供普通網絡設備,更被指控在設計、技術支持、系統升級、培訓等方面深度參與。
訴訟文件中尤其敏感的部分在於:思科被指控有意將針對法輪功群體的識別需求納入系統能力建設,使中共公安系統可更有效識別、定位、跟蹤並打壓法輪功學員。
如果這一點成立,那麼案件性質就不再是一般出口貿易,而是為特定群體迫害提供定向技術支持。
三、最危險的不是賣產品,而是把迫害需求產品化
該案公開最具爭議之處,不在於「賣設備」,而在於是否主動理解並迎合迫害需求。
外界長期質疑,思科曾在中國市場營銷中,把協助中共「鬥爭法輪功」的能力轉化為商業優勢。
這意味着什麼?
這意味着企業不再只是被動遵守環境規則,而可能主動將壓迫邏輯納入商業戰略。
這也是為何此案具有超越思科本身的象徵意義:若企業可以為了市場,把識別異議人士、壓制信仰群體視作解決方案之一,那麼商業倫理的底線將被徹底侵蝕。
四、13名原告背後,是無數無法被完整統計的生命代價
案件中的13名原告,包括至少一位美國公民。他們指控自己因被系統識別而遭拘押、酷刑或長期迫害。
但任何了解中共系統性鎮壓歷史的人都知道:13人只是法律文本中的樣本,而非迫害規模的全貌。
如果全國性數據庫與監控系統被用於鎖定「重點群體」,那麼它所波及的,可能遠遠超出個案。一個數碼化迫害體系的本質,是讓鎮壓更精準、更低成本、更持續。
而這正是現代科技被濫用於極權時最可怕之處:暴力未必減少,只是更高效。
五、思科的結局:市場未必保住,道德代價卻長期存在
思科當年藉助中國市場,一度取得高達約80%的中國市場份額。然而後來,在中共扶持本土企業戰略下,華為迅速崛起,思科份額跌至約1%,基本退出中國核心市場。
這一結果極具諷刺意味:幫助系統升級的人,最終也可能被系統替代。你提供技術,卻未必獲得長期信任;你放棄原則,卻可能永久留下爭議。
這正是「與魔鬼交易」的經典代價:先被需要,再被利用,最後被拋棄。
六、最高法院聽證釋放的真正警告
2026年的最高法院聽證,不只是思科的法律危機。它向整個西方商業界提出更深層問題:企業全球化,是否可以沒有倫理邊界?
如果一家美國企業在美國設計、推動、支持的技術,被用於外國政權的大規模人權迫害,那麼美國法律是否應追責?若答案逐漸趨向「是」,那麼未來所有科技公司都必須重新思考:
不是「我們能不能進入某市場」,而是「為了進入,我們失去了什麼」。
七、給西方企業的終極啟示:與中共做生意,不只是商業選擇,更可能是道德站隊
許多企業曾以為市場足夠大,風險可控;政治歸政治,商業歸商業。但思科案說明,在極權環境下,這種切割可能只是幻覺。當你提供的不是普通消費品,而是可被用於監控、壓制、迫害的能力時,你參與的就不再只是市場,而可能是協同作惡。
結語:正義或許漫長,但歷史會記賬
從第九巡迴法院,到2026年4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聽證,思科案已成為全球科技史、商業倫理史、人權法史上的關鍵案例。
中國人說:善惡有報。西方人說:正義可能遲到,但不會缺席。如今,這兩句話正在同一個案件中相遇。
思科今天面對的,不只是原告律師,也不僅是最高法院。它面對的,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年為了利潤而做出的選擇,究竟是商業擴張,還是協助罪惡?與魔鬼共舞者,最初往往以為自己掌控節奏;直到最後才發現,代價可能比利潤更久遠。而這,正是思科案留給所有西方企業最沉重的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