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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被殺害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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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2月拍攝的秋瑾墓

1907年7月15日(農曆六月初六)天亮之前,鑑湖女俠秋瑾在故鄉浙江紹興被清政府殺害。一個33歲的女性因政治原因而就義,在中國歷史上這是第一次,她的死引起了極大的反響。作為當時輿論中心的上海,各種不同背景的報紙都迅速作了詳細報道,《神州日報》連續公佈浙江省發佈的有關通報、函電、文告,並轉錄外電、外報刊出的有關消息。《時報》除了對秋瑾案始末做了連續報道之外,還發表了《哀秋瑾案》、《記秋女士遺事》、《對於秋瑾被害之意見書》等幾十篇有關秋案的評論文章和詩詞、漫畫。對秋瑾慷慨赴死的報道也非常傳神,「行至軒亭口,秋瑾不作一聲,惟注視兩旁諸人一周,即附首就刑。觀者如堵。」

《申報》發表了各種體裁的有關報道、評論等30多篇,累計達3萬多字,包括秋瑾被捕與就義的情況報道、紹興府公佈的有關秋瑾「罪案」、秋瑾被害之餘波、秋瑾男裝持手杖照片、秋瑾生前演說稿、秋瑾好友徐自華撰文、吳芝英書寫的秋瑾墓表等。

《申報》在當月的一篇報道中稱讚秋瑾「時或垂辮作男子裝,到處演說頗能動人。現方創立女子體育所,殊負新學名譽。此次慘被株連,無不同聲嘆息雲。」在7月22刊出的《秋瑾之演說》中高度評價她組織女報、提倡女學、追求女子獨立的作為,並以熱情的語言寫道:「聞女士擅口才,每登演說台,雄辯恣肆,往往傾動眾耳,掌聲如同白日春雷。」並摘錄了秋瑾慷慨激昂的演說《敬告姐妹行》,字裏行間滿溢着對她的「才」、她的「志」的無比推崇。

7月23日,也就是秋瑾被殺第8天,刊出她的6首遺詩。

7月25日,發表《論紹興冤獄》評論,直接指出冤案是紹興府假公濟私、捏造告急所造成的。

8月13日,登出官方偽造的《紹獄供詞彙錄》,後面還有「編者按」:

「按秋瑾之被殺,並無供詞,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則惟『寄父是我同黨』及『秋風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詞,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語文詞,見諸報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辭何等雄厲,其言語何等痛快,而今讀其供詞,言語支離,情節乖異。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無人質證,一任官吏之矯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鍛煉周納而已。然而自有公論。」

《時報》也說:

「浙省官場,因外間人言嘖嘖,群為秋女士訟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書函等件,仿其筆跡,造通匪等函件,以掩天下耳目。此說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問矣。」

10月6日《申報》刊出的《徐錫麟傳》一書廣告中,有「徐手刺皖撫,剖心而死,禍及秋瑾女士大獄。……小像七幅,並有秋瑾女士墨跡一章」等語,儘管是廣告,其中卻充滿了對秋瑾的敬意和惋惜之情。

在1907年那樣暗無天日的年頭,包括《申報》在內的上海各大報紙都曾為秋瑾生命的喪失而感嘆,而悲慟,所以他們一而再地為她的冤死而呼喊,一而再地提起殺人者、出賣者和贊成、默許殺人者。無論是曾和秋瑾同在日本留學,當時為紹興府中學堂監督的袁翼,紹興士紳胡道南、巡撫幕僚姜梅簃、章介眉,還是帶兵到紹興的標統李益智,甚至久負盛名的湯壽潛都遭到了輿論的譴責。至於殺人的主謀紹興知府貴福、浙江巡撫張曾揚就更不必說了。

《中外日報》、《時報》、《文匯報》等昌言無忌,大聲疾呼,指斥貴福等的罪惡,不留餘地。對秋瑾沒有確供就被殺害,輿論更是一致譴責,普遍稱為「秋案冤獄」。認為沒有證據,秋瑾只是辦報、辦學的回國女學生而已,所編《中國女報》愛國情緒昂然而氣宇平和,沒有煽動激越之辭。

《文匯報》說:「紹府貴守,無端殺一女士,竟無從證實其罪,是誠大誤。」《神州女報》發表題為《秋瑾有死法乎?》的尖銳評論說:「浙吏之罪秋瑾也,實為不軌、為叛逆。試問其所謂口供者何若?所謂證據者何若?則不過一自衛之手槍也,一抒寫情性之文字也。」

署名「瘁民」的《浙江之危機》一文嚴正指出「殺學生,殺女士,無口供,無確證,僅謂『有通匪筆據』,『有紹紳告密』。不宣佈,無以塞人民之望!」

《述浙省官吏之罪狀》一文同樣指出「妄殺秋女士。無口供、無見證、無實據」,既沒有正式審判,也沒有明白宣佈的罪狀,因此嚴厲譴責「殺人以媚人」的張曾揚、「戕無辜之國民」的貴福、「縱部兵以肆淫威」的李益智。

