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及前系主任、中大通識教育前主任。現任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訪問學人

迎秦者與避秦者的關鍵差別,不在肉身位置,在於論述的朝向。圖片取自鏡周刊
羅世宏教授就我〈為什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一文[1],先後發表了兩篇長文反駁,分別是2026年5月19日的「之一」與5月20日的「之二」[2]。對於他兩篇文章中關於德國護照、發言位置、亞里斯多德修辭學等較為技術性的指控,我不打算逐點回應;讀者若願意對讀兩篇原文,自可作出判斷。
這篇文章要處理的,是羅世宏論述真正的關鍵概念,也是他自己使用、但未深思的概念:「秦國」。
羅世宏指控我「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這個指控建立在一個對「秦」的特定理解上。但當我們仔細追問「什麼是秦」、「誰在避、誰在抗、誰在迎」,整個論述場域就會清楚起來。本文圍繞避秦、抗秦、迎秦這三個動詞展開。
一、避秦:一九七○年代的德國
讓我從一個個人經驗開始。上世紀1970年代我赴德國弗萊堡大學(Universität Freiburg)攻讀現象學博士。那是台灣戒嚴體制最嚴密的年代,《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第一百條仍在運作;國民黨政府對海外異議學生實施「黑名單」制度,禁止特定人士返台。歐洲、特別是德國,是當時海外台獨運動的重要根據地之一。
在弗萊堡,我認識了幾位台灣留學生。他們不是國民黨派來,而是政治難民意義上的避秦者;他們避的是國民黨威權之秦[3]。他們大多是台獨運動者,有些參與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WUFI)的歐洲支部[4],從事政治宣傳、組織串連、出版工作。他們留學德國的同時,把生命投入到推翻國民黨威權體制這件事上。
這群朋友里,有一位特別令我難忘。他研究做得很好,論文題目選定了,資料也讀完了,可就是遲遲不肯動筆。我問他:你為什麼不完成論文?他沉默了很久,然後說:論文寫完,學位拿到了,我就必須離開德國。但是,我沒有家可以回。
這句話我記了四十多年。
無家可歸。這是避秦者最根本的存在處境。他的肉身可以離開秦的領土,但他的家就在秦的領土上。離開了秦,就無家可回。回去等着他的,是黑名單、警總、《懲治叛亂條例》下的審訊與監禁。
這位朋友後來如何?我不知道,後來也沒有聯絡。台灣黑名單要等到1987年戒嚴解除、1992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之後才陸續解除[5]。在這段漫長的等待中,他選擇了拖延畢業,這是他能夠合法留在德國、不被遣返的少數方式之一。學術生涯被政治處境扭曲,這本身就是「秦」的具體後果。
在這群避秦的台灣朋友身上,我看見了流亡知識人最古典的處境:他們離開了現場,但他們從未停止抗秦。讀書是抗秦,研究是抗秦,寫作是抗秦,組織活動是抗秦。歐洲的台灣留學生在西德、瑞士、瑞典各地創辦刊物、舉辦論壇、串連歐洲議會的人權組織、寫信給歐洲報紙、與東德邊境另一邊的異議網絡接觸。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在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把台灣戒嚴體制的真相帶到那個體制的封鎖無法觸及的地方。
這就是抗秦。這個傳統在華人世界已有一段歷史。早在二十世紀中葉,廖文毅、王育德、史明等人就已在香港、東京建立流亡組織,史明在日本流亡了41年[6]。他們的肉身都離開了秦的領土,但他們的書寫、組織、見證從未停止。沒有人會說他們「避了秦卻要別人抗秦」。
二、抗秦:書寫即抗秦
羅世宏的核心指控是:「他是一個已經離開『秦國』的人,卻要求別人抵抗『秦國』。他自己避的是香港之秦,而他要求挺身抗秦的,則是台灣的2300萬人。」他把這個對比稱為「倫理矛盾」,與我對龍應台的指控「在結構上幾乎是完全等同的」。[7]
這段話似乎寫得有力,但內藏一個根本的範疇錯誤。
這個錯誤的關鍵在於:羅世宏把「抗秦」狹隘理解為單一的定義,即肉身留在秦的領土上、承擔軍事或鎮壓的直接風險。在這個定義下,所有離開現場的人都自動成為「避秦者」,他們對局勢的任何發言都帶有「要求別人代為承擔」的倫理瑕疵。
這個定義錯了。
「避秦」與「抗秦」不是互斥的兩件事。一個被迫離開現場的人,如果繼續書寫、出版、見證、揭露,他的朝向仍然是面對秦、揭露秦、抵抗秦的話語權壟斷。書寫即抗秦。這是流亡知識人最古典的位置。
湯瑪斯.曼1938年離開德國經瑞士流亡至美國,先居普林斯頓,1942年遷洛杉磯 Pacific Palisades;自1940年10月起至1945年5月,透過英國廣播公司(BBC)《德國聽眾!》(Deutsche Hörer!)系列廣播,每月對德國本土播送反納粹演說,前後55次[8]。索贊尼辛1974年被驅逐至西德,後遷蘇黎世,1976年定居美國佛蒙特州 Cavendish達18年;《古拉格群島》於1973至1975年在巴黎出版,向全世界揭露蘇聯勞改營體系[9]。米沃什1951年於巴黎請求政治庇護,在巴黎流亡期間用波蘭文寫成《被禁錮的心靈》,1953年出版,剖析極權如何收編知識人的靈魂[10]。鄭義從天安門事件後流亡海外,於漫長逃亡途中完成《紅色紀念碑》,揭露文革廣西大屠殺與人吃人事件,1993年於台灣首版[11]。廖亦武2011年自中國偷渡至德國,在柏林繼續寫六四回憶錄與中國底層見證[12]。沒有人會說他們「避了極權卻要別人抗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