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賀漢祥,字子禎,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生,閬中縣崇實中學首屆畢業生,土改時被劃為工商兼小土地出租。後來換戶口本時,抄寫的人認為這個成分太長了,索性簡寫成工商業兼地主,並說反正都一樣,於是工商業兼地主的成分就鐵下來了。父親一生善於經商,處事中庸,清貧廉潔,和氣待人,熱心公益,好管閒事,樂於助人。早年參加過四川省公民訓練班,先後兼任縣商會副會長,國立閬中縣平民工廠廠長,閬中縣商會附設初級商業職業中學副董事長,閬中縣城廂鎮名譽副鎮長,縣參議員,縣市民圖書館副館長,縣銀行監事,國民黨員,代理商會區分部書記。1956年公私合營後,在閬中縣糖業煙酒公司任營業員。
1953年我考進西南師大數學系。大約1955年,從家信中得知,父親因歷史反革命罪被關押。我往家寫信,宣告與父親斷決關係,劃清界線。關押不久,父親又被放回,仍到副食品商店作營業員,一直戴着歷史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受群眾管制,過着另冊的生活,直到1970年病逝。他在副食店從無假日,難得回家。實際上也沒家,子女們都與他劃清了界限。有時抽空回來看一眼,多半是給母親帶回他省下的捨不得吃的涼麵之類,吃口冷飯就走。家裏大事小事,沒他開口的份兒。子女見他也從不理他,比路人還不如。他的三兒子結婚,他不能露面。普通小民也都如此講政治,這是咱中國人祖傳的傳統。
1967年我們結婚時,我拿着「工商業兼地主」的戶口本,她拿着「工人」的戶口本,去組建一個二人的新家庭。這個新家庭應填寫什麼成分呢?派出所毫不遲疑寫上「工商業兼地主」。我多次寫信詢問各級公安部門直至公安部長。我的理由是:根據這種剝削階級成分優先傳承的做法,我國剝削階級必將越來越多,致使消滅剝削階級的革命任務永遠不可能完成。這封信轉給了當地派出所,片警蒲光華把我叫去,所長馬洪青回應說:「都是這樣填寫的。在沒有新辦法出來之前,只好按老辦法辦。這已經不代表現在家庭實際成分了。」我問:「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把家庭成分一欄印成『父輩成分』或『原有成分』呢?」所長回答說:「這本子是原先印的,不便改動。等中央開了四屆人大後,看看是否會有變動。」
我又問另一個問題:「那麼,我這戶口本上寫的工商業兼地主從何而來呢?」他答:「根據你老家的戶口本。」「是指我父親的戶口本嗎?」「是的。」「可我父親已經死了呀!」「你母親還在,也就是你母親現在的戶口本。」我說:「據我所知,我母親現在的戶口本上不是這個成分。不信,請你馬上拿出來看看。」他故作驚訝地說:「是嗎,不會吧。」但又不敢當面拿出來看。老家的弟弟妹妹們知道了我追究這個問題,對我大為不滿。原來此前他們早已瞞着我,偷偷從大姐那兒弄來了當年農會開的工商業兼小土地出租的證明,找關係到派出所,已把成分恢復為原來的工商業兼小土地出租。這一切他們都不讓我知道,於是只有我一家多年繼承着父親的工商業兼地主成分。那個時代,兄弟姐妹的親情就是如此醜陋。
1971年秋,父親在店鋪里售貨時,突發頭痛,倒在地上。那時病曆本上不僅印有語錄,還要寫明成分。父親的歷史反革命身份人人皆知,醫生堅持革命原則,不給他治療。母親無法,只好去請來有表親關係的中醫肖忠輔。肖醫生診脈後,叫準備後事,父親就這樣死了。都說死得好,一則他本人徹底解脫了,二則也減少對家族的株連。沒有任何悼念儀式和喪葬禮儀,就連我母親也沒有哭出聲來。我和四弟到煙灑公司要了一口棺材錢,請人裝棺入殮,抬到蠶種場後面的無主公地上埋了。
父親在忍辱負重、逆來順受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六十年代,母親親眼看見父親在副食店抬甜麵醬時,半句話沒聽清,同抬的人就用一支沾滿面醬的手抽了他一耳光。他臉上帶着帶醬的指印,繼續無怨無言地抬着甜麵醬。除了外來的歧視與侮辱,更深的傷害來自親人的劃清界限。親人們把自己一切不如意都歸結於他的連累。他無言地承受了這一切。家中每一小點短暫的安適與歡樂他都刻意躲開。活到這個份上,真不如早些死去。死後,母親把他穿過的一雙還有幾分新的布膠鞋給了我,只有我不會嫌棄。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三期,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