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鈎沉 > 正文

剖腹挖心 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遺體去向之謎

—張志新蒙難之後

作者:
一說張志新犧牲那天,身着褪了色的軍裝,但幾篇報道中卻是醬紅色的囚服。她死後,她的屍體被瀋陽醫學院附屬醫院用汽車運走,放在水泥池子裏,用藥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實用。所以張志新的遺體運到沈醫,這就給醫院解剖實驗帶來了極大的方便,那麼張志新較健康的遺體某一部分,就會被放在某個玻璃瓶里,供醫學院的學生們教學實驗。另一說張志新被殺害後,其屍體被拉回瀋陽,「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內臟」後,才火化。「這是千真萬確的」 。

張志新親屬在其畫像前合影

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會上,張志新的女兒林林捧着的是一個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的遺體到哪裏去了?有說是「暴屍荒野」,有說是「當時火化」,也有說是「因為她的身材標準,其骨架子被製成標本了」等等。這一直是個謎。

張志新家人親屬近況

張志新的家人、親屬現在如何?這是許多讀者關心的。

最近,陳禹山探訪了張志新的丈夫曾真和妹妹張志勤。他們均住在北京

陳禹山說:曾真已年逾古稀,消瘦,背也有點駝了,與當年所見相比,判若兩人。他獨身一人住在北京的一個居民小區。他住在一棟多層樓房的7層,房子沒有電梯,他每天沿着樓梯爬上爬下,上街買糧,買菜,自己做飯。他請了鐘點工,每周上家裏來搞一次衛生。他就是這樣孤苦伶仃地打發自己晚年的日子。曾真說:兩個孩子,林林、彤彤現在美國。他們都已成家。彤彤只在填寫個人資料時,才寫上「幼年喪母」,但從不向人提起自己的母親是誰。林林也不願意再提及當年的苦難。

張志新在給他的訣別信中,要他「徹底」把她「忘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曾真說:「徹底忘卻過去,對我來說,實在是難以辦到的事情。」

30多年來,曾真一直沒有結婚,沒有「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他不可能走出這個悲慘的陰影。

張志新的妹妹張志勤雖然有一個完整的家,但她身心受到傷害,患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與許多六旬的同齡人相比,她顯得衰老多了,走起路來已不那麼靈便,上樓梯更顯得吃力。她已退休。她原是中央樂團首席小提琴手,國家一級演員。她出身音樂世家。小時侯,她就和大姐志新、二姐志惠一起組成小樂隊參加演出。她們成為聞名津沽的「張氏三姐妹」。張志勤說,大姐是彈六弦琴的,但小提琴拉得也不比她差。波隆貝斯庫的《敘事曲》是大姐生前最愛拉、最愛聽的曲子。

當年張志勤談起大姐,常常聲淚俱下,現在常常沉默。她給了陳禹山一份關於張志新案件評論的資料,是從一本書上影印下來的。資料上說:

「張志新與秋瑾同為反抗專制的傑出女性。可是,與年輕的朋友說起來,許多人知道就義已一個世紀的秋瑾,而對殉難不過二十幾年的張志新卻茫然無知。

「細一琢磨,這也沒有什麼特別的不可理解,因為在我們各種版本的歷史教科書里,凡講到辛亥革命,秋瑾是多少都要提到的,而許多年輕人不知張志新為何許人,實在是她未被載入『正史』的緣故。

「張志新的被忽略,或許可視為『正史』的尷尬。

「說到張志新,同樣會感到尷尬的,還應有我們的『思想界』。在那個特殊的年代裏,迫於種種壓力和誘惑,眾多職業『思想家』們紛紛放棄了『思想』,臨陣脫逃,而讓張志新這樣一些不是『思想家』的人去孤立無援地支撐我們民族的頭顱並因此拋卻了自己的頭顱,這是無論下去多少年,我們的思想界都應為之臉紅的事情。

「張志新被『正史』忽略,發生在現在,而『思想界』的缺席,已是過去的表現。可不知為什麼,總讓人覺得這兩者之間似乎有着某種聯繫,想想便難免有些擔憂。

「我們不應忘了張志新,也不應忘了許許多多由於各種原因未載入『正史』的其他中國人的過去。」

顯然,張志勤想要說的,或許正是資料上所說的。

「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其實,慷慨就義也不易,因為這是生死攸關之事,只是免除了活受罪之苦罷了。張志新烈士是從容就義的。她經受了近7年鐵牢生活,受盡了肉體的、精神上的7年之久的種種摧殘迫害後才就義的。她始終不「投降」。她的意志是何等剛強,死得是何等悲壯慘烈,真不容易啊!張志勤深深感到「正史」對她的烈士姐姐不公。她常常獨個兒在沉思。當她思念大姐時,已不再流淚,而是拿起小提琴獨個兒拉大姐生前最愛聽的波隆貝斯庫的《敘事曲》。

