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明:
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組織與單位
很多人問藥監局網站上仿製藥一致性數據雷同,這應該是昨天(美國1月23號晚)曝光的,我看到後也趕緊去藥監局網站上看了,下載了部分文件。現在藥監局也有了正式說明:
很多人問藥監局網站上仿製藥一致性數據雷同,這應該是昨天(美國1月23號晚)曝光的,我看到後也趕緊去藥監局網站上看了,下載了部分文件。現在藥監局也有了正式說明:

說是編輯錯誤,已經做更正。該說法未必能服眾,像我看到不少自媒體對此表達了懷疑。但我個人認為藥監局的解釋在這件事上是更合理的。
網上曝光數據雷同的三個藥:曲美他嗪、二甲雙胍、瑞舒伐他汀。受時間所限,我看了兩個數據雷同的曲美他嗪公示文檔,二甲雙胍沒有看,重點看了瑞舒伐他汀——這個藥所有的一致性評價文件我都下載了:

二甲雙胍沒看就不說了。曲美他嗪和瑞舒伐他汀確實像網上說的,一致性數據出現了雷同,準確說是不同廠家的數據完全相同。
出現雷同的瑞舒伐他汀是兩家企業,一個正大天晴,另一個Lek(萊克)。
一點說明,瑞舒伐他汀有多個劑量,5,10和20毫克(mg),同一藥企的不同劑量一般只有一個劑量做了一致性,其它規格會使用這個數據。
正大天晴有兩個受理號:CYHB1704044和CYHB1850378,前者是10mg,後者5mg。

可以看到兩個規格生物等效性(BE)的備案號是一樣的,5mg文檔里直接用了10mg的數據,具體數據如下:

JYHB1840001和JYHB1840002都是Lek的瑞舒伐他汀受理文件,前者5mg,後者10mg受理號,一樣5mg文件里說了「採用10mg規格試驗豁免5mg規格的BE」。

但Lek的兩個文檔里的數據和正大天晴文檔里的一模一樣:

放在一起:

昨天看完這些數據後我也和一些朋友討論,正式公告出來前就起了是不是文檔輸入時出錯的懷疑。

我當時的思考是這樣,正大天晴和Lek在受理文件里列出的等效試驗從臨床研究機構到數據統計分析機構再到樣本檢測機構,沒有任何交集:

如果說外包給同一個CRO(科研外包機構),一魚兩吃,造假造得那麼離譜,雖說蠢,好歹還合理一些。可那麼多個不同機構,說其中一方去完全抄另外一方,比較難以置信。
另外讓我看了數據後比較懷疑的是涉及的兩個企業,正大天晴是國內非常大的藥企了,另一方Lek別看是斯洛文尼亞的藥企,來頭更大,山德士(Sandoz)下面的廠。山德士原來是諾華底下專門做仿製藥和生物類似藥的分公司,2023年才從諾華正式拆分出來,算是全球仿製藥巨頭。
按理說以這兩家的地位與能力,別說自己不至於犯這等渾,選CRO的標準應該也不差。
查了一下兩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時間,正大天晴是第一個拿到瑞舒伐他汀一致性過評的,2017年12月過評。Lek是2019年5月公示過評,當時作為第一個外企過評還引發過關注,因為說明外企仿製藥也要做一致性評價。
兩個時間差了快一年半,要造假也不能去抄藥監局已經公示的文檔吧。而看兩個文件的建立、修改時間,確實能給點線索:

文檔的作者都一樣,一個17年建,一個19年建。應該是藥監局的人匯總企業遞交的評審數據在製作的文檔,確實有可能是在文檔製作過程中出錯了。
至於是把表格拷貝來拷貝去出的錯,還是錄入時錄入了錯誤的內容,我說不準。像瑞舒伐他汀是兩個廠家的表格完全一樣,直接拷貝錯了表格說得過去,曲美他嗪涉及到Cmax和AUC數據兩個表格順序換過,更像是制表時輸錯了。我下載了不少文檔,每個都是Cmax在表格第一行,只有曲美他嗪這份例外,如此不符合「習慣」的格式,也讓我覺得這是在製作文檔時出了差錯。

