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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湖女俠秋瑾被捕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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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上說:當年,清兵趕到革命黨人秋瑾門前的時候,秋瑾從容就捕,而且拒寫供詞,只揮毫寫下了以下七個冷艷的大字——「秋風秋雨愁煞人」……

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1907年7月14日,革命組織「光復會」成員秋瑾,在浙江紹興被捕,次日,秋瑾在紹興鬧市區——「古軒亭口」,被清政府殺害。

秋瑾當然是一個女英雄。可是,英雄是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的,不是建立在傳聞的基礎上的。秋瑾為革命而死,僅僅算這個事情本身,秋瑾就已經堪稱英雄,而如果再杜撰一些英雄的情節、刻意為她「錦上添花」,在我看來,卻等同於畫蛇添足,不但沒有必要,而且反而適得其反。

這不,秋瑾死後,中國社會上,就流傳開了關於秋瑾的以下三則傳說:

傳說一、秋瑾被捕時,英勇抵抗;

傳說二、秋瑾受審時,視死如歸;

傳說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個字:「秋風秋雨愁煞人」。

坦白說:我很願意相信這些傳說。可是很遺憾,事實上:以上這些,全部都不準確。

我首先談秋瑾被捕的過程。

依據秋瑾的親生弟弟秋宗章的回憶文章《大通學堂黨案》,當天清兵到「大通學堂」里來逮捕秋瑾的時候,秋瑾並沒有像影視作品裏面那樣英勇抵抗、或者從容不迫地指揮學生抵抗——恰恰相反,秋瑾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逃跑。

這不是刻意要醜化女英雄。事實上,革命人物在遭到官府逮捕的時候,逃跑不但是十分正常的表現,而且還是最為明智的選擇——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試問:如果人人都「見死不逃」,人人都死光了,那麼,誰來幹革命事業呢?——被捕的時候,儘量逃跑,保留自己的力量——這是十分符合邏輯的。

「大通學堂」,是秋瑾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所學堂。《大通學堂黨案》這篇回憶文章,收錄了秋瑾在獄中給清政府的一份《供詞》。

我們不妨來看一看,當年秋瑾給清政府的這篇供詞,都說了些什麼:

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陰縣人,年二十九歲。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鈞。我於光緒二十九年與丈夫離別出洋,往日本遊歷,與徐錫麟、趙洪富會遇熟識。後我回國,在上海開設女報館。上年十二月間,始回紹興。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學堂,充當大通附設體育會教員。與竺紹康、王金髮均屬要好,時常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識。今日聞有營兵前來拿捕,當即攜取手槍、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內開槍,兵勇等亦開槍,並將我連槍拿獲。又論說稿數紙、日記手摺一個。此稿是我所做,手槍亦是我物。我已認了稿底。革命黨的事,不必多問了。皮包是臨拿時丟棄在堂。至趙洪富、竺紹康、王金髮現逃何處,不知道是實。(下有指模,註明:「右手二指」)

秋瑾的這篇文言文供詞,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這個意思:

我叫秋瑾,我的丈夫姓王,我是山陰縣(浙江紹興)人,今年29歲,我的父母都已經去世了,我丈夫的全名叫王廷鈞,我於光緒二十九年告別了我的丈夫、去日本遊學,並和與徐錫麟、趙洪富結識和交往,我回國之後,在上海開辦了一份女性報紙,直到去年12月,我才回的紹興,一個姓蔡的人邀請我加盟「大通學堂」,並充當「大通學堂」附設的「體育協會」的教師。我和竺紹康、王金髮關係都不錯,他們已經有一個多月經常來「大通學堂」了,彼此很熟,今天我聽說政府派兵來抓我,我當時就拿了手槍和皮包,準備逃跑,不料「大通學堂」裏面的學生開槍了,於是清兵也開槍了,然後呢,清兵將我連人帶槍給抓了,還搜走了我的一些文稿、日記等文件,這些稿子是我的寫的,手槍也是我自己的,稿子我都看過了,革命黨的事情,你們就不要再問了,我的皮包是在拿的時候丟掉在學堂裏面了,而至於趙洪富、竺紹康、王金髮他們逃到哪裏去了,我不知道。

於是,我們從秋瑾的這份供詞裏面,讀出來以下幾點重要的事實:

1.當天,清兵來抓秋瑾時,秋瑾的第一反應,既不是奮勇抵抗,也不是從容就擒,而是:逃跑。

2.秋瑾並非如民間傳聞中所說:只寫了「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個字供詞,而是寫下了以上這份長達二百六十三個字的文言文供詞。

那麼,秋瑾在受審的時候,又有沒有「視死如歸」的情形呢?

史料告訴我們:恰恰相反,秋瑾在受審時,一開始堅決不承認自己「造反」的事實,而且想方設法為自己辯護、想方設法地去求生。

依據是:1907年7月21日版的《時報》,報道了秋瑾受審的細節。在庭審的時候,清政府官員貴福,和秋瑾有如下的對話:

貴福:「你一個女孩子,為何要造反?」

秋瑾說:「你誤會了,我是造男權的反,沒有要造大清的反。」

可見,秋瑾出於求生本能,為自己辯解,根本不願意承認自己「造大清的反」的事實,因此,我們大家說她「視死如歸」,似乎的確是言過其實了。

可是,這也並非是故意醜化秋瑾。事實上,作為一個弱女子,在明晃晃的大刀跟前,不喊「大老爺」、不喊「饒命」、不喊「我錯了」、不喊「冤枉」,就已經是難能可貴了——畢竟,秋瑾只是一個女孩子。

讀到這裏,我們回到分析本文三個傳聞的事情上來,我們不妨一一糾正如下,以正視聽:

傳說一、秋瑾被捕時,英勇抵抗——不真實。秋瑾在被捕的時候,既沒有英勇抵抗,也沒有從容就擒,而是帶上槍支、皮包,準備逃跑。

傳說二、秋瑾受審時,視死如歸——不真實。秋瑾在受審的時候,雖然沒有低聲下氣地求饒,但是,秋瑾一開始並不承認自己謀反大清的事實,也就是說:秋瑾仍然想僥倖求生。

傳說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個字:「秋風秋雨愁煞人」——不真實。秋瑾在獄中,為清政府寫下了長達二百六十三個字的文言文供詞。

讀到這裏,請問諸位:您覺得,秋瑾的英雄形象,有沒有被抹黑呢?有沒有被醜化呢?

我的答案是——沒有。

相反,秋瑾顯得更真實了。

事實上,作為革命黨人,在面臨被捕的時候,逃跑是正確的,在近代史上,在面臨被捕危險的時候,撒腿就跑的英雄烈士,不知有多少。

此外,人在身陷囹圄的時候,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幻想通過「證據不足」來使自己脫身、以求「留得青山在」、出獄之後繼續革命,這種事情,也是相當的普遍,不要說一個小女子秋瑾,就算是我們歷史上先後登場的眾多英雄好漢,做過這種事情的,簡直是數不勝數。

再者,是寫了七個字的供詞也好,是寫了二百六十三個字的供詞也好,字數並不重要,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秋瑾在她的供詞裏面,沒有出賣同志、沒有屈膝求饒、沒有背叛革命理想……。這樣,就已經足夠了——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掩蓋這份二百六十三個字的供詞,來為秋瑾「錦上添花」,否則一不小心,搞成畫蛇添足,完全不必。

這就是我的看法。

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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