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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從謝燕益律師辦案遭綁架看中共強盜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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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強盜,尤其是一群有了「執照」的官匪,僅憑與之講道理是遠遠不足以阻止他們作惡的。因此,有識之士不得不思考怎樣凝聚起打擊、結束暴政、匡扶正義的實力,只有在中華大地上建立起現代民主憲政體制,才能真正救黎民於水火,終結人民被共匪隨意綁架的黑暗時代。

謝燕益律師的妻子原珊珊以及三個孩子。

很可能是因為源於撒旦教的那個組織在中國成立的紀念日快要到了,中共加緊了在全國範圍內,對覺醒者進行打壓的力度。最近,無論是「喝茶」還是隨意綁架合法公民的頻率都加快了很多。

2021年6月12日下午三點左右,「709」律師謝燕益在吉林四平華誼新城郭洪偉父母的廉租房處,看受害人獄中死亡的郭洪偉案件材料時,被四平公安破門而入綁架。郭洪偉的相關案件證據材料被搶劫一空,然後謝燕益律師被帶往鐵東分局平南派出所。謝律師能記住的現場參與人員有警號302336的王悅(音),警號302115,現場指揮負責人鍾局長。押解謝律師回京的四位劫匪穿着便衣,抵達北京後接應的吉林七座警務車牌號是「吉C0088」。

按照中國的憲法和法律,無論是阻止律師辦案、實施綁架,還是破壞案卷、毀滅證據,都是犯罪行為;即使司法部門也不能例外,必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程序行事,否則就屬於違法。

謝燕益律師

可是看看謝燕益律師遭綁架這件事的過程:中共興師動眾地把謝燕益從800多公里以外的吉林四平綁架到北京密雲,到了他的小區也不讓下車,停留後又開到了密雲派出所,結果卻是把謝燕益律師扔在了派出所門口。難道把謝燕益扔在密雲派出所門口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這顯然是沒有道理的。而沒有合法性地動用警力綁架公民就是亂用職權,在中國的《刑法》上有明確的規定:濫用職權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從綁架後在北京交接時的不斷請示,到最後中共做出把謝燕益扔在派出所門口這樣荒唐的處理結果,至少說明:第一,中央、地方無縫對接實行聯手綁架,絕非單純是地方政府的亂權妄為,而是中共刻意打造的「維穩」系統的一貫做法。第二,中共動用土匪手段非法阻止律師辦案,不但明顯違憲違法,還使中共具有了參與殺害郭洪偉的重大嫌疑。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起決定性作用的一點:不是中共不夠無恥,也不是中共不想用「口袋罪」,而是在709大抓捕中「抓了一個,站起來一家」的教訓實在是太深刻。那次709全國性大抓捕,不僅沒能震懾住覺醒者,還使得黨國的遮羞布徹底被撕掉,使中共在國際上顏面丟盡,始作俑者那種感覺實在不好受。為了避免再次觸發如709妻子們的群起反抗,中共權衡利弊後,只好把謝律師給放了。

其實,幾十年來,中共從來就沒有停止過用土匪綁架的手段迫害公民。每當理屈辭窮又不得不掩蓋它的罪行時,中共就會徹底脫掉偽裝的羊皮,露出強盜的本性。2005年,中共當局在北京公然綁架郭飛雄和我;2006年,在山東綁架正在聲援我的高智晟律師及前來聲援我的朋友們;把我媽媽和我的孩子從北京綁架回山東;2007年,綁架我的妻子袁偉靜,不讓她去北京;同年,李和平律師被綁架毆打後扔在路邊;2008年,綁架毆打艾未未;2009年,綁架毆打張凱、李春富;鄧玉嬌案件中,威脅《新京報》女記者孔璞、《南方都市報》記者等;2010年,綁架酷刑范亞峰、余杰;綁架錢雲會案件的目擊證人錢成宇;2001年「茉莉花革命」期間,綁架酷刑江天勇、李和平、劉曉原、艾未未、黎雄兵、李天天、唐荊陵、滕彪等等律師;特別是,因為探訪東師古而被中共綁架毆打的人員不計其數;還有2015年,綁架吳淦——網名屠夫、江西新餘的劉萍,以及後來的709律師們和聲援709律師的律師妻子們;2017年,再次綁架高智晟律師,至今三年多了,如同「人間蒸發」般的生死不明;還有疫情以來,被綁架的方斌、陳秋實、張展等等……,中共的罪惡罄竹難書。

總之,面對強盜,尤其是一群有了「執照」的官匪,僅憑與之講道理是遠遠不足以阻止他們作惡的。因此,有識之士不得不思考怎樣凝聚起打擊、結束暴政、匡扶正義的實力,只有在中華大地上建立起現代民主憲政體制,才能真正救黎民於水火,終結人民被共匪隨意綁架的黑暗時代。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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