張志新遺體的下落

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會上,張志新的女兒林林捧着的是一個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的遺體到哪裏去了?有說是「暴屍荒野」,有說是「當時火化」,也有說是「因為她的身材標準,其骨架子被製成標本了」等等。這一直是個謎。

陳禹山說,當年宣傳報道張志新的事跡時,他所在的報社收到大量讀者來信,其中兩封來自瀋陽的讀者來信談到張志新遺體的下落。

一封是瀋陽二十一中學齊利的來信,信中說:

我讀了幾篇關於張志新烈士的報道,張志新烈士的遺骨沒有了,真是這樣嗎?我把我在群眾中聽到關於的遺體的問題反映給您。望編輯同志認真調查一下,這事在群眾中議論很大,有必要澄清。

我的同事和鄰居們都這樣講,張志新犧牲那天,身着褪了色的軍裝,但幾篇報道中卻是醬紅色的囚服。她死後,她的屍體被瀋陽醫學院附屬醫院用汽車運走,放在水泥池子裏,用藥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實用。

因張志新烈士犧牲後,留下的遺體,按着醫學上來說是一具較完整、無病的女屍,這在醫院來講是難找到的,就是有病的女屍,又有哪家家屬願把病屍獻給醫院呢。所以張志新的遺體運到沈醫,這就給醫院解剖實驗帶來了極大的方便,那麼張志新較健康的遺體某一部分,就會被放在某個玻璃瓶里,供醫學院的學生們教學實驗。

如果真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我認為烈士的遺骨就能找到,因75年4月4日、作為瀋陽市每個醫院來講,得到一具完整、無病被槍殺的女屍是極不太容易的。沈醫得到張志新烈士的遺體後,定會將張志新烈士的遺體肢解,放在大玻璃瓶里保存。

烈士的遺體找不到的另一種原因是,瀋陽是受「四人幫」及其死黨危害的重災區。那個「四人幫」的死黨(指毛遠新—筆者注)已倒台了,但「四人幫」的須子仍然存在,這就給找烈士的遺體帶來了種種阻礙,充分發動瀋陽醫學院的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回憶,烈士的遺體就能找回來。如能找回來一部分,不也是對烈士的一種安慰嗎?(否則)對得起死難的烈士嗎?

張志新烈士的遺骨、就不應放在瀋陽醫學院解剖室的大玻璃瓶里供人展覽,而應放在革命公墓讓人們永遠懷念、敬仰。

另一封信是遼寧中醫院基礎部韋同運的來信。信中說張志新被殺害後,其屍體被拉回瀋陽,「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內臟」後,才火化。「這是千真萬確的」。

遺憾的是,張志新烈士遺體下落這個謎至今沒揭開。她那骨灰盒一直空着。

張志新冤案情未了

陳禹山說:最令人傷痛的是張志新親人們的反目。張志新的娘家人和張志新的丈夫曾真因為張志新的緣故,一直有着深深的矛盾。在張志新平反昭雪後,就很突出。當時,有的報刊宣傳刊登照片,把曾真抹去。中國青年報內參《青運情況》登過《張志新同志的女兒對張志新宣傳報道的意見》。文中說:「這裏我只想反映一個問題,就是對我父親的不公正態度。」「去年新華社轉發我母親的大量照片時,保留了所有的家屬和親屬,還有一些其他的同志,惟獨抹去了我父親。影響所及,全國照辦。助長了對我父親的誤解。據傳是徵求了我的一個親屬的意見。」「我難以理解的是:究竟有多少根據把我父親從所有相片上抹去?明明是全家4人的照片,為什麼偏偏要改成3人?另一張在平反大會後懷念我母親的3人像也不能發?我父親是個黨員幹部,涉及對他的態度,新華社為什麼不去徵求遼寧省委、我父親所在單位黨組織和廣大幹部、群眾的意見,也不聽取在『四人幫』時期真正直接受到迫害和株連的我們的家屬(家庭成員)的意見,而只單單去問親屬?」《意見》說:「在我媽媽的冤案平反之後,省委從未否認我父母的夫妻關係,法院撤消了過去離婚的手續。媽媽雖已不能復生,但是,我們全家人都從心裏感到,我們4口人從政治上、法律上和感情上重新成為一家人了。這是粉碎『四人幫』的必然結果,也是壓在我們心底10年的願望。而有的人卻從他自己的狹隘觀點出發,想要人為地再把我們全家人分開,不允許我們徹底消除遭受迫害地(的)痕跡,新華社、黨報和出版社沒有站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這使得我們不能不感到遺憾。」《意見》說:「關於我父親同我母親的離婚,這是事實,用不着迴避。但,這決非個人所造成!這種家破人亡的悲劇,是遭受『四人幫』殘酷迫害的直接結果,是社會造成的!」

