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鈎沉 > 正文

晚清官吏李鍾岳義殉秋瑾

鑑湖女俠秋瑾以「危局如斯敢惜身,願將生命作犧牲」的豪情,投身反清革命,於1907年7月15日在浙江紹興軒亭口從容就義的事跡幾乎家喻戶曉,盡人皆知。然而,在秋瑾就義背後,還有一個與之相關的人物卻並不為世人所知。此人就是身處晚清黑暗官場卻良心未泯,親自拘捕監殺秋瑾又負疚自盡的清朝七品官吏——李鍾岳。
  李鍾岳(1855—1907),字崧生,又字申甫,號晴嵐,山東省安丘縣輝渠鄉北輝渠村人。他出身貧寒,自幼勤奮,十幾歲便博覽群書,能詩善文,18歲中秀才,39歲赴濟南應試考中舉人,43歲中進士,列第18名,從此入仕為官。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正月,李鍾岳任浙江紹興府山陰縣知縣,任內遇上了革命黨人秋瑾以大通學堂為掩護密謀反清舉義(史稱大通黨案)這一重要歷史事件,於是他受上司指派直接參與了拘捕、審訊和監斬秋瑾的全部過程。

奉命查案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冬,秋瑾與徐錫麟等光復會領袖在上海集會,密議在浙江、安徽兩地舉行推翻滿清政權的起義,約定由秋瑾負責組織浙江起義,徐錫麟負責發動安徽起義。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正月,秋瑾從上海回到家鄉浙江山陰縣,任大通學堂督辦,主持校務。大通學堂原為徐錫麟、陶成章等創辦,是光復會訓練幹部、組織群眾的革命據點。秋瑾到大通學堂後,為了積蓄革命力量,成立了「體育會」,招納會黨成員和革命青年,進行軍事訓練,培養軍事人才,同時積極聯絡浙江各地會黨,組織「光復軍」,推舉徐錫麟為首領,自任協領,計劃於農曆六月初十在浙皖兩地同時舉事。不料事情泄露,徐錫麟只得於1907年7月6日(光緒三十三年五月廿六日)在安慶倉促起事,旋即遭到鎮壓,徐錫麟被殘忍殺害。浙江巡撫張曾揚(張之洞叔父)聞訊,急電紹興知府貴福,立即查封紹興大通學堂,拘捕徐錫麟同黨秋瑾。由於大通學堂校址在山陰縣內,貴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陰縣令李鍾岳負責查抄大通學堂。
  出身於書香世家的李鍾岳早就仰慕秋瑾的才學,常以女士「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句,教育自己的兒子:「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愛才之情,溢於言表。因此,「事變雖起,猶思竭力保護之。」
  山陰士紳深知李鍾岳愛護地方之苦心,數十人相聚縣署,懇求保全地方。李鍾岳告訴他們:「即諸君不來,我亦決不能魯莽從事。」於是立赴府署,向貴福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動,不可武力摧殘,驚動地方;容俟暗中調查,是否確實,再定辦法。」貴福心雖不悅,但起初也未十分拒絕。李鍾岳回山陰後與眾士紳商議,一時苦無善策,只有故意按兵不動,拖延時間,好讓該校師生逃走。
  1907年7月13日(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四日)午後,貴福傳李鍾岳至府署,厲聲喝斥:「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並將浙撫二次催促電令甩給李鍾岳,拂袖而去。李鍾岳無奈,只好回署告訴諸士紳「情勢至此,我已不能阻止,惟盡力之所至,少傷民命耳。」當日下午四時許,在貴福的監視下,李鍾岳會同撫標兵管帶率新軍300人,前往大通學堂捉拿 「亂黨」。為了避免士兵開槍傷人,李鍾岳故意乘轎走在最前面,讓清兵跟隨其後,進入學堂,他又下令兵丁不許亂射,只許捕人。於是,當場拘捕秋瑾、程毅等師生8人,押至縣署。隨後,貴福又命令將「人犯」提至府署,與會稽縣令李瑞年、山陰縣令李鍾岳連夜進行「三堂會審」。大堂上,秋瑾神色自若,堅貞不屈,只承認自己有家庭革命、夫婦革命,否認參加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貴福無奈,只好命李鍾岳將秋瑾等人押回山陰縣署繼續審訊。
   第二天上午,貴福又命李鍾岳赴城外查抄秋瑾的娘家。為了防止查出秋瑾革命的證據和連累更多的人,李鍾岳故意不讓手下人搜查秋瑾居住的小樓,草草收兵,結果無獲而歸。
審斬秋瑾
  1907年7月14日(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初五日)下午,李鍾岳奉命提審秋瑾。他不忍對秋瑾下毒手,稍加審問後,便令文案將程毅等7人帶到公堂審訊,自己則破例設座,讓秋瑾坐於椅上,同其單獨交談。二人對談後,李鍾岳讓人取紙筆給秋瑾,秋瑾用硃筆寫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這句世人傳頌的絕命詩句。李鍾岳誇讚女士書法之工,秋瑾說:「未見過貼,字實不能寫,文章是能作幾篇的。」於是,李鍾岳又讓秋瑾作文,秋瑾說多年不用毛筆,書寫不慣,李又另給墨水鋼筆和英文練習簿。秋瑾提筆立成千餘言,主要陳述其生平歷史和申訴此次被捕之冤。整個「審訊」過程持續兩小時之久,室內寂靜異常,形同會客。
  此情形被密探報於貴福,貴福大怒,氣勢洶洶地責問李鍾岳:「為何不用刑訊,反而待若上賓?」李鍾岳則以「均系讀書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證據不足,礙難用刑」來辯解。貴福見李如此立場,知道審不出什麼結果,便於晚間親去杭州,面陳浙江巡撫張曾揚,謊稱秋瑾已承認密謀革命,張曾揚不加複查,立即擬寫了「就地正法」的手諭。深夜,貴福趕回紹興府署召見李鍾岳,出示了張曾揚手諭,令其立即斬殺秋瑾。李鍾岳仍據理力爭道:「供證兩無,安能殺人?」貴福厲聲訓斥道:「此系撫憲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殺,在君;宥,亦在君。請好自為之,毋令後世誚君為德不卒也。」李鍾岳知已不可以再爭,怏怏返回縣署,思忖良久,終無兩全之策。
  待子夜已過,至1907年7月15日(六月六日)凌晨三點,執刑任務已不容再緩,於是李鍾岳將秋瑾提至大堂,對秋瑾說: 「余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這個父母官當場「淚隨聲墮」,身邊的吏役也都「相顧惻然」。李鍾岳徵詢女士還有何要求,秋瑾對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護深表感激,並提出不要梟首、刑後勿剝衣服等要求。李鍾岳答應了她的要求。凌晨四點,在貴福心腹的監視和催促下,李鍾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紹興軒亭口赴刑,一代女傑英勇就義。

