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因為戰亂,也不是因為饑荒,而是因為一頂鐵冠加身,一系列莫須有的罪名,我便經歷了三年逃亡生活。
1960年夏天,我從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畢業。由於始終做不出令人信服的悔罪狀,仍然是「帶帽右派」。結果,被發配到「天無三日晴,地無三尺平」的貴州,在農學院圖書館當了一名圖書出納員。我是調干生,上大學之前就結了婚,愛人在山東濰坊鋼鐵廠工作。有一天,市委組織部一位部長,到她的廠里視察,見她帶着兩個孩子,生活困難很大,而丈夫遠在八千里外的貴州。這位好心的部長,認為剛畢業的大學生是人才,而且不會有什麼歷史問題,沒有調閱檔案,便一紙調令,將我調回在山東濰坊。此前因為愛人老實心窄,我落難的事,一直沒敢告訴她。回到濰坊後,才知道調回了個右派。愛人啼哭,組織部後悔,手捧刺蝟沒處擱,便讓我到發動機廠幹了車間統計員。我當年幹過會計,算盤打得溜熟,工作完成的自然十分漂亮,工人對我也滿有禮貌,不少人甚至稱我「老師」。由於不會向頂頭上司低聲下氣,更不知道送禮聯絡感情,不到一年,便被趕出辦公室,攆到裝配車間當了搬運工。
裝配車間的頭頭,並沒有歧視我,反而把我這個大學生真的當成了「人才」,放心地讓我搞宣傳。每天下了班,我便忙着寫黑板報,寫標語,編文藝節目,畫壁畫,常常忙到七八點鐘才回家。甚至登上腳手架,畫過兩丈高的偉大領袖像。我就地取材以技術革新為主題,編寫了一出三場呂劇《迎春曲》,自編自導自己伴奏,正式演出獲得好評,給車間爭得了榮譽。滿以為不分黑白、班上班下地忙活,能得到個「確實改惡向善」的好評,早日摘掉鐵冠,給老婆孩子減少一點精神壓力。四清工作隊進了場,仍然讓我做宣傳工作。直到「清組織」,才讓工人與我劃清界限,從此被冷到一邊兒。
不料,「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一來,我這個十三歲當兒童團長,十四歲參加革命、剛剛三十四歲的「老右派」,頓時陷入了滅頂之災。抄家,掛牌,敲鑼游廠,坐噴氣式,成了家常便飯。緊接着又成了「右派翻案集團」的成員,隔離審查,逼迫交出黑後台。
原來,六十年代初,市委統戰部曾組織全市右派集訓,勉勵加速改造,爭取早日回到人民隊伍。文革初期,有幾個人率先要求平反冤案。結果,參加集訓的老右,統統成了翻案集團的「成員」。其實,自從集訓結束後,從未與帶頭「翻案」的人見過面,但無人相信。有口難辯,晝夜逼供,一關就是三十三天。不久,又落入了另一個更加可怕的旋渦——「叛國投修集團」!
鑄造車間有一個姓丁的部隊轉業幹部,因為「男女關係」問題,曾被勞教三年。牛棚開張,他自然成了其中的成員。有一天,他跟我一起搬運時,偷偷問我:「喂,如果不想被整死,敢不敢走人?」我愣在那裏,心怦怦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革命風暴席捲全國——往哪裏走?」
「蘇聯。我在部隊開過車,技術很過硬。到了邊境一帶,偷一輛汽車,保證可以衝過去。」
「那些邊防軍是幹什麼的?沒聽說,前幾天遊街的犯人中,就有一個投修未遂的,判了死刑嗎?那豈不是自取滅亡!老兄別想入非非了。」我無比恐懼地拒絕了他。
兩年後的一天,他在廢鐵場碰到我,開玩笑地問:「老右,最近挨鬥了沒有?」我高聲答道:「平安無事。」孰料,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我倆的對話,被不遠處的一個青年聽了去。一個小時後,我就被關進了黑屋子。立刻被解去褲帶、鞋帶,三班人輪流看守。專案組白天審問,夜間「加溫」。逼着交代「新犯下的罪行」。自從落入右網,我雖然心下不服,卻一直強迫自己認罪,拼命勞動,努力改造自己。見到年輕工人破壞公物,我都是好言勸解,哪裏來的「新罪行」?頑固對抗就「加溫」。不僅拳腳交加,甚至揮起了鐵棍。幾天下來,已是腿不能走,腰不敢直,耳朵被撕破,右眼差點被一個叫李加明的看守戳瞎,左腿膝蓋被他用鐵棍打傷……可是,他們急於報捷的戰果,始終沒得到。於是花樣翻新——「熬鷹」。三天三夜不准睡覺。逼着一刻不停地高聲朗讀《毛選》。讀着,讀着,我便傳出呼嚕聲。一頓劈頭蓋臉地「醒腦」後,還要繼續讀下去。
直到這時,我仍然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什麼「新罪行」。一天,專案組來了新花樣:逼迫交待最近與外車間什麼人交談過。我立即想到了與在鑄工車間勞動的丁毅,曾經說過一句「平安無事」的話。話剛出口,我從打手們的臉色上看出,口供說到了點子上。方才意識到,是那個聽到我們談話的積極分子向上面作了匯報。那年月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他們認定那是在「訂立攻守同盟」!儘管如此,一連幾天,我仍然不想交代兩年前丁毅說過想外逃的事。反覆強調「平安無事」之類的問答,是黑五類經常的用語。但從他們有針對性的誘供中,我知道丁毅已經「繳械投降」了。從心裏埋怨丁毅軟弱,一個人的一閃念,已經過去了兩三年,有什麼罪行可言?幹麼要交代?既然「頑固到底」已經沒有意義,我只得交代了當年他的談話。但強調,而且已經兩年多了,他一直在老老實實地幹活,足以證明那不過是他一時糊塗,不是成熟的思考。打手們如獲至寶,立即命我寫下「口供」。從此只看押,不再刑罰。一個月後,把我從黑屋子放出來,回到車間勞動,但仍然不准回家。直到這時,我才知道,自己成了「叛國投修集團要犯」。這案子,成了轟動全市的大案要案。而「主犯」丁毅關押不到三天,不僅交代了「罪行」,一個在勞教所「鍛煉」過三年,一米八五的大漢,竟然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在看守的眼皮子底下,在廁所里揀到一塊破燈泡小玻璃片,悄然割斷了股動脈。等到決定送醫院搶救,已經晚了,他死在去醫院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