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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夷:我所經歷的歷次政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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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夷是中國共產黨資深的高級幹部,1980年代主政廣東,創造性地執行中央的政策,使廣東尤其是特區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他也被譽為中國改革開放"真正的先鋒之一"。不只在廣東,甚至在全國,任老都是廣受尊崇的改革者。

本文摘編自向明所著《改革開放中的任仲夷》一書,也許可以說明:正因為對"左傾"思想的嚴重危害有切膚之痛,任仲夷才能夠矢志於改革開放;也正因為這種切膚之痛,使先進的共產黨人凝聚了改革開放的共識,才有了中國今天的巨變。

"搶救運動"初受"左"害

1943年11月間,我和李爾重被調到北方局黨校參加整風學習。……我被留在冀南行署辦的整風學校任黨總支部書記,李爾重被留在冀南軍區辦的整風學校。

我在學校工作不幾天,就看到中共中央的電報,說延安在整風運動中發現了特務,經過揭發鬥爭,有些敵特"坦白交代"供出了很多日本特務、國民黨特務和"托派"。中央在電報上說,在"搶救運動"(這時,"整風運動"已被叫做"搶救失足者"的"肅反運動")中搞出了這麼多特務,並創造了許多經驗(如"大會圍,小會攻","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等等),中央表示很高興。當時,我的思想主要是感到吃驚,但對黨中央、毛主席還是深信不疑的。

一個多月後,我和李爾重同時被調到北方局黨校去參加"整風"學習。大概進行了一個多月的整風學習,主要是整頓學風、黨風、文風,在反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黨八股方面,的確有些收穫。但為時不久,就開始了"搶救失足者"。那時,每個人都要寫自己的歷史,交代自己的問題,要求是"對黨一條心,不能半條心,更不能兩條心"。審查者對每個人歷史的各個關節都要進行審查和質問,被審查的人如果答覆得不滿意,就被懷疑甚至肯定為有問題,就對他們進行所謂"搶救"。而在白區工作過的幹部尤其是知識分子,更是被懷疑和"搶救"的重點對象。

這時,我的內心就開始有了疑問。特別是當黨校全體學員參加了北方局機關在"麻田"(在左權縣,中共中央北方局所在地——編者注)召開的"坦白"大會,看見搞出了那麼多的"特務"和"內奸",我對"搶救失足者"運動就產生了更大的懷疑。之所以產生疑問,是因為在許多問題上,在通常的情理上,我覺得有很多問題,不能不使人懷疑。在審查一個人的歷史時(被審查者大多是黨的高、中級幹部),對許多問題表現主觀、片面、無知,特別是採用"逼供信",甚至採用了不人道的極為殘酷的辦法,我認為都是錯誤的。

在我被"搶救"時,"積極分子"們對我搞"車輪戰"(輪班對我進行晝夜盤問、逼供),曾在一個月中,只讓我斷斷續續地睡了幾個小時的覺(每次只叫打幾分鐘的盹)。

在我被"車輪戰"式"搶救"折磨時,黨校負責人楊獻珍同志曾"勸說"我徹底"坦白"。我向他建議說:"希望黨慎重,慎重,再慎重。"他說:"黨要你坦白,坦白,再坦白!"我說:"我相信黨。"他說:"黨認為你有問題!"我說:"我相信毛主席。"他說:"毛主席認為你有問題!"他還問我:"你知道你呆的這是什麼地方嗎?"我說:"是北方局黨校。"他說:"什麼黨校,是'格別烏'(蘇聯的特務機關,後來音譯為'克格勃')!"我聽了這話,感到十分震驚,腦子像炸了一樣。

說實在的,我到現在對楊獻珍同志仍十分敬重。他是我們黨內知名的哲學家。……在當時的那種氣氛下(可以說是"紅色"恐怖),我沒有發現一個挺胸反抗者,楊獻珍同志也不可能例外。後來,楊獻珍同志在哲學上提出"合二而一"的觀點,因為不符合毛澤東同志的"一分為二"的論點,而受到嚴厲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飽經折磨。自我黨建黨以來,尤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路線鬥爭、政治運動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過人,也挨過整,包括我自己在內,也是如此。

那時,我怎麼也不會想到,後來毛主席在延安會向所有被"搶救"的無辜者鞠躬道歉。這表現了一個偉大領導者的寬闊胸襟和馬克思主義者實事求是的精神。可惜的是這個歷史教訓並未得到認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為寶貴的經驗。

這次"整風""搶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黨校呆了一年半時間,過了一年半被逼供、被"軟禁"的生活。

也許是由於"搶救運動"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對於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特別是對於運動中的某些"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沒有與人鬥爭其樂無窮的感覺。

關於土改、鎮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國前後的土地改革運動。我認為土改運動是必須的,但有些過火的"左"的做法是不應該的。譬如把富農和地主同樣看待,並和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劃在一起,統稱"地富反壞"(反"右派"後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黑五類)。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個村的人都帶上紅(貧僱農)、黃(中農)、白(地主、富農)三色布條,一切由貧僱農說了算,各村農會都可以私設"刑堂",對地富分子實行嚴刑拷打,生殺予奪。我覺得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

1950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共和國誕生之初,在各種敵對分子的反革命活動相當猖狂的時候,對反革命分子進行嚴厲的打擊,也是完全應該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殺可不殺的不殺"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但在具體執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現象,因而錯捕錯殺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運動,反對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等以樹立廉潔良好的社會風氣,也是十分必要的,問題是在很多地方又重複了"搶救運動"中"大會圍,小會攻"、"車輪戰"等"逼供信"的錯誤做法,製造了不少冤假錯案。

當時我在旅大市委當秘書長,我曾多次向市委領導和幹部們提出,運動中一定要注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定要強調重證據,特別要重物證。不能輕信口供,絕對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車輪戰"、體罰和各種威脅、恐嚇的辦法。我的這些意見,當時旅大的市委第一書記歐陽欽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幹部和紀律檢察工作的組織部長胡忠海和我的意見也是一致的。

但是,我的這些意見卻遭到東北局工作組的反對。他們把旅大的問題看得很嚴重,說旅大這個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當時把貪污1萬元以上的稱為"大老虎",貪污5000元以上的稱為"中老虎",貪污1000元以上的稱為"小老虎")。他們認為我在運動中思想"右傾",把我從旅大市調到黑龍江省(當時叫松江省)。在調離前的鑑定會上,東北局工作組的一位同志給我下的結論是:"任仲夷的思想在運動中表現右傾,從思想體系上說,是右的體系"。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思想起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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