據陶沛霖《秋瑾烈士》一文回憶,「秋瑾就義後,陶心雲駁浙撫和紹興知府致電軍機處,電文很長,謂:『紹府蒙上,浙撫欺君,秋瑾無供無證,處以極刑,無法可據。彼所根據者,是彼心腹中野蠻之法律。』電文揭發貴福之暴行很詳」。

貴福受輿論攻擊不已,也深以當時沒有確證為憂。因此對被捕的大通學堂學生及教員程毅等六人嚴刑逼供,「跪火練、火磚,慘狀不忍睹」,試圖在他們口中得到秋瑾「通匪」的證據,但終無所得。今天,當我們一再提起秋瑾的時候,也不該忘記那些默默無聞的名字!

直到1908年10月25日,少年胡適參與編撰的《競業旬報》第31期還發表了《好個大膽的貴福》的評論。

《賣友者之將來》一文對於告密者冷嘲熱諷、義正詞嚴——「秋某之死,不死於偵探,而死於告密;不死於渺不相關之人,而死於素號開通,昕夕過從之人。」

急得袁翼為此上書浙江巡撫為自己辯白,「今《神州日報》為秋瑾死事,不察實情,聽訪員之言,遽誣翼告密。」也可見輿論影響的一斑。

上海報館還直接致函因為爭路權而名動一時的湯壽潛,要求他作出答覆。一時間,報紙上出現了多封戲代湯壽潛復上海報館函,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杭州知識界因秋案而對湯大為不滿,他是紹興人,又負有聲望,秋瑾被捕後,張曾揚曾徵詢過他的意見,而他的意見是不利於秋瑾的。

輿論當然也不會放過旁觀的「看客」,署名「佩韋」的《致浙省紳界書》,責備他們「不敢異議,是不惟無義氣、無熱血,亦且膽小如豆,膽小如粟矣。是天下可鄙可憐之人」。

以「主持清議為天職」的報館,連篇累牘地發表《浙紳之對於黨獄》、《責難浙紳篇》、《對於秋瑾被殺之意見書》、《敬告當道諸君》、《敬告浙撫張公》、《敬告全浙士紳》等評論,面對專制政府「殺我無罪之同胞」,他們發出了「湖山雖好,倘蔽以黑幕之雲,則一轉瞬間,秋雨秋風愁殺人之天耳!」的慨嘆。

江蘇省教育總會發出《致浙省議長議紳諮議官學界諸君詢問紹案公論書》,強調「庶政公諸輿論」,「官民共負責任」,反對無罪殺戮,譴責告密、贊從和虛與委蛇的行為,嚴正指出:「敝會未經調查,竊以報館為輿論之代表,其所記載容或有一二傳聞失實,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凡諸陳說,非為一人,為全體也;非為浙江,為天下也。」

安徽旅滬學界同人發表《論浙獄公啟》說:「上海各報,平時著論,尚有宗旨不合議論,不能畫一者,對於此案,則眾口如一,亦足以見公是公非之所在矣!」「雖在雍正乾隆年間,先後大興文字之禍,號為野蠻專制者,尚未聞有不由刑部定罪,即可妄殺之事。」並提出由各省學界聯名向北京控告,為秋瑾昭雪或由上海各報先行發起。

1908年2月29日,《神州日報》刊出記者《公祭秋女士大會述聞》。10月20日,《杭州白話報》刊出《各地紳商對於秋瑾墓案之評論》,轉載了10天前上海《新聞報》有關浙江當局試圖毀平秋瑾墓、嚴拿徐寄塵、吳芝瑛等的消息之後,「滬地商紳大動公憤,連日會議」,10月13日,「江蘇紳士上書江督,力爭此事,由江蘇省教育總會沈友卿、太史同芳領銜。」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為浙江明道女學堂女教員秋瑾被殺事》一文則給予秋瑾之死極高的評價——

「至於以國民之權利、民族之思想,犧牲其性命而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國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為第一人焉。則秋瑾之死,為歷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淺鮮。」

「今則以巾幗而具鬚眉之精神,以弱質而辦偉大之事業,喚起同胞之頑夢,以為國民之先導者,求之吾中國二萬萬之女界,秋瑾又為第一人焉。人皆謂秋女士之死,阻我女界之進步,而不知適所以振起二萬萬人之精神也。則秋瑾之死,為社會之影響者,尤非淺鮮。」

