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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國涌: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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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觀察家和許多照片、錄音帶證實,是反對派領導人把群眾挑激到狂熱地步,而且施明德本人領導群眾攻擊憲兵。」(陶涵《蔣經國傳》,314頁)陳若曦後來也認為「當局是有準備要處理的,你看鎮暴車買來第一次使用,但若說是政府預先設個陷阱讓群眾跳進去,全程導演,我倒不覺得是如此;蔣經國先生堅決否認,大概也是這個意思。」(《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382頁)

蔣經國兩天後即到高雄,指定要坐計程車,想聽聽計程車司機的看法。並主動安排第二次與陳若曦見面,這是她事先沒有想到的。蔣表示,很重視他們這個信,以及他們海外這些人的意見,他會慎重處理,保證這個審判一定是公開的、公平的,還講了一句話:「只要有一個人受冤枉,我就不能夠安心。」(《暴力與詩歌》,261、262頁;《黑夜中尋找星星》,259頁)陳若曦回憶:「後來我對蔣經國這個人還有些佩服,因為他還有求真相的心願。我從海外回來,帶着信要見他的情報相信他早知道了,他還是想親自聽聽我怎麼說。另外,包括他去高雄坐計程車,這個絕對是他想知道計程車司機的感覺」。(《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378頁)

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涉案人的決策大致是,將為首者送軍法審判,次要的送司法審判,其他參與者則從輕處置,同時向公眾保證逐步開放政治制度的決心不變。2月1日,「警備總部」將50名扣押者交保釋放,41名交保候傳,另有61名在押嫌犯,最後32名送交普通法院,施明德、黃信介、呂秀蓮、陳菊等8人以叛亂罪送軍事法庭審理。(陶涵《蔣經國傳》,316頁)也不能說他完全沒有採納海外學者、作家們的呼籲,但他還是決意要用軍法審判,陳若曦回台前正是聽說了此意,才會有此建言。

得知要對「美麗島事件」部分當事人實行軍法審判,國民黨內也有不同看法。中央政策會副秘書長梁肅戎跟「行政院」秘書長周宏濤說:「基於我一貫的主張,我反對用軍法審判;因為憲法裏規定了,非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這寫得很清楚。」蔣經國對此不滿,跟汪道淵說:「梁肅戎怎麼反對我採取軍法審判呢?」汪回答:「他是好意,因為你如果要同時採取軍法和司法審判,你要定個辦法劃分,不能拿個案送到你這兒來批。你一批要送軍法,軍法重,可能就是死刑;一批要送司法審判,本來應該要死的,卻留下了活口。這樣不好。」蔣聽後表示:「這是對的,他是好意啊。」當時送軍法審判的「美麗島」家屬十分緊張,根據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的「二條一」是唯一死刑,他們認為死定了,國民黨內的關中等人也是這樣認為,蔣經國做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政治決定:「不管你們怎樣處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這句話決定了最後的軍法審判結果。(《暴力與詩歌》,281—282頁)獲刑最重的施明德無期,黃信介二十年,其他六人都是十二年。

3月7日上午10點15分,蔣經國找楚崧秋,主要是關於美國總統甘迺迪在國會談高雄案的意見。3月14日蔣經國再次向他提及處理「美麗島案」的原則,並不是要以嚴酷、無情的態度,採取高壓手段來對待反對者。當時楚崧秋就覺得,這反應出蔣的基本觀念,確是「真心的要以身許國,以心許民」。

外界一直說公開審理的推手是楚崧秋,呂秀蓮後來看到他,也在不同場合這樣說。他卻不願居其功:「事實上我沒有作此主張的身分,而僅是守我分際,在適當的場合表達務實可行的建言,所謂『守其所當言,守其所不得不守。』」他坦言,當時主張公開審判最力的司法院院長黃少谷,黃是國民黨元老,說話有分量,「曾問過我個人看法,當即表示只有審判公開才能將事件的傷害降至最低。」(《覽盡滄桑八十年——楚崧秋先生訪問記錄》,135—136頁)

公開審判的原則當然是蔣經國親自決定的,也不僅是採納了他們的提議,還有來自外部的壓力。1月24日,《紐約時報》發表陳若曦跟記者殷允芃的談話,就以「台灣當局欲公開審判異議分子」為題。這個消息一傳出,包括「警總」發言人在內根本都不知道,就來問,殷允芃答:「是啊,『總統』就是這樣講的,我們文章也發出去了。」(《暴力與詩歌》,262頁)陳若曦回台和《紐約時報》的報道,對他最後決定公開審判都起了作用。

但是,身為文工會主任,對於允許媒體公開報道,包括外國記者採訪,顯然與楚崧秋有相當的關係。李旺台對「新聞局長」宋楚瑜邀請國外記者採訪「美麗島」大審不是很理解,主要是不了解這些內情。

當時,情治部門強烈建議,並希望文工會和「新聞局」配合,限制報道審判內容的新聞篇幅,及島內記者的採訪面。楚崧秋堅持,「既然是公開審判,照規定就應該公開採訪,而且中外記者應享有同等權利,才不致貽人口實。」他的這一意見得到蔣經國的認同。不僅因蔣對他信任有加,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見恰好與蔣的想法一致。「『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葛樂士也力促台北當局讓全世界及台灣人民看清政府對被告的指控。」(陶涵《蔣經國傳》,316頁)

