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關於愈接近社會主義,敵人被愈多的論斷以及中央二——三月全會根據葉若夫報告所通過的決議,就被人加以利用,這就是鑽進國家保安機關的破壞者,以及無恥的野心家,他們開始以保衛黨的名義對黨和蘇維埃國家幹部、普通的蘇聯公民實行大規模恐怖。只指出一點就足以說明,被誣告為反革命罪行而被捕的人數在1937年較1936年增加了九倍多。
大家知道,粗暴專橫也涉及到黨的領導人員。十七次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是根據第十二次黨代會闡述的各項列寧主義原則而制訂的。這個黨章規定,凡需對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黨的監察委員會委員採取開除出黨的極端措施,"必須召開中央全會,並邀請所有候補委員、監察委員會全體委員列席",只有在這種黨員負責人會議上有三分之二的票數認為必需這樣做,才能將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開除出黨。由第十七次代表大會選出並在1937-1938年受逮捕的大多數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都被開除了黨籍,這是非法的,它粗暴地違犯了黨章,因為關於開除他們的問題從未在中央全會討論過。
在調查了某些所謂"特務"和"破壞者"案件後,現已查明,這些案件全系偽造。許多被捕者的供詞以及從事敵對活動的指控都是用慘無人道的折磨方法取得的。
正如當時政治局委員們告知我們的,斯大林當時並未把一些被誣告的政治家的許多聲明散發給大家看,這些政治家否認了自己的軍事審判庭上的供詞,要求對他們的案件進行客觀的調查。這樣的聲明很多,斯大林毫無疑問是知道這些聲明的。
中央委員們認為有必要向代表大會報告許許多多這類對十七次黨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所偽造的案件。
無恥挑撥,惡意偽造、罪惡破壞革命法制的例證就是前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黨和蘇維埃國家著名活動家,1905年的黨員埃赫同志的案件。(全場激動)
埃赫同志在1938年3月29日根據捏造的材料而遭逮捕,未經蘇聯最高檢查官的批准,只是在逮捕後15個月才交檢查官受理。對埃赫案件的調查是在粗暴歪曲蘇維埃法制。獨斷專行和偽造的情況下進行的。
埃赫是在嚴刑逼供之下,在事先擬好的審訊記錄上簽字、審訊記錄誣告埃赫及許多著名的黨和蘇維埃幹部有反蘇維埃的活動。
1939年10月1日埃赫交給斯大林一份聲明,堅決否認自己有罪過,要求調查他的案件。他在聲明中寫道:
埃赫在1939年10月27日給斯大林的第二份聲明也保存着,聲明依據事實堅決駁斥對他的誣告,他指出這些誹謗性的指控,一方面是真正的托洛茨基分子乾的,因為他作為西部西伯利亞邊區黨委第一書記曾批准過逮捕他們的命令,他們陰謀報復他,另一方面這也是檢查官偽造材料的結果。埃赫在聲明中寫道:
"現在我來談我生命中最可恥的一頁,也是我在黨和您面前真正的罪過,就是我承認進行了反革命活動……事情是這樣的:我沒有經受住烏沙科夫和尼古拉也夫對我使用的嚴刑和虐待,特別是烏沙科夫,他乘我的脊椎骨骨折後還沒有癒合之機,讓我受到難以忍受的痛苦,逼着我誣告自己和別人。
"我的交代大部分是馬沙科夫授意或口授的,其餘的是我把我記得的內務人民委員部有關西伯利亞的材料抄了一遍,把其中提到的事實加到自己頭上。如果發現由烏沙科夫的和我簽字的故事有不妥善之處,他們就逼着我在另一方案上面簽字。例如:對魯希莫維奇就是這樣做的,開始叫我把他寫進'後備中心',但後來什麼都沒有告訴我就把他勾掉了,同樣的情況發生在所謂1935年布哈林建立的'後備中心'並由他擔任主席問題上。我開始時寫上我是主席,但後來他們建議寫上梅日拉馬克,還有許多其它類似情況。我請求並懇求您委託人把我的案件全部調查清楚,這不是為了使您寬恕我,而是為了揭露這一卑鄙的陰謀,它象毒蛇一樣把許多人纏住了,其中也有因為我的脆弱和有罪的誣告造成的後果。對您和黨我始終沒有叛變過。我知道,我是因為黨和人民的敵人製造了反對我的卑鄙和醜惡的陰謀而將要犧牲。"按理說,這樣重要的聲明應該在中央委員會上討論,但並未這樣做。聲明書送給了貝利亞,對政治局候補委員埃赫同志的嚴刑仍繼續着。"
1940年2月2日埃赫被提交法庭。在法庭上埃赫不承認自己有罪,並作了如下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