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攝像頭,根本用不着警官專業判斷,是個尋常百姓,都能看出扶蘭祁東這戶商家是被死者家屬訛上了。
8月17日12時50分左右,一老人身體不適,主動走進肖愛華經營的棋牌店,坐在門口的椅子上休息。
4分半鐘後,老人突然不適,身體晃動。店主肖愛華上前詢問未得到答覆,試圖將老人抱起來。但由於身體嬌小,力量有限,被帶倒在地摔了一跤。
危機時刻,她還下意識地用手護住了老人頭頸,防止老人頭部受傷。另一男子正在門口一邊攔車一邊打急救電話,見肖愛華摔倒,連忙過來一起攙扶,另一個女子從房內跑出來,接過男子遞來的手機撥打急救電話,撥打成功後遞迴男子,又跑去拿自己的手機撥打急救電話,看得出來很着急很害怕,但是盡力地幫忙。
期間來了一些人,都在焦急地撥打電話。
13時01分救護車抵達,老人還有生命體徵,但神志不清,在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同為扶蘭人,十年砍柴就說:「對老人來講,沒啥痛苦走,福氣。按我們老家風俗,死在別人宅里,別人送的終,孝子要來這叩頭放鞭炮感謝。」
但事實卻是,死者家屬向店主索賠10萬元,「如果不賠,就把遺體搬到你們店門口」!
挾屍要價是另一項民族傳統。
2009年,湖北荊州何東旭、方招、陳及時三位大學生,為救落水兒童壯烈犧牲,遺體泡在水裏,打撈公司面對跪地哭求的同學,面不改色,挾屍要價3.6萬元。
下面這張《挾屍要價》的照片後來還拿了人民攝影「金鏡頭」大獎,。

有道是君子可欺之以方,碰到這種家屬,誰都難辦。
死者為大,店主怕擺屍體,警官也怕。就算知道死者家屬無理取鬧,也不敢過於施壓。否則,屍體往派出所門口一橫,你怎麼辦?
怕了就和稀泥。
再加上現在對司法機關的調解率有要求,於是在派出所里,「楓橋經驗」標語高懸,店主以賠償1.9萬元的代價,避免擴大。
這像極了街上只要電瓶車與轎車刮擦,反正轎車都有保險,一般都讓轎車承擔全責。
於是當事的警官,擺平就是水平,不但不會招致不依法行政的批評,反而會得到表揚。
可網民這下不幹了。
這比當年南京彭宇案還要惡劣!
於是口風又變了,當地司法機關介入,先是提議將這筆錢以官方「補貼」形式返還給店主。
可網民還是不依不饒,你官家的錢,不是我們交的稅嗎?就可以這麼亂花?
於是,最新的說法是,全額返還店家支付的1.9萬元補償款,以主動作為糾偏個案,向全社會亮明摒棄「按鬧分配」、守護法治公正。
但沒有說,當初主持調解的葫蘆官怎麼辦。
有人好奇,官怎麼這麼怕死者家屬。
那是不了解國情。
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是清代的社會現實。一物降一物,吃各的虧,各找各的軟柿子,循環相剋。
而現在,窮不跟富鬥,富不跟官爭,但窮可以與官爭。
換句話說,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講大局;你跟他耍橫,他跟你講法律。
前段時間《城管打響反擊戰,黃鶴樓下血如天》,但如果真碰上硬茬,可能風向就變了。
一個段子說,城管平素打人威風,有次碰到一和尚,竟然打不過,於是城管說:「出家人不要打打殺殺的!」
這就是一些執法者在一些人面前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