3月18日,「美麗島」一案對八個被告的軍法大審開始。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言論每天都在報紙上大篇幅刊出,幾乎是全文。時任《中國時報》採訪主任的周天瑞認為,「美麗島事件」公開審判是一大進步,「是因為國際的關注,再加上楚崧秋這類人比較務實的態度,才有後來的公開審判。而且既然國際人士也能參與公開審判,就不能約束報紙不報道處理。」(《暴力與詩歌》,363頁)

關中回憶,「審判期間,記者做筆記,我也做筆記;每天審判回來,我都向秘書長報告,秘書長的書面報告都呈蔣主席。」除了官方途徑,蔣經國還有另外的途徑了解每天開庭的情況。新竹清華大學教授沈君山每天參與旁聽,晚上回來就跟蔣經國報告,講自己的看法,譬如軍法官對被告應該有所尊敬等等。法庭錄影帶最後也拿去給蔣看,蔣還會問很多人,像余紀忠、王惕吾等新聞界大佬。(《暴力與詩歌》,336頁)

3月21日下午3點45分蔣經國約楚崧秋談話,內容包括審判、選舉及當前出版界。談話將結束時,他順便提及當時京劇演員郭小莊要上演《感天撼地竇娥冤》,「警總」下令禁演,認為有為「美麗島事件」涉案人叫冤之嫌。蔣反問一句:「表演劇團訂的場子早在事件發生之前,難道他們演戲的人早就已經預料到『美麗島事件』了嗎?」蔣的乾脆、敏銳令他感慨,蔣是有自己判斷的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受下面意見影響的,對於「美麗島事件」處理的決策過程也是如此。

公開審判、公開採訪、詳實報道,台灣民眾有機會更客觀地了解「美麗島事件」的真相,更好地理解執政黨和黨外反對派的分歧和糾葛,對於台灣社會人心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則需要進一步評估,蔣經國敢於這樣選擇也是需要勇氣的。5月10日,台灣政治大學教授李瞻主持的新聞社進行了一項「社會各界對高雄美麗島暴力事件反應意見之調查研究」,民意調查顯示76.1%的受訪者認為報紙大量報道政團意見對社會是有利或利多弊少,15.4%的受訪者認為是利弊參半,只有4.8%的受訪者認為不利或利少弊多。(《楚崧秋先生訪問記錄》,133—136頁)

因為在處理「美麗島事件」中的態度,出任文工會主任二年半的楚崧秋受到黨內攻擊,說他是這次「精神污染」製造者之一。當年6月3日下午蔣經國找他談話,劈頭一句:「他們說你自由主義色彩很……。」他回答:「教育長知道,我是學政治學的。」當年他是中央大學政治學專業出身,再入中央幹部學校,蔣經國是教育長,他們是師生關係。6月20日,蔣經國再度約見,他離開文工會主任的位置,轉任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此舉對蔣經國而言恐怕也是不得已的,所以沒有一句責備他的話,他的建言都在分內,也與蔣的想法接近。

「美麗島事件」當然是不幸的,數十位當事人受到審判,但是台灣社會沒有因此倒退,在蔣經國主導之下,政治制度變革的進程沒有中斷,地方選舉繼續照常進行,這是蔣經國當時一再重申的,也是他晚年致力的方向。許多「美麗島」受難人家屬和辯護律師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踏上從政之路的。《中國時報》記者金惟純感慨地說:「當然用叛亂的罪名來判是太重了,但是最後沒有人被判死刑,還是有一點拿捏分寸。」(《暴力與詩歌》,365頁)

不要有死刑,正是蔣經國交代的底線。曾任國民黨中常委的《中國時報》創辦人余紀忠記得,他說只要他在位,「不允許台灣島上有流血」。(陶涵《蔣經國傳》,318頁)處理「美麗島事件」,他一方面要應對國民黨內的要求,一方面也要面對台灣社會人心,當時與他有接觸的沈君山分析說,「『美麗島事件』之後,以蔣經國為主的當局,目的並不是要把黨外全部消滅掉,最主要是希望安定。」所以,他才會在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閉幕會的講話中強調力守民主憲政的決心,在1月3日的國民黨內會議上再度重申:「在高雄的暴力案件發生後,政府一定依法處理,今後,不會影響我們推動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決心。民主法治之路,是我們一定要走的路。」(轉引自江南《蔣經國傳》,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3年,474頁)

他做出的決策有些出人意外,他上台之後,他的俄蘇背景、特工經歷,都曾令人不安。陳若曦也說:「我以前覺得他是特務頭子,這件事改變一些我對他的評價。」(《台灣,請聽我說》,119頁)已離開台灣的作家王鼎鈞從他的基督教信仰角度提供了一點獨特的解釋,他從研究中國民教育會史的王成勉教授那裏得知,蔣介石日記中有關於「經國受洗」的具體記錄,提及自己為此而感動謝恩,還談到長達一年和蔣經國共同禱告,最後由其自己決定是否受洗。「他的觀念為什麼會改變?似非一句台灣人民的壓力所能完全解釋。既然蔣經國對基督教的投入這麼深,豈能船過無痕?」(王鼎鈞《蔣公家庭的宗教成份》,《明報月刊》2012年7月號,72—73頁)這個線索也可以為我們理解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的決策提供某種參考。

2014年2月25日完稿杭州

(本文原載《炎黃春秋》2014年第6期)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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