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早就想寫的一個話題,去年暑假回四川,赫然發現到處都是檳榔的售架和廣告牌,包括我姐的那個雜貨店。
問我姐,她說她也知道檳榔有害,一開始不賣,但光擺放檳榔架每個月就有一兩百元陳列費,看似不多,但在小地方已很有誘惑力,而且大家都在賣,她也賣了。
這個過年再回四川,賣檳榔的地方更多了。不僅四川,大年初四去陝西,一下火車,迎面就是偌大一個商店招牌上的檳榔廣告。
相比縣城,大城市沒那麼觸目驚心,但同樣也在隨風潛入。在成都,我和朋友去看《鏢人》,一進去就發現影廳被檳榔品牌冠名了。
當時我就感慨:我是繞不開了是吧?
我在小紅書發了一條,有一千多條留言,從反饋看,從湖南海南,到長三角珠三角,再到中西部省份,檳榔已遍地開花。
一個常識是:檳榔的危害與煙草大麻相比不遑多讓,貼個Gemini的對比總結(圖片如果太小看不清楚,可以)。
如上圖所示,在致癌性、成癮性、致死率和器官特異性損害上,檳榔都處於煙草同一個級別,高於很多人「談毒色變」的大麻。也就是說,從社會管制的角度看,這三者應處於同一級別。

對於這類成癮性物品,一般說來,大致有以下幾種管制手段:1、重稅;2、包裝警示;3、限制售賣;4、禁止廣告宣傳。
順便說一句,我在加拿大能夠成功戒煙,就是拜管制所賜,在我的視線範圍內,幾乎看不到賣煙的(除非我主動去找)。網上很多人嘲笑加拿大的大麻合法化政策,實際上加拿大對大麻的管制比煙草更嚴格。作為中國人,與其嘲笑「加麻大」,不如把視線收一收,看向身邊正在泛濫的檳榔。
然而,上述幾點最常用的管制手段在檳榔上面都失靈了。

1、稅收:煙草屬於成癮性有害消費品,一包煙有一大半是稅,但檳榔只是深加工農產品,適用的是13%的增值稅率,與薯片口香糖屬於同一級別,只有煙草的五分之一。
2、包裝:回頭看第一張圖,你能看到任何警示語和感到噁心的圖案嗎?實際上,在袋子最下面,只有一行很不醒目的警示語。
3、售賣:一般擺放在收銀台旁邊最醒目最方便的位置,佔據了原來香煙和口香糖的位置。
4、廣告:不僅有鋪天蓋地的店招廣告和相對隱秘的影廳冠名,這兩年還冠名了各種民俗活動(龍舟賽龍蝦節)以及電競賽事等,與「提神」、「解壓」、「勇敢」和「社交利器」等正面詞彙關聯。
何以如此?一句話總結:因為相關政府部門都是把檳榔「踢出去」而不是「管起來」。
2020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將「食用檳榔」踢出食品目錄。檳榔不是食品就不受《食品安全法》的約束,地方監管部門面臨「無法可依」的窘境,而生產端則被部分省份視為「地方特色農產品」。這本質上是一種監管降級。
2021年,廣電總局發佈禁令,「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但這一禁令並未覆蓋線下,企業利用這一漏洞將巨額預算投入到前述超市招牌、影廳冠名和線下活動上。對監管部門而言,缺乏類似《煙草專賣法》中對線下廣告的強制性全面禁止條款,也就「師出無名」。
對於農業農村部和地方政府來說,這叫產業,涉及農戶和企業的利益,保護還來不及,怎麼會管制?
唯一有動力的衛健委,畢竟看病要花錢(醫保支出負擔),又沒有執法權,無法直接查處生產銷售。
說到這裏,我想我大致回答了為什麼檳榔現在能夠四處蔓延?因為政府不管,企業必然會鑽空子。原因複雜嗎?一點不複雜。這就是檳榔這幾年北上西進,攻城略地,戰無不勝的原因。
對於檳榔泛濫媒體並不關心,縣城平常就不在媒體視線範圍內,這個過年,很多媒體關注「量販零食卷向縣城」,這是商業新動向,而對檳榔毫無興趣。這次兩會,這麼多代表委員,就我視野所及,沒有一位關注檳榔問題——之前地方兩會倒是有看到,內容是如何大力發展地方檳榔產業。
這麼嚴重的問題並沒有引起重視,中國就是這樣,對真正重要的事情熟視無睹,對雞毛蒜皮的事情激動得不得了,感覺天都塌下來了。
最後說一句:前面說到的四種管制手段,我並不認為重稅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參考煙草的前車之鑑,一旦課以重稅可能反而讓檳榔迎來最大利好,因為政府財稅收入才是產業發展最有力的發動機。真要治理,把包裝、銷售和廣告先管起來吧,這是治理成本最低,效果最顯著的手段,這也是我為什麼從目光所及寫起的原因。
再說一句:不要不該管的積極得不得了(比如一個脫口秀演員說了啥和一個自媒體博主寫了啥),應該管的撒手不管聽之任之(比如科學公認有嚴重危害性的煙草和檳榔),何以厚此薄彼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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