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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勞小報|被和諧的與被個別的

前言

臨近年關,勞動者討薪的話題再次成為公眾焦點。1月7日,大型連鎖月子中心「愛家」猝然倒閉,旗下67家門店一夜之間關停,上千名月嫂走上討薪之路;自1月13日起,200餘名江西南昌建築工人連續三日滯留城管局,只為討回被拖欠的多達500萬元巨額欠薪;1月20日,武漢百佳婦產醫院員工因醫院倒閉數月工資未發,選擇以跳樓表達絕望……經濟下行的危機如漣漪般擴散,沒有一個行業能夠完全倖免;首當其衝的,依然是位於社會底層的勞動者。攜帶着2024年的無解難題步入2025年,正是勞動者生存困境的真實寫照。

如同絕大多數與勞動者相關的新聞一樣,我們很難在國內媒體和平台上看到這些維權事件的詳細報道,更難以得知事情最終如何收尾。事件被描述成偶發的、個別的,抗爭的聲音迅速被刪除、遏制,是我們更熟悉的景象,而通報式後續也正成為一種常態。

2024年6月,冷藏車事件中,8名大齡女工在往返工作途中慘死運輸車內,這一悲劇曾撥動大眾心弦,引發輿論震動。在12月發佈的調查報告中,官方將其定性為「企業未落實責任、駕駛員違法違規、屬地監管不到位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將問題歸結為「駕駛員安全和法律意識淡薄」。最終,事件以駕駛員被批捕、涉事公司及相關行政人員被處理告終。而這起事故所暴露的村鎮女性零工困境,再一次被有意無意地忽視和迴避。

2024年11月,無錫職業學校學生無差別傷人致多人死亡,通報上藍底白字的文字,則僅指認該學生「考試不合格未拿到畢業證書」「對實習工資不滿」。隨後,無錫法院在12月17日匆匆宣判其死刑,並在2025年1月20日執行。至此,事件以極其迅速的司法流程畫上句號。他為何走向如此極端的道路?未見任何深度挖掘和反省。職校學生長期以來遭受的實習剝削、社會資源的缺失,亦在事件中被全盤省略。

然而,事件的全貌並非永遠無法窺見。在耐心的追蹤和梳理之後,那些被隱藏的真相終會浮現。本期年度特刊,我們選取了幾類年度焦點事件——拼多多前員工反擊競業限制,比亞迪巴西工廠被控「奴隸勞動」,規培生以生命對抗「吃人」的制度,以及搬廠集體維權的實踐,通過追蹤和梳理,希望可以看見每一樁看似孤立的勞動事件背後,所折射出的行業、社會乃至生產體系中的結構性問題。

拼多多前員工反擊競業限制

事件回顧

2024年過年前後,陸續有數位拼多多前員工爆料該公司濫用競業協議的情況,引爆輿論熱議。例如,微博網友「洋洋要活下去」自陳,其於2023年7月自拼多多離職,並拒簽了為期6個月的競業協議,但拼多多依舊給其發放競業補償金,並將競業協議郵寄到家,使得競業啟用成為既定事實,繼而通過跟蹤偷拍等方式掌握其「違反競業協議」的「證據」。2024年3月,拼多多向上海長寧仲裁委申請,要求該網友賠償42.3萬元。2024年4月28日,該網友發微博表示,拼多多隻要自己返還1.5萬的競業補償,就願意撤回仲裁。不久後,該微博被平台刪除。該網友並不打算就此和解姑息,決意繼續進行訴訟,抵制拼多多的索賠。目前該案尚未有可信的進展。

又如微博網友「草娃故事」,其於2022年7月作為應屆畢業生入職拼多多,8個月後離職,卻被要求競業9個月,後遭到拼多多索賠28萬元;另一位拼多多前員工趙某則遭到了48萬元的索賠,儘管他離職後進行了諸多個人私隱防護,卻依然能被拼多多跟蹤「取證」。2024年初,包括ta們二人在內的11位拼多多員工聯名發文揭露拼多多濫用競業協議的行為,其中最高索賠金額可達450萬。據網友整理的信息,此時ta們的維權行動大部分仍處於一審階段,個別尚在仲裁階段的也難以指望獲得有利於自己的仲裁結果。