面對屠夫的兇殘、看客的冷漠和「人血饅頭」的愚昧,這是我們在秋瑾被殺害之後那個黑暗歲月所看到的一線亮色,或許稍可告慰英靈於九泉之下。

正如當年發表的《敬告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所說:「女士之死,海內冤之。哭以詩者有人,吊以文者有人,傳其遺事者有人,刊其著述者有人,聞其冤而憤浙中士紳致函詰責者有人。」

1907年8月8日,《振華五日大事記》第24期發表《中國女俠秋瑾之真相》。9月初,無生的短篇小說《軒亭復活記》在上海《女子世界》增刊本發表(後改題為《秋瑾再生記》,由競存書局出版)。小說描寫夏瑜(後改為秋瑾)死而復活,魯迅先生1919年4月發表的小說《藥》中塑造的「夏瑜」就源於這裏。

主辦《女子世界》的陳勤,來自浙江南潯,「因鑑湖女俠惡耗……本社擬即賡續之以繼女俠之志」,於1907年12月創刊《神州女報》,創刊號載有徐自華(寄塵)的《神州女界新偉人秋瑾女士傳》、吳芝瑛的《秋女士傳》和《祭秋瑾女士文》、佛奴的《秋女士被害始末》、佚名的《論秋瑾之被殺》、《秋瑾有死法乎》,還有徐自華的《祭秋瑾女士文並序》、《挽秋女士四章》、王鍾麒的《秋瑾女史哀詞》、孔繁淑的《哭秋瑾七律四章》及《吊秋女士》、《吊越女》、《挽鑑湖女俠》、《浙禍》、《挽秋女士》、《哭秋女士瑾》、《挽競雄》等大量悼念秋瑾的詩詞、聯語。

《秋女士被害始末》記載了六月初一到初六這六天的情況,其中說臨難的那一刻——「秋女士是時從容如故」作者當時置身紹興城中,或得自口碑,或親歷其事,他的記錄因而是可信的。

1908年1月,《神州女報》第二號發表《吊秋璇卿女士文》、徐自華的《為秋瑾營葬事致吳芝瑛女士書》及《哭秋璇卿女士》、《哭秋女士》、《哭秋瑾娘》、《挽秋璇卿女士聯》、《挽秋女士瑾》等大量詩詞、聯語,其中不乏「慘成七字獄,風雨斷腸天」這樣令人長久難忘的沉痛詩句。

陳勤還和吳芝瑛等一起,通過各種關係把秋瑾的遺稿交給各大小報刊乃至《萬國公報》發表。

徐自華曾和秋瑾在浙江潯溪女學共執教鞭,兩位才華不凡的女傑,相近的身世,相同的志趣,使她們訂下了文字之契,結成生死之交。她們結伴泛舟西湖,有過埋骨湖山之約。所以秋瑾遇害之後,她和另一位才女吳芝瑛風雪渡江,將秋瑾移葬西湖,她寫的墓志銘,吳芝瑛的書法,加上金石名家胡菊齡的篆刻,號稱「三絕」。她創立「秋社」,守護先烈的英魂,耿耿忠心數十年,至死不渝。

少年英俊的《孽海花》作者、江蘇常熟人曾孟朴不僅帶頭與三十多人聯名電奏抗拒張曾揚調任江蘇,而且在秋瑾被害第三個月就在他主持的上海《小說林》第五期上一口氣刊載了秋瑾遺詩21首,第六、七期連續發表徐寄塵的紀念文章《秋女士歷史》(1907年11月)和《秋瑾軼事》(1907年12月)。接着刊出了多種以秋瑾為題材的小說、戲曲,小說有包天笑的連載長篇《碧血幕》,戲曲有吳梅的《軒亭秋》雜劇、龍禪居士的《碧血碑》雜劇,嘯盧的《軒亭血》傳奇等,只因《小說林》出到1908年9月就停刊了,這些作品大多沒來得及登完。

蕭山湘靈子的《軒亭冤》傳奇(又名《中華第一女傑軒亭冤傳奇》),寫成於1907年9月9日,距秋瑾遇害僅三個月零三天,其中有《敘事》一篇說:「秋瑾何為而生哉,彼生於自由也;秋瑾何為而死哉,彼死於自由也。自由為彼而生,彼為自由而死。」

1907年9月下旬,古越嬴宗季女的《六月霜》傳奇,由上海改良小說會社出版單行本。

同年,黃民編《秋雨秋風》史料由競存書局出版,此外還有大興書局石印、佚名編的《鑑湖女俠》和廣東鉛字排印本、滄桑客編的《秋女俠冤獄匯案》史料。

1908年,上海復漢社印行了《流血女傑秋瑾》詩文集。1909年,陳勤創辦《女報》月刊,在第三期後專門出了湘靈子編的《越恨》等增刊,這是有關秋案比較完整的專輯,收集了當時報刊上發表的大量有關秋瑾一案的史料。

