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一名律師承認不當公證文件,並鄭重宣誓證明書中包含其明知為虛假的信息,以幫助某企業客戶從一家美國銀行獲得$330萬的貸款。
傑森·傑伊-盛·王(Jason Chieh-Sheng Wang)在與卑詩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B.C.)達成的同意協議中承認了不當行為,該協議摘要於上周在線公佈。
根據文件顯示,王於2023年4月受「某企業集團」委託,協助其申請貸款。
摘要稱:「接受委託後,該律師被告知客戶財務狀況困難,希望緊急從貸方獲得貸款。」
文件顯示,這筆貸款以「五件藝術品作為抵押品」擔保。
除王本人外,同意協議摘要中未提及其他涉事方姓名,而是用各方首字母代替。
文件稱:「貸款由ZYZ和JM個人擔保,其各自家庭持有客戶的多數股權。貸款還需經其配偶YP和LW批准,並以配偶同意書作為證明。」
貸方告知王,需要對配偶同意書及其他在美國準備的文件進行公證。王稱此舉不切實際,因為部分需簽字的當事人身處中國。

銀行最終同意王可通過視頻通話對相關簽名進行公證。
但根據同意協議摘要,王於2023年5月15日「聲稱已公證」四份文件,卻從未通過視頻通話或其他方式與簽名人見面。
該律師還製作了三份宣誓書,宣誓稱簽名人在簽署文件前曾與他視頻通話,並向其出示了帶照片的政府身份證件正反兩面。
摘要指出:「該律師明知自己從未通過視頻會議或其他方式與任何簽名人見面,也未見證任何簽名,卻鄭重聲明執行宣誓書內容屬實。」
王還承認刪除了與客戶代表的微信聊天記錄,其中包含他同意在未進行必要視頻通話的情況下公證文件的內容。
摘要稱:「該律師明知或應當知道,刪除與客戶的通信記錄違反了其保存客戶檔案和記錄的義務。」
鑑於上述所有承認的不當行為,王同意接受為期一個月的停職處分,停職期從6月16日開始。
律師協會紀律小組在接受同意協議時考慮了三項減輕處罰的因素:
-王「對不當行為表示悔恨並自行報告」;
-王的一名家庭成員病重,於2023年4月需接受醫療程序,這在其不當行為發生時構成「重大個人壓力源」;
-王「全面配合解決此事並承認不當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前段時間,安省一位華人律師使用AI寫動議,請法官參考兩宗舊案,並給出兩案的判決文書連結。沒想到,參考的兩個案例均存在問題,其中一個連結內容卻是一宗商業地產糾紛案,與正在審理的家庭遺產糾紛毫無關聯。另一宗參考案件的連結,則直接顯示「404頁面不存在」。
法官嚴厲批評了原告和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