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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慶民|中共國個人維權抗爭的「內卷化」與政治性反抗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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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中國民眾普遍只為個人私利維權,而迴避對根本體制的批評和變革要求,也是中共政權有意誘導所致。中共政權一方面對批判政權、直接涉及政治的反抗嚴防死守,一方面又對個人因私利維權而網開一面,就是故意一「堵」一「疏」,誘導人們放棄改變體制、推翻政權的嘗試,而只顧個人私利,以便於政權各個擊破。而且個人維權的要求往往也較低、較易滿足,也不會對統治集團的統治造成衝擊,政權也就不害怕,有時也願意部分滿足人們個人訴求。

而筆者對於個人維權者自私自利的批判,主要是針對那些幹部、工人貴族、體制內各種要求保障特權的人,而非弱勢的大眾。弱勢大眾的維權正因為自身的弱勢也就更難成功。只有克服個人維權的局限、結成更加團結的社團、甚至進行帶有一定政治色彩的抗爭才是集體維權的出路。

但無論如何,目前個人或小群體為個人私利進行的維權抗爭,顯然都是頗有局限的、不宜高估的、應當尋求更加有效和普惠性抗爭方式的。

中國維權活動及維權者之間的「內卷化」

對於這些個人維權及其作用和影響做簡單概括,可以稱為維權的「內卷化」。

「內卷」是近年中國流行的詞彙,指就是人們獲取利益、爭奪固定量的資源,投入巨大精力與他人同質化競爭,且競爭門檻和成功要求水漲船高,而競爭過程並不能益於其個人和社會,空耗人們的精力、增加壓力和痛苦,反過來損害人們的生活質量、阻礙社會真正的進步。

而根據「內卷」的定義和特點,維權抗爭顯然同樣在「內卷化」。

雖然,相對於默默無聞、逆來順受、接受被剝削壓迫的代價,人們敢於說出來不公和提出訴求,甚至上街舉牌、前往政府請願/抗議,是前進了一大步,是值得稱讚的。這反映了人們的權利意識和維護權利的意願,以及可貴的行動力。這也可以施壓政府,讓其看到人民的訴求、做出必要的改變。

但當各路維權者都只為自己發聲、只為狹隘的小群體說話,也並不要求進行根本性的、體制性的變革,只是要求獲得自己個體的、眼前的利益,並不顧及社會中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和關切,乃至願意讓執政者從他人和公共資源中挖出一些滿足自身需求,部分維權者還在自身需求被滿足、獲得利益後又站到政府一方、對其他受害民眾加以漠視、嘲諷、批判,這樣的維權顯然就「變味」了。即便客氣些批評,這樣的維權也是非常有局限性的、無法讓大多數人的處境得以改善的。

如果不能改變根本制度和分配不公,弱者處在缺乏保障、貧窮虛弱狀態,就必然時常遭遇權利被侵犯,尊嚴被踐踏、剩餘資源也被明搶暗偷的情況。而在物質匱乏和時常遭受傷害情況下,弱勢老百姓不僅會被上層欺凌,中下層民眾之間的競爭也會更加激烈、衝突更多,各種糾紛此起彼伏。這些老百姓就會陷入貧困和暴力的惡性循環,在各種迫害和糾紛中越陷越深,無論物質利益還是精神心理,都遭受重創,人生被毀掉。

即使對於這些個人維權者自身,其只追求個體利益,也是不易實現的、難以維護長遠利益、還容易被「秋後算賬」的。對於統治者,這些分散的維權者當然相對「好對付」。即便組成維權小團體,無論其成員所屬還是利益訴求,都局限在特定而狹小的範圍,而沒有足夠公共性,且內部往往也是沒有綱領和團結性,很容易被分化和各個擊破。

例如一些「爛尾樓」受害業主,並不能和其他「爛尾樓」受害者長久團結,一旦政府和開發商對部分業主拉攏,同意退房款或儘快施工交樓,這些人就不再顧及其他沒有得到退款和交樓的「爛尾樓」受害者,而p2p集資詐騙事件受害者,同樣在得到退款/賠償的就會退出維權,不顧其他受害者。而政府可以通過根據維權者情況,分化瓦解、各個擊破,只滿足抗爭能力較強的維權者,而相對更弱勢的維權者得不到支持,就只能放棄維權,不放棄也難以有以前的聲勢和影響、難以維權成功(往往最後也都不了了之)。政府就「維穩」成功了。

而這些人即便在短期維權成功,也並不意味着再也沒有了侵害。在不公不義、缺乏民主法治的環境中,被侵權是常事。而每次被侵害權利都維權抗爭,代價是很大的,且幾乎不可能每次維權都成功。尤其涉及公權力和權貴的不法行為,維權成功率很低。

而維權後被打擊報復,也是常態。許多維權者當時依靠證據、輿論、人多勢眾,暫時維權成功。但往往會在輿論淡忘、維權組織解散後,被各種「秋後算賬」、「穿小鞋」。而這種可能性,本身就嚇阻了很多潛在的維權者。即便一些人勇敢的抗爭了,之後也是無盡的麻煩和充滿不確定性的危險。例如在胡錦濤時代為被拐賣賣淫的女兒伸張正義、2013年在法院勝訴的唐慧女士,就在2023年被地方政府和公檢法報復,被逮捕判刑。唐慧還是廣受關注且其抗爭頗有公共性的人物,都被如此報復,可想而知那些被忽視的抗爭者被「秋後算賬」的危險和悲劇。

這些都是個人為了個體利益維權的局限和弊端,很多弊端都可以視為維權「內卷化」的表現。與近年來國人在勞動、學習、考試等方面惡性競爭、零和博弈的情況類似,個人或小團體的維權,客觀上演變為較弱勢民眾之間的利益爭奪,上層統治者坐收漁利。這些個人維權也並未改變體制和社會環境,整體人權狀況的惡劣和分配不公都沒有改善。

政治性抗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所以,基於個人利益的維權抗爭,固然值得稱讚,但其弊端也頗多,有着明顯局限性。那麼,如何才能革除維權的弊端、打破局限性呢?

筆者認為,只有人們不再只為個人利益、局部和短期利益、具體物質利益而抗爭,而是願意關心和參與更具政治性的、抽象與意識形態層次的、觸動乃至改變根本體制和分配製度的反抗行動,才可能實現廣泛而長久的、既宏觀和根本又能惠及每個公民的有益變革與收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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