可以說,直到清廷垮台,在這片秋瑾灑盡全部熱血的大地上,有關她的書一直沒有中斷過出版,這是我們這個民族值得慶幸的。

秋瑾之死的創痛長留在一個民族的記憶深處,因而她的面容才一而再地浮現在我們的面前。

秋瑾弟弟秋宗章曾在《國聞周報》(14卷22期)發表過一篇《六月六日與李鍾岳》,詳細敘述了山陰(紹興市那時分山陰、會稽兩縣)縣令李鍾岳在秋瑾被害前後的言行,及最後自盡的選擇。

李鍾岳,字崧生,別號晴嵐,生於山東安邱,耕讀傳家,進士出身,先後任浙江江山、山陰縣令,深得民心,所以離任之日有數千人自發送別。貴福在決定逮捕秋瑾之前把案子交給他和會稽知縣李瑞年會同辦理,他曾多次委婉陳辭,遭到貴福否決。1907年7月13日,軍隊荷槍實彈包圍大通學堂之時,他在現場,曾在門外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許傷害。」

秋瑾被捕後,先是押在山陰獄中,貴福要李鍾岳嚴刑拷問,推其本意恐怕是他不想擔當殺士的惡名,所以企圖借李的手殺秋瑾。

第二天,李鍾岳仍不肯刑訊逼供,只是讓秋瑾自己寫供詞,於是留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這七字傳世的絕命詩。秋瑾遇害兩星期後,張曾揚致電貴福:「報紙中載:該匪當堂書『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有無其事?有即送核。」當日,貴福復電「七字在山陰李令手,已晉省。」可見實有其事。

貴福懷疑李鍾岳偏袒,有意開脫。在得到浙江巡撫同意「將秋瑾先行正法」的復電後,立即召見李,令他執行。李說:「供、證兩無,安能殺人?」好一句「供、證兩無,安能殺人?」百年之後依然擲地有聲,這是人性、良知的聲音。

有史料說,「既而斬決秋女士,竭力阻拒,幾至衝突。」應是可信的。然而他的爭執是無效的,殺人的命令已下,口舌之爭已屬無謂。

時已子夜,他提審秋瑾,告訴她「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說完,這個父母官當場「淚隨聲墮」,身邊的吏役也都「相顧惻然」。秋瑾知道生命的終點馬上就要到了,她提出了三件要求:「一、准許寫家書訣別;二、不要梟首;三、不要剝去衣服」。李鍾岳,一個小小縣令,他答應了二、三兩個要求,在那個黑暗的年代,殺人要砍頭,如果是女子還要剝去衣服似乎都成了習慣,秋瑾並不畏懼死亡,她想捍衛的只是一點點做人的尊嚴,不要身首異處,不要在被殺之後把純潔的軀體暴露在這個罪惡的天地之間。李成全了她最後的兩個願望,使她從容走向紹興軒亭口。

秋瑾被殺,貴福又令李鍾岳去秋家搜查軍火,當然是什麼也沒查出。

他身處官場,卻天良未泯,不唯唯諾諾,唯命是從,既不肯逼供,查抄軍火又無功而返,竟然還提出無證不可殺人,因此得罪了頂頭上司,貴福他們當然容不下他,不久他就被撤職。目睹秋瑾的死、貴福他們的橫暴而無能為力,在離開紹興前夕,他「將大堂所陳天平架等劈毀」,並留下了「若藉此想見好上台,便是禽獸」這樣的話。

在離任到杭州賦閒之際,李鍾岳每天反覆念叨着「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兩句話,對秋瑾之死深自內疚,認為自己無能讓秋瑾活下來,別人雖可原諒他,但自己卻受到良心的責備。痛苦、悲憤之餘,他逐漸產生了以身殉道的念頭,經常獨自一人將密藏的秋瑾遺墨「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注視默誦」,並為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在良心的自責下,他幾次自殺未遂,但他死志已決,最終自縊於屋旁,終年53歲,離秋瑾被害還不到一百天。「身後蕭條,幾不能棺殮。」噩耗傳出,無論識與不識,都為他嘆息。

另有一人,是紹興「府署刑席」,我們只知道他姓陳,紹興人,「聞以辦秋瑾案為不然,告病辭去」。

在文明的陽光沒有照到的時代,在普遍的人性沒有覺醒的時刻,李鍾岳,一個地方官的選擇,呈現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1912年7月21、22日,《民主報》連續報道《西子湖濱之血淚》,《新浙江潮》主筆王卓夫說:「李公為專制時代良吏,既因秋案如是,乃附祀秋祠以光泉下,該社均表同情。」

至於張曾揚想調任江蘇,遭到當地反對。離浙不久就抑鬱而死。貴福想調任浙江衢州不成,調安徽被當地所拒,最後只好改名換姓。

會稽知縣李瑞年後來被委為蕭山縣知事,沈定一通電反對,指他為秋案禍首,也沒當成。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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