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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四十二章經》是怎麼火起來的 躺紅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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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鹿鼎記》裏,不是這些人喜歡《四十二章經》,是他們的上司喜歡。小說里搶經書,那都是搶給單位里上司看的,局長看的。毛東珠是搶給洪老闆看,韋小寶搶給陳近南看,我不是愛書,我是愛局長。或者說,局長愛什麼我就愛什麼。局長愛《賣布頭》我就愛《賣布頭》,局長愛《報菜名》我就愛《報菜名》,局長如果賣布,我家就正好要做衣服;局長如果親自做菜,我能把盤子都吃了,把桌子都吃了,你炒一個麻辣牙籤我都說是美味,有嚼勁,口感很銳利!

金庸的《鹿鼎記》裏面,有一部經書離奇地紅了,就是《四十二章經》。

這本經書用兩個字來說,就是‌‌「躺紅‌‌」,躺着躺着就紅了,紅得讓人猝不及防,紅得莫名其妙。

為什麼紅?因為追捧的人多。也不知道是誰起的頭,幾個單位里所有人一窩蜂都去搶這本書,神龍教要搶,吳三桂要搶,人人都要搶,爭先恐後,一說起搶經書,大家衝鋒起來連褲衩都追不上。

你上網買都買不到,死貴死貴的。

那麼這本經書有什麼特別的麼?寫得特別精彩麼,可以保平安麼?根本沒有,或者說大家根本不知道!這就是一本普通的書而已。可是單位里人人都紛紛表示,這本經書簡直太好了,太重要了,乖乖不得了。

連瞎了眼的人都要搶。比如海老公,都看不見東西了,在《鹿鼎記》裏仍然玩命地搶,並且表示這本經書簡直奪天地造化,尤其可以保平安,看了幾頁之後,連我老人家的眼睛都快治好了。

連文盲都要搶。文盲韋小寶認識的漢字絕不超過五個,也積極加入搶經書的隊伍。他表示:辣塊媽媽,這本書實在太贊了,讀完之後頓悟平安哲理,回家我一定拿給我媽也好好讀去。

問題是,搶到經書之後他們真看嗎?根本不看。

你看小說里,鰲拜搶到了,放到地洞裏。毛東珠搶到了,放到暗格里。韋小寶搶到了之後乾脆放到棺材裏。根本就沒有人看。你相信他會躺到棺材裏去看書嗎?

並且大家互相之間都知道彼此是不看的,韋小寶知道毛東珠不看,毛東珠也知道韋小寶不看,誰看誰有病。但大家卻又都心照不宣地不拆穿,紛紛表示看得很認真,甲作序,乙作注,丙丁開研討會,人人都假裝是忠實讀者。

其實在《鹿鼎記》裏,不是這些人喜歡《四十二章經》,是他們的上司喜歡。小說里搶經書,那都是搶給單位里上司看的,局長看的。毛東珠是搶給洪老闆看,韋小寶搶給陳近南看,我不是愛書,我是愛局長。或者說,局長愛什麼我就愛什麼。

局長愛《賣布頭》我就愛《賣布頭》,局長愛《報菜名》我就愛《報菜名》,局長如果賣布,我家就正好要做衣服;局長如果親自做菜,我能把盤子都吃了,把桌子都吃了,你炒一個麻辣牙籤我都說是美味,有嚼勁,口感很銳利!

這種書的本質是什麼?在單位里,這就是一種從上往下的政治傳銷,從局長傳到科員。書寫的是啥其實無所謂,是四十二章經還是五十二章經都無所謂,就像傳銷的商品是什麼其實都無所謂一樣,關鍵是你得往下傳。《四十二章經》本來是用來保平安的,但事實上它本身能不能保平安大家並不在乎,真正在乎的是如果你不重視、不熱情,你可能就要不平安了。

並且,在單位里還有一個規律,級別越高,寫的東西就可以越差。

一個辦事員寫書法要想得表揚,基本上必須要寫小楷,而局長寫一個草書大字‌‌「虎‌‌」之類就行了,哪怕寫得像‌‌「屌‌‌」,也少不了人熱烈喝彩。

你看下面武狀元,這些掃地的吐歸吐,誰敢不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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