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事是永遠無法理解的,2025年6月發佈了2024年度的審計工作報告,列出了一個長長的挪用老百姓錢的權威清單。
僅舉幾例:
13省挪用406.26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用於「三保」(含發工資)、償還政府債務;
16省175縣截留挪用惠農補貼41.64億元,用於發公職人員工資、償債等;
16省104縣不法人員騙取惠農補貼4.78億元;3235名基層幹部虛報冒領補貼2330萬元。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許只是冰山的一角。
但也反映出了問題的另一面:地方財政這些違規的做法為什麼能發生?它不同於個人的貪污腐敗,說明了一個殘酷的現實——不管我們公佈的實際負債率有多高,很多地方財政的確已經到了「關門」的邊緣。當然,中國不會出現這種「關門」的情況,但地方財政如此捉襟見肘,又如何提高居民收入和完善全民共享的社會保障系統?
我們也無法理解地方哪來的權力去挪用老百姓的錢,更無法理解為什麼經濟形勢一片大好,地方卻要靠挪用老百姓的錢發工資。那麼,制度的保障靠什麼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