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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摩」的幾種低級認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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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寫了一篇《張雪很勵志,但別忘了中國是全世界最歧視摩托車的國家》,現在有兩百多條留言(在網易有一萬多條跟帖)。不少留言看得我瞠目結舌,我本以為這裏面的道理非常粗淺,不需要解釋也能明白,但顯然不是。

既然有這麼多人不明白,說明很有代表性,本文以極大的耐心展開說一下。

1、摩托車炸車擾民不能解禁

這種說法看得我直搖頭,因為這裏面只有情緒波動,沒有任何思考。

摩托車半夜擾民怎麼辦?報警啊。

報警沒人管,這是誰的責任?警察失職啊。

這跟其他摩托車主有什麼關係?人家在睡覺呢,你怎麼就怪到他們頭上了?

這個邏輯複雜嗎?我沒想到這麼簡單的邏輯會有人不明白。

另外,因為少數人犯錯讓多數人陪槍斃,這樣的人不僅沒有邏輯,也沒有任何現代社會治理常識。

2、摩托車不守規矩不能解禁

這種情況比半夜炸車擾民要常見一些,但道理是一樣:誰違法你處罰誰。

有人覺得行不通,你這是瞧不起中國政府。中國目前的監控水平全世界遙遙領先,什麼車牌違章識別不了?

不用保證每次都能抓到,只要抓到處罰就行了,這又不是殺人,不用「命案必破」。

如果還是不管用,屢教不改我支持加大處罰力度,從罰款扣分到扣牌扣車,我就不信管不了。

上一段說的是:不能因為少數人犯錯而連坐多數人;這一段說的是:不能用禁止來替代管理。

3、電動車都管不好,還要解禁摩托車

前面說過的不再重複,這裏補充一點別的。

首先,真正的電動自行車是自行車上面帶一個輔助電機,但主體還是自行車。如下圖所示:

所以,中國99%的「電動自行車」應該算作「電動摩托車」。

現在之所以歸入「自行車」,這是「禁限摩政策」下的掩耳盜鈴。

以「電動自行車」中國目前的保有量(接近4億輛,超過小汽車保有量),「禁限摩政策」已經事實上破產。

並由此導致了電動車「無法可依」:實際上不是自行車,但又不算摩托車(如果算摩托車就不能上路),不能像摩托車一樣管理。

正常情況下,應根據車輛的保有量分配相應的路權,根據時速/排量實行分級管理。現在不給路權不給管理,能不亂嗎?試想汽車也這麼做會是什麼後果?只有取消「禁限摩政策」,直面大眾需求,才能把電動車真正管起來。

結論:「電動車亂象」跟「禁限摩政策」直接相關,後者不是解決方案,而是亂象之源。

4、中國人太多/中國人素質差不能解禁

「中國人太多」是一個萬能理由,不管你在說什麼,他都會這麼說。

他們把「不同」等同於「不適用」,即便我大聲說:拜託,這是兩個詞好不好?我去把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抄過來,他們還是不能理解。沒辦法,他們已經形成條件反射,不需要過腦子。

還有一種說法是「中國人素質差」。他們的意思是:中國人不僅要管起來,而且配不上精細化管理,只能用最簡單粗暴的辦法。

他們比成龍還瞧不起中國人,這當然是錯的,實際上,所謂素質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不僅需要良好的制度設計,還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形成習慣。想想看,中國的小汽車車主這些年終於素質提高一點了,這是怎麼來的?

5、禁限摩不是歧視普通人

上篇文章我說「對摩托車的歧視就是對普通人的歧視」,有人不理解。

這件事稍微複雜一點,需要一點點腦迴路,所以我放到最後,以示尊重。

一個政策,不僅要看它是不是適用所有人,還要看它一般情況下針對哪些人。前半句的意思:如果有錢有權的人騎摩托車就不管,這是對普通人赤裸裸的歧視;後半句的意思是:如果摩托車(包括電摩)車主主要是普通人,即便政策不區分人,這也是一種歧視。

我再舉個例子,比如社保政策,如果不能全國範圍內無條件轉移,那就是對農民工的一種歧視,因為體制內工作穩定,而農民工則不然。

我這麼說能理解嗎?實在不能理解我也沒辦法了。

好了,暫時就說這麼多,最後放一道思考題:為什麼張雪既贊成嚴加管理又贊成解禁摩托車?

上述言論,表面看是缺乏邏輯、常識和思辨能力,實際上暴露的是兩點:1、政府做的都是對的,如果你說不對一定是你錯了;2、我只要我歲月靜好,其他人的死活不關我事。

對於一個欺軟怕硬又自私自私的人,不要試圖說服他,我只是揭露這一點並羞辱之,這才是他們應得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隨想錄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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