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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搶票,為什麼攜程等沒事,寫代碼的小伙卻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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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研究幾起關於「搶票外掛」的刑事案件,也看到不少公眾的困惑:既然攜程、飛豬都在明晃晃地賣搶票「加速包」,憑什麼個人寫個腳本幫朋友搶張票就要被判刑?這算不算「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作為一名律師,我想從技術紅線、商業模式邏輯以及刑法的邊界這三個維度,把這件事兒掰開揉碎了講清楚,同時也談談我對這類判決是否會誤傷技術創新的擔憂。

一、觸目驚心的刑事紅線:個人開發的「黃牛」為何倒下?

我們先看一個最新的真實案例。就在不久前,浙江一男子開發搶票軟件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5個月非法獲利80餘萬元被江蘇南通檢方提起公訴。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這款軟件並非簡單的「手速快」,而是「繞過票源網站伺服器防護,非法獲取存儲在伺服器內核心數據」,直接跳過了選座、驗證環節,一鍵直達支付界面。

這就是法律上的「生死線」。《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寫得很明白: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如果外掛軟件對售票平台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干擾、修改,導致系統不能正常運行,還可能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若藉此搶票倒賣牟利,且營利數額較大、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上述關鍵詞是「侵入」,個人開發者為了突破平台的反爬機制,往往不得不使用破解加密算法、偽造簽名、繞過風控規則等破壞性技術,而這就是定性為刑事犯罪的關鍵紅線。

二、攜程們的「免死金牌」是什麼?法律邏輯上的三個避風港

這時很多朋友會憤憤不平:「攜程等搶票不也是加重伺服器負擔嗎?不也是擾亂秩序嗎?」站在樸素正義觀上這沒錯,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攜程等的生存空間在於精準地踩在了違法與犯罪、違規與侵權的緩衝帶上。

第一,技術手段的「非侵入性」辯護。

攜程等正規平台的搶票,底層邏輯是高頻刷新頁面+模擬人工提交訂單。它沒有去攻擊12306的後台數據庫,沒有偽造數據包篡改票數。可以將其定性為一種「高效的代理行為」。你可以說它不道德、不厚道,但在技術上,只要它遵循了網站的Robots協議且沒有繞過核心驗證,它暫時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侵入」

第二,商業模式的包裝:我是代購,不是倒賣。

攜程等平台提供的是代購服務,消費者通過平台下單,平台代為購票,提供免費搶票,如果需要加速搶票,則收取服務費(加速包費用),而非加價倒賣。即便最終沒搶到票,它也能解釋為「提供了代勞和監控服務」。個人"黃牛"則是先搶票囤積,再高價倒賣,牟取的是票面價與倒賣價之間的差價。

攜程等平台通過披上「代購」的法律外衣,讓它從刑事犯罪的泥潭裏抽出了一隻腳。

第三,監管層級的錯位:行政監管 vs刑事犯罪。

攜程等也並非完全沒事,就在昨天(4月10日)中共中央網信辦、中國國家鐵路局發佈信息稱聯合約談攜程等七家涉火車票銷售第三方平台,禁止這些平台利用自動化程序實施大規模、高頻次的搶票操作。

但攜程等的行政監管也僅為可能被罰款、被批評、被要求整改,和被戴手銬、判刑、留案底的刑事處罰,在法律後果上是天壤之別。

三、作為律師的思考:重判個人開發者,是否會扼殺技術創新?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在理解判決邏輯的同時,也深感一絲隱憂。我們是否在用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這把重錘,砸向了一些本該由民事法律或行政監管來解決的釘子?

這也是對刑法「謙抑性」的拷問。

刑法的謙抑性是指:凡是適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種違法行為、保護合法權益時,就不要將其規定為犯罪。

一個程式設計師為了展示技術能力,寫了個搶票腳本開源到GitHub,沒有大量獲利,或者獲利僅是為了補貼家用。這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真的達到需要動用有期徒刑來懲罰的程度嗎?

如果僅僅是「高頻請求」就認定為破壞系統,那以後所有的自動化測試工具、爬蟲學習代碼,是不是都懸着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創新與違法的邊界在哪裏?

很多偉大的互聯網產品(比如早期的搜尋引擎爬蟲、比價插件)都誕生於對既有規則邊界的試探。如果我們將所有的「繞過前端限制」的行為都一刀切地刑事化,可能會導致技術社區的寒蟬效應。年輕人不敢寫代碼了,因為不知道哪天寫個自動化腳本就會把自己送進看守所。

四、給技術愛好者和行業的法律紅線圖

基於目前的司法判例,我給各位程式設計師、產品經理和想當「黃牛」的朋友畫一條明確的「保命線」

1.絕對不要碰數據!只要你的代碼涉及「脫庫」、「撞庫」、「繞過後台驗證獲取真實票源數據」,這就是刑事犯罪。

2.不要以「倒賣」為生。如果你是幫朋友搶票,收個幾十塊辛苦費,風險相對可控(雖然仍有民事侵權風險);但如果你是規模化經營、大量囤票加價,即便你沒侵入後台,也可能觸犯非法經營罪

3.大平台的日子也不會一直好過。隨着監管對算法歧視不正當競爭的打擊收緊,攜程等的「加速包」灰色地帶正在被壓縮。未來,利用技術優勢製造消費焦慮的商業模式,必將付出更高的合規成本。

寫在最後:

法律在追趕技術的腳步時,難免顯得踉蹌。在追責個人黃牛破壞公平的同時,也應審視資本巨頭的「技術無罪論」。執法部門在打擊底層代碼俠的時候,更應當把目光投向那些利用壟斷地位和算法優勢、系統性製造稀缺焦慮的平台巨頭,而諸如12306等平台本身的設計缺陷造成資源緊缺也是重要原因。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微信公眾號-法商新視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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