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做,當然能夠短期內讓這個國家顯現得好像比較有錢,但這長此下去就會出問題了。因為這個制度沒辦法保證很有效地激勵個人努力生產。換句話說,就是在財產權的制度設計上出了問題。
當財產權這個東西不安穩或者得不到保障,於是你就不可能那麼認真、努力地想要做各種各樣的創新,就不可能那麼努力、認真地想要做各種各樣的有益於經濟生產的活動了。
相比之下,荷蘭這個低地國家,沒有什麼天然資源的這麼一片小的國家,跟後來的英國就完全不一樣,它們不一樣在哪呢?比如說我們就拿英國來講好了,英國的《大憲章》的出現,就是因為當時的一個國王,想要去打仗,於是就要抽稅,但要交稅的或者要向他效勞的那些貴族們不幹了,不堪重負,於是造反。造反逼着這個國王要跟他們談判,談判之後就定下了一連串的契約,這個契約,慢慢地整個精神跟習慣就在英國保留下來。
因此在英國就有一個比較強大的國會制度,這個議會制度是能夠保證在國王要收取稅收的時候必須經過他們的同意,甚至是由他們來制訂,因此國王或者政府沒有這種擅自隨便撈錢的權力跟能力。
▲英國議會對王權的限制能力,比歐洲各國都更強大,更能限制王權的濫用
道格拉斯·諾斯後期提過這麼一對概念,叫做「開放進入的社會秩序」,「有限進入的社會秩序」。所謂的有限進入的社會秩序,就是指的是這個政府或者這個社會,能夠進入這個社會、這個市場、這個國家裏面展開經濟活動,能夠展開經濟活動的這個機會是有限的,而這個有限的機會是只准許少部分人進入,不是向所有人開放的,這就是它跟開放進入的社會秩序不一樣的地方。
法國跟西班牙這種國家的問題,如果按照道格拉斯·諾斯後期的講法來講,他們當時營造的那個社會秩序是一個有限進入的社會秩序。
這種有限進入的社會秩序裏面,會出現一個情況,政府把國家主要的經濟機會跟利益交給少數的權貴精英階層。而這些權貴精英階層他們得到這些機會之後,他們所要交付出來給政府的就是一些利益,比如說稅金、特許金或者其他各種各樣的費用。然後政府又從這些社會精英階層裏面得到支持,使得這個秩序能夠穩定地發展下去。
但是根據各種實證研究,我們都知道,這種一時穩定的秩序是不可能長久的,因為絕大部分那些不在這個精英階層之內的人,他們再也不會相信這個國家或者這個政府對他們承諾出來的種種我會保護你們的權利、我會保護你們的利益……種種的承諾,老百姓都不會相信。久而久之,遲早要出亂子、要出問題的。這個情況,基本上就是我們可以用來形容剛才說的西班牙,尤其是法國的情況。
【圖略】▲制度經濟學巨擘道格拉斯·諾斯(1920年11月5日-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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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政府明知道自己做錯了但是不改呢?
那麼為什麼法國跟西班牙當時走上了錯路,他們原來走的那個制度好像可以滿足他們一時的需要,但是後來也應該知道這條路是走不下去的。比如說剛在我們開始講的西班牙的那種「羊主團」那種事。
這麼搞下去,這個國家遲早要出問題。老百姓不亂、不造反、不叛變,他們也會懈怠經濟活動。那為什麼這個政府不改變呢?因此,我們又會面對另一個問題了。就是為什麼有些制度它走錯了,它可能甚至自己都知道,但它回不了頭呢?
這就牽扯到後期的時候道格拉斯·諾斯提出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路徑依賴的陷阱」。
所謂的「路徑依賴的陷阱」,並不是他首創,原來是來自於Paul Davies跟後來的布萊恩·阿瑟,他們兩個人分別提出來這個「路徑依賴」,是要解決一個歷史上常常出現的一種奇怪的現象,那個現象主要是跟技術發展有關。
就是我們常常會看到世界上有這種奇怪的事,有一些技術發展,那個技術可能有很多問題,比起跟它同時間出現的其他的同類型技術而言,它既沒有效率,又不是特別創新,又不是特別好,可它偏偏能夠留存下來。
「路徑依賴」在技術上面指的就是,有時候人類的發展,很多技術的抉擇不是因為這個技術比較好,我們用它,而是因為有一些技術一用它之後就改不了了。

▲路徑依賴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兩匹馬的寬度,決定了現代鐵軌的寬度
道格拉斯·諾斯就把這樣的觀念發展到制度上。在制度選取上面,我們也會面對同樣的問題,一個國家、一個經濟在發展的時候,一開始有些制度可能會讓大家覺得不錯啊,我們現在發展得挺好,我們經濟很發達,國家的目的也都達到了。
但是明知道它是有問題的,就是不願意去改,有點像吸毒一樣,明明知道需要有改革的部分,但是不能動,到了後來,已經走上去之後,就會發生一個鎖定的效應,你鎖住了,你只能延續着一個錯誤的路繼續走下去,再也回不了頭,這個就叫「路徑依賴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