事情發生後不久,也有藥企解釋說自己這邊數據沒問題。
綜合各方面,引起軒然大波的數據雷同,應該是藥監局在做公示時出了嚴重錯誤。即便不考慮當下公眾對仿製藥質量高度擔憂,那麼多家企業把數據交到政府部門,由藥監局公示,這既是服從監管,也包含了信任,如此嚴重而且低級的錯誤,非常不應該。
誠然,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文件數量非常多,製作這樣的文檔、錄入數據的枯燥程度可以想像。可是對於公眾來說,這些公示信息是了解情況的關鍵窗口,怎麼能如此馬虎呢?
如今藥監局的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公示文件無法下載,網上有各種說法。反正現在只要是罵仿製藥不靠譜那就是為民請命的英雄。最近我說了些不同意見,各種批評如滔滔江水,延綿不絕。但渲染情緒的英雄,中文網絡上太多了,且不說不多我這一個,我也沒興趣做英雄。我想做的,還是一個堅持科學,實事求是的普通人。無論是集采仿製藥,還是別的任何問題,好與不好,都看數據,找證據,求一個實事求是。
幾年前,媒體報道新冠滅活疫苗如何如何好時,我說這種說法沒有根據,已有數據不支持這麼說;幾年後網上各種傳言說打了新冠疫苗得肺結節,我一樣說這不符合科學,是誤解。兩邊可能都覺得我是敵對分子,沒辦法,我確實不可能像一些人那樣去靠「立場」站隊。
回到一致性評價文件不能下載。出了如此低級的錯誤,藥監局應該會重新審核所有文件,不再提供下載不算意外。但是,簡單一個公告說已經修正在我看來並不能回應大家的疑慮,需要有更詳細的解釋。
現在文件不能下載,需要告知大家為什麼這麼處理——外界猜測原因,比如我猜是因為要審核所有文件,即使猜對了,和相關部門正式出來說,是有天壤之別的。另外,已經引發了那麼大的社會關注,藥監局也需要出面說明到底是採取什麼措施糾正(原始數據在哪裏,怎麼核對),以後打算做什麼樣的改進。你不出來說,大家只好自己腦補,疑慮更深。
就公示一致性文件來說,即便不看幾個藥企文件數據雷同這麼嚴重的錯誤,我看了大概三四十份文件(瑞舒伐他汀和丙泊酚的全部、曲美他嗪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部分),整體感覺真的是做得非常不用心。這麼重要的公示文件,都是word文檔,看着就很不正規,至少也應該用PDF吧。
因為最近麻藥不麻(據說是丙泊酚)引發爭議,我把所有丙泊酚的文件也下載看了。不同文件里,別的廠都是AUC0-t,但有一個是AUC0-72h:

AUC0-t里的t應該是最後一個可檢測出藥物的時間點。作為快速起效的麻醉藥,生物等效性真的會看72小時的AUC(血藥濃度曲線的曲線下面積)嗎?我覺得有點難以置信。
這是否意味着所有一致性評價結果就是隨便編個數字?我不這麼認為,但藥監局的小編也確實麻煩稍微上點心吧。
最後,最近很多人指責我不懂國情,說得委婉的大概叫知識分子懂原理不懂現實。我不在國內生活,確實不敢說了解國情(雖說我認為很多人宣稱的了解國情也有些虛偽,例如一線城市中產「了解的國情」真代表國情?),但我以為,真想推動一些能對老百姓有實際意義的事,往往不是建立在什麼宏觀敘事上,而是依據事實,哪怕着眼點小了一點,證據足了,道理透了,希望才大那麼一點點。
大罵仿製藥不靠譜,除了引發一些人的恐慌,有什麼意義?真以為有多少人能用上原研藥?大部分中國人,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用的都會是仿製藥。仿製藥質量提高離不開有效的監督,但監督是什麼?是不講循證,一棒子打死說中國仿製藥不行?還是去找真正有問題的地方。
以前中國仿製藥不需要和原研做等效,這是導致當時仿製藥質量參差不齊的關鍵原因,正視這個問題才帶來了一致性評價,提升了中國醫藥行業。
類似的,如今的問題到底在哪裏?是一致性評價有不實,企業集采報價低於成本,還是更改生產過程時監管不嚴,或是都存在?是普遍還是個別,是潛在的風險,還是已經導致現實的質量問題?
對於醫藥專業的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無論外面吹什麼風,堅持科學,堅持循證,有些人說的東西明顯偏離了這樣的原則,我認為有必要指出,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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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f92fcf6971048f926fca844234dbf4e8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5-01-24/doc-inehahzw7155508.shtml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190506/herald/1b5cd0da5904cb6cb772007c2a00f2d5_zaker.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