張志新的母親郝玉芝認為《意見》是曾真所寫,以林林的名義發表。她針對《意見》提出的問題,也寫了一份數千字的意見。她寫道:

「中國青年報辦公室編輯的《青運情況》第二四三期刊登了《張志新同志的女兒對張志新宣傳報道的意見》一文(下面簡稱《意見》)。讀後已寫信表明了我的態度。現就我和親屬們了解的與《意見》有關的一些情況加以說明,以正視聽。

(一)《意見》稱新華社轉發志新照片時『惟獨抹去了我父親』、『據傳是徵求了我的一個親屬的意見』、『究竟有多少根據把我父親從所有像片上抹去』。

我要說明,不登他的照片是我的意見(兒女們都同意),原因是他『已經徵得志新和組織上的同意離了婚』,登他的照片在法律上是不合適的,況且沒有宣傳他的必要。在這裏我鄭重聲明:據說他在事後辦理了撤消離婚的手續,事先我既不知道,事後我也從未承認過。因為我女兒已經無法表示自己的意見,不能將一方的意志強加於死者。至於法院批准的單方面撤消離婚是否合法,暫不在此述之。

(二)《意見》指責『負有落實黨的政策的新華社、黨報和出版社,沒有站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

我藉此機會,向宣傳烈士事跡的新華社、黨報、電台、電視台、出版社的領導和同志們,以及作者們表示深切的敬意。」

郝玉芝寫道:「我的外孫林林失去母親時只有12歲,以後的10年,活人給她灌輸了什麼東西呢?《意見》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只不過是通過孩子之手,能怪孩子嗎?!我不想傷害孩子對父親的感情,但面對《意見》我若不將真相說明,難料借孩子之手還會做出何等事來。」「鑑於《意見》已經廣為傳播,有些不明真相的刊物冠以《父親無端受指責,女兒修書鳴不平》之類的標題轉發,我要求我的這篇東西也在同樣渠道予以披露,以正視聽。不勝感激。」

這場筆墨「官司」沒有連續打下去,但問題與情結一直困擾着這兩個不幸的家庭。張志新的母親郝玉芝已去世。曾真、張志勤均已進入暮年。至今,他們仍受着張志新冤案給他們帶來的痛苦,心還在流血。孩子亦受到傷害。

恩恩冤冤何時了?這是誰的過錯,誰的罪過呢?

任仲夷繞過「禁區」平反張志新冤案

陳禹山談了張志新案件的平反經過。他說張志新案,最初由原辦案人、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覆審。王××認為,張志新案,是「沒有什麼可改的」。她「反對毛主席,事實確鑿」。粉碎「四人幫」後,中央下發的文件規定:反對林彪、「四人幫」的要平反。但反對毛主席的,仍定為反革命。

遼寧省委要原辦案人王××迴避,改由趙文蘭覆審張志新案件。趙文蘭認為要翻這個案,須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看能否衝破「禁區」,即指所謂反對毛主席;另是張志新在獄中被逼瘋。

1979年3月9日。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了對張志新案覆審的匯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繞過了「禁區」,為張志新平反昭雪。這在當時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因為當時,在中國政治舞台上,又颳起一股極左思潮的逆流,要否定剛結束不久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任仲夷在會上說:「張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她最後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毛遠新的屠刀之下。我主張和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對她的家屬、子女要很好照顧,由此造成的影響要徹底肅清。要開追悼大會。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習。她是很努力學習的,不學習是講不出這麼多言論的。我們現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學習她那種『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個很好的文件,給張志新同志以表揚。這個文件不僅下發,還要向中央上報。」

任仲夷還說,「張志新同志是難得的好典型,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真夠得上一個藝術典型。從我來說,聽了覺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別人的事我沒有幹過,但像她那樣堅持真理,我還做得不夠,值得向她學習。」

1979年8月,任仲夷在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就張志新冤案產生的原因及歷史的教訓作了系統的專題發言。這篇發言以《吸取歷史教訓,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談張志新同志被害這種冤案產生的原因和有關問題》為標題,他說:「從張志新被害事件中,人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無產階級專政就會變成法西斯專政。」

遼寧省委作出了《關於為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決定》指出:「張志新現行反革命案件,純系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夥為了篡黨奪權,瘋狂踐踏黨的民主生活,破壞社會主義法制,草菅人命,殘酷迫害革命幹部,實行法西斯專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須徹底平反昭雪。」

張志新的家人、親屬感激遼寧省委平反張志新冤案,但對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夠滿意的,認為還不是完全實事求是的。當然,他們理解當時的社會政治條件,表示諒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個實事求是的說法,還歷史本來的面目。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5/0719/586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