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成分不好,在特定的時期,決定了他的生存狀態。很小的時候,他就開始在街頭偷偷幫人擦皮鞋補貼家用。有個都市來的客戶,可憐他,額外給了他一塊巧克力做為獎賞,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東西,讓他夢想有一天能走出去,走到那裏。
出走,是那些年的趨勢,絕大部分都是青壯年,因為幼童和老人的體能難以走完那段路途。並且,哪怕是青壯年,成功率也不足百分之二十。
圍繞目的地的周邊市縣,通常有三條路可以選擇,其中兩條從深過去,另一條需要先入澳,再轉。無論哪一條,都需要躲避盯哨,只能日歇夜行,沿着秘密小路前進,緊要關頭必須隻身泅渡。運氣不好的,或溺亡,或被送返。
一九六零年,他剛滿十二歲。在這之前,為了向母親證明泅水能力,每天會在河裏苦練很長時間,一頭扎進水裏,能潛游五六十米遠,子彈也難打到。母親見了,才同意讓他闖蕩。
合適的出走時機,最好是晴天,晚上有月光。母親為他備了一塊老金,縫在褲襠里,乾糧是炒米加一條鹹魚。
「希望神佛保佑你能鹹魚翻身,永遠不要回來!」這是母親含淚給他的祝福。
陸路有驚無險,他竭盡全力,步伐能趕上同行的大人。只是到了澳關卡,命運開始在考驗他們。他排在隊伍靠前,感覺檢查員在排查同行人的黃金(這是偷渡的證據,有了它將無法獲得難民署的人道救援),趕忙伸手把縫好的金塊扯下來,讓它從褲管里滾落到地下,再用腳狠狠地踩進泥里。
等到警察問他,你怎麼證明自己需要救援?
他從懷裏掏出油紙包好的、一條被吃了大半的、只剩些骨架的鹹魚,說:我這些天就靠吃它來到這裏,渴了就喝溝里的髒水。我母親告訴我,我們是血肉同胞,你們會給我一條活路。我會做很多工,會擦皮鞋,會掃大街,會倒泔水桶。
警察看了一眼鹹魚,再仔細地看着他,然後對旁邊的檢查員點了下頭,放他過關了。
多年以後,那條鹹魚的樣子他仍然記得深刻,還有那塊被踩進泥里的黃金,那是他母親背着罪名藏起來的嫁妝,沉甸甸地跟隨了他五天五夜,但最後,它的價值卻輸給了一條爛鹹魚。
從那一刻起,他內心強烈地感知到:世間真正值錢的,是自身對未來世界的渴望,那裏藏着尊嚴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