進展與梳理

2024年3月21日,有多名律師表示願意為拼多多的前員工們提供法律支持,在那之後並無更進一步的詳細信息釋出。由於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的匿名化處理,尚不能找到2024年內明文表述與拼多多競業糾紛相關的記錄。這些前員工的維權進展目前從網上很難了解到確切信息,輿論關注轉移是一方面因素,另一方面各平台也在對這些維權聲音進行封堵,一些曾發聲維權的前員工微博賬號現已無從檢索。

實際上,競業限制糾紛並不是最近才開始出現的。據2018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競業限制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競業限制糾紛案件數量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集中分佈於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領域,勞動者上訴率明顯高於一般勞動爭議案件。2018年的這份報告同時指出,「競業協議簽訂範圍擴大」已成顯著趨勢;而競業適用性、競業關係的認定、違約金的合理區間等毫不意外是過去與現在共有的「老大難「問題。以江蘇省公佈的2015至2020年間226份競業限制相關文書為樣本,有統計表明,無論一審還是二審判決中,法院認定競業協議有效的比例都佔據多數,且二審維持原判的比例也佔據多數——由此管中窺豹,勞動者在競業糾紛案中大多難以在一審獲得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即使選擇上訴也很難改變。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選擇為拼多多前員工提供幫助的律師們會將這次維權視作「爭取極度渺茫1%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拼多多濫用競業協議的輿論爆發後兩個多月,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勞動爭議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關於「競業限制協議不能限制非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的案例。該案中,一名推拿師離職後遭到競業索賠,仲裁委與法院均不予支持,理由是該公司無法證實推拿師的保密義務,即競業限制對該勞動者的適用性。然而,該案例的典型性對於以拼多多為代表的互聯網大廠競業來說,卻是不典型的。「被競業」的拼多多員工們面臨的一大難點,正是在競業限制的適用性上,ta們的工作內容並不像推拿師一樣能夠直觀確認到涉密的可能性,而許多法院傾向於認為,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就負有保密義務。

工勞評論

競業協議的本意旨在保護企業商業機密,但現實告訴我們,它作為對於勞動者的控制、威懾手段同樣有效。正是因為競業協議在實踐中存在太多曖昧模糊的地帶,使它能成為一種具有普適性(競業適用性的模糊)、有效性(競業關係認定的模糊)、收益性(違約金合理區間模糊)的勞動控制手段。於是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外包工、實習生等企業內的底層勞動力,以及如廚師、推拿師等在一般印象里完全和「機密」不相關的職業,居然也能成為競業限制的對象。

面對競業限制的無理要求,大部分求職者並沒有太多選擇,尤其是進入經濟寒冬的今天,即使明知餌中有鈎,仍有不少人只能一口咬下。部分法律從業者認為,競業限制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出在對其進行濫用的企業上。然而高達百萬乃至千萬的違約金,壓在一個個如你我般普通的員工身上,這幅讓人驚心動魄的圖景很難不讓人懷疑:在當前資方顯著佔優的勞資關係態勢中,一個名義上客觀合理的制度,不僅沒有推動雙方的均勢化,反而愈發成為弱勢方的重壓,它真的如其聲稱的那樣合理嗎?競業限制濫用的行為甚至算不上違法,用於勞動控制可謂無本萬利;但勞動者一旦利用法律維權「頻繁」,則會被扣以「惡意討薪」。對於個別面臨競業限制的勞動者來說,或許有一些應對的經驗,可以減少被原公司競業索賠的概率,但問題的源頭始終是那個讓勞動者「別無選擇」的勞動環境。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馬乙己、伊甸、藍水、水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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