負疚殉義

  紹興知府貴福對李鍾岳袒護秋瑾、屢屢抗命的行為極為不滿,處決秋瑾後立即電奏浙撫張曾揚,歷數李鍾岳在秋瑾案中的消極表現。未過3日,李鍾岳即因「庇護女犯罪」被革職。離任之日,紹興紳民數百人,乘船數十隻,送至距城30里的柯橋,仍戀戀不捨。李鍾岳愧疚地對送行的人說:「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李鍾岳離職後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終日悶悶不樂,反覆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對秋瑾之死深感內疚。他經常獨自一人將密藏的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七個字「注視默誦」,並對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聞者皆慰藉李鍾岳,但李鍾岳在良心的自責下始終不能釋然,並漸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幾次自殺未遂,一次躍井被救不死,數日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現,於是家人防範,不敢遠離,但他死志已決。1907年10月29日(光緒三十三年九月廿三日)上午9時許,李鍾岳乘家人不備,在寓中懸樑自縊,年僅53歲。此時距秋瑾遇難只有百餘日。
  李鍾岳自盡的消息傳出後,浙江士民無不哀痛惋惜,杭州城鄉士紳前往弔唁者三日不絕,上海《中外日報》《申報》《新聞報》等媒體爭相報道,一時輿論譁然,社會各界紛紛譴責紹興知府貴福與浙撫張曾揚,為李鍾岳鳴不平。上海還將秋瑾一案編成新劇《六月雪》演出,為秋瑾和李鍾岳鳴冤。自此,秋瑾的革命事跡得以廣泛傳播,殘殺革命志士的劊子手張曾揚和貴福也在全國民眾的一片討伐聲中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青史留芳

  辛亥革命成功後,秋瑾案昭雪。孫中山親筆為秋瑾女士題寫「巾幗英雄」四個大字,並書楹聯一副:「江滬矢丹忱,感君首贊同盟會;軒亭灑碧血,愧我今招俠女魂。」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與秋瑾生前摯友吳芝瑛、徐寄塵女士於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鑑湖女俠祠,特將李鍾岳的「神位」祀於祠中,上題「清山陰知縣李鍾岳之神位」,下書「李鍾岳先生,山東安丘縣人,秋案中有德於女俠」,以紀念李鍾岳保護秋瑾和為秋瑾殉道的悲壯義舉。從此,李鍾岳與秋瑾兩位志士的事跡並垂青史。

  原載於《中國檔案報》2009年12月25日  總第1944期   第二版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中國檔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0/0616/170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