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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洛:應將中國GDP從140萬億修正為100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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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GDP數據誇大造假一事,中外學者都有過不少研究和論述。筆者贊同瓦格爾與布魯克斯的觀點,中國GDP被誇大約三分之一。因此必須擠掉GDP的水分,還原經濟發展的真相,將140.1879萬億元GDP修正為100萬億元。 人,不能長久活在一個謊言的世界。一個虛假的、被有意誇大的GDP,對中國人來說,也包括中國的政治家,都不是好事。

五、城鎮污水處理與GDP的增長

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應一樣,通常歸類於服務業或市政公用事業產值,就被統計入GDP。中國自來水供應起步不算晚,但是污水處理則起步比較晚。但是近十幾年來,污水處理廠的數量和處理能力發展得很快。

根據《維科網環保》2025年6月17日的一篇報導,中國納入排放源統計調查的污水處理廠共有14,637家(包括城鎮、園區、農村等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共處理污水939.7億噸(2024年12月31日官方公佈數據),污水處理量排名前五的地區依次為廣東、江蘇、山東、浙江和河南。5個地區的污水處理量合計為382.3億噸,佔全國污水處理量的40.7%。這種數量級的污水處理量,從全球來看,屬於斷層式的規模「領先」。

2024年中國一共處理污水939.7億噸,這個污水處理量非常大。2022年中國的自來水供應量約為1150億噸。處理污水量已經占自來水供應量的五分之四以上。

還是選河南省駐馬店市作為例子。2018年駐馬店市出台了《關於實施四水同治加快推進新時代水利現代化的意見》,除了上面講過的挖掘宿鴨湖水庫的淤泥外,2019年還要建設四座污水處理廠,並預留擴大規模的可能。

為什麼各地政府喜歡建設污水處理廠?第一是因為建設污水處理廠的投資大,投資都是上億元。投資大,創造的GDP大,從中撈錢的機會也大。記得當年張光鬥教授給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寫信說要重視工程上馬後的水污染問題,建議投資3000億元(當時公佈的三峽工程總造價為900億元),多建污水處理廠;第二是對污水處理後的排放標準定得過低,對污水處理沒有嚴格的要求,只是擺擺樣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國地表水按質量好壞分為五類,分別是I、II、III、IV和V類,I類水質最好,然後依次類減,V類水質最次:

• I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 II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 III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 IV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 V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讀者朋友,你們以為,污水經過污水處理廠的處理之後,在流出污水處理廠之前,應該達到什麼類型的地表水質量要求?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污水處理廠的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分為三級,一級標準、二級標準和三級標準,其中一級標準又分一級A標準和一級B標準,以一級A標準最為嚴格。

以化學需氧量和5日生化需氧量為例。

化學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COD)是衡量水體受還原性物質(主要是有機物)污染程度的綜合指標。它是在特定強氧化劑(重鉻酸鉀或高錳酸鉀)和酸性條件下,將水樣中還原性物質氧化分解所消耗的氧量,單位為mg/L。COD值越高,表示水體受有機物污染越嚴重,水質惡化風險也越大。

5日生化需氧量((BOD5))是水質監測的核心指標,指在20℃條件下,好氧微生物分解水中有機物在5天內消耗的溶解氧量(單位:mg/L),反映水體有機污染程度。該值越小水質越好。

(網絡截圖)

就是按照一級A標準來要求,化學需氧量(COD)的排放標準可以達到50 mg/L,比水質最差的V類地表水的標準40 mg/L要高。5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標準可以達到10mg/L,與水質最差的V類地表水的標準10 mg/L一樣。

就是說,污水在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之前是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V類水的質量要求,是污水;在經過城鎮污水處理廠除污處理之後,依然是總體不符合V類水的質量要求,依然是污水,沒有水質的根本變化。污水流出污水處理廠之後,本來還有機會,通過河流、湖泊水體的自淨能力,減低污染物的含量,提高水質。但是這在中國幾乎是不可能的,就如前面談到河南省駐馬店的宿鴨湖水庫的問題一樣,水體已經喪失了自淨能力。

儘管中共政府嚴格封鎖水污染的信息,但是關於水污染的事件還是不時不時地流出來。如2024年安徽滁河水體嚴重污染,又如2024年底湖北省天門河水體嚴重污染,又如2025年8月湖北省西雲夢縣河水嚴重污染事件等等。

再談一下大家比較關心的水中的鉛含量。

(網絡截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對鉛含量規定如下:單位:mg/L

序號項目 I類 II類 III類 IV類 V類

18鉛<=0.010.010.050.050.1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鉛含量的規定比較簡單:0.1mg/L,剛剛滿足五類地表水的要求。按照中國的規定,五類地表水可以用於農業灌溉,這樣鉛又回到了人們的食物鏈中。

筆者的老師,南京大學生物系的袁傳宓教授就是死於鉛中毒,他常年與受污染的長江水打交道,研究生病的魚、生病的鴨。

由於污水經過城鎮污水處理廠除污處理之後,依然不符合V類水的質量要求,依然是污水。所以許多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花費大量投資建造起來之後,經常不投入運行。或者只是在領導視察、上級檢查時才開始運行。但是在向上匯報時,在計算GDP時,還是按照污水處理廠的設計能力上報,於是就促進了GDP的增加。

六、結束語

關於中國GDP數據誇大造假一事,中外學者都有過不少研究和論述。筆者贊同瓦格爾與布魯克斯的觀點,中國GDP被誇大約三分之一。因此必須擠掉GDP的水分,還原經濟發展的真相,將140.1879萬億元GDP修正為100萬億元。

人,不能長久活在一個謊言的世界。一個虛假的、被有意誇大的GDP,對中國人來說,也包括中國的政治家,都不是好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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