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中國頒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引起了海外一些人的憂慮。
我的看法是:中國屬於人治國家,任何律法不足為慮,對什麼事不必太認真,比如房產稅,今天說要收,明天又可以說時機不成熟,不收了。農村集體化這種事,屬於國家的根本大計,涉及到了統治基礎。改革開放已經四十多年,強行走老路,能不能走的通、走得久?那麼大的制度變革,有那麼貿然推出嗎?
中國實行農村集體化的基礎早就完全不存在,包產到戶以後,村集體經濟已經瓦解,取消農業稅以後,鄉村級組織完全失去了財政基礎,也失去了對農民的控制。
新頒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最要害的實際就2條,也就是第五條和第六條。
先看第二條,看看官方定義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個什麼組織?
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所有權,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包括鄉鎮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似乎和1978年以前的生產隊、生產小組差不多。再看最關鍵的第五條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所有權,履行下列職能:
(一)發包農村土地;
(二)辦理農村宅基地申請、使用事項;
(三)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資源並進行監督;
(四)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或者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個人使用;
(五)組織開展集體財產經營、管理;
(六)決定集體出資的企業所有權變動;
(七)分配、使用集體收益;
(八)分配、使用集體土地被徵收徵用的土地補償費等;
(九)為成員的生產經營提供技術、信息等服務;
(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員會在村黨組織領導下開展村民自治;
(十一)支持農村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依法發揮作用;
看到這裏已經看到了實質,經濟組織是否有這些權力??完全是以經濟組織為名的政治組織。至於這些職能也很奇葩,發包農村土地,去哪找土地發包?土地四十多年前早就分給農民了。開展集體財產經營、管理,哪裏還有集體資產?
真要開展這些工作,首先必須要做一件事:重新發動土改運動,把土地收歸國有。現在和1953年不一樣,那次土改主要依靠地痞流氓、無地、少地貧農,殘酷虐殺數百萬人樹立的恐怖氣氛得以推行。現在的土地十分平均,沒有無地少地的農村地痞流氓和貧農,也沒地主、富農可以批鬥,誰願交出土地?交出土地生存靠什麼保障?靠那些早已沒有任何威信的腐敗村幹部?更何況,農業集體化對農業生產來說是自殺。
這種涉及國家根本規模極其龐大的政治運動,涉及的可不僅是農民,包括大量農民工、定居城市的農村戶籍人口,最終席捲社會各階層。需要調動多大的政治資源去完成這項空前的「壯舉」,國際影響有多大,真的考慮清楚了嗎?
再來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第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適用有關破產法律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出資設立或者參與設立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以其出資為限對其設立或者參與設立的市場主體的債務承擔責任。
既不用破產,又可以設立公司開展經濟活動,那就不需要對經濟後果承擔償付責任,正常經濟秩序下有這樣的組織嗎?
我們這些人接受的是文革以後的教育,包括幾乎所有、還沒退休的人接受的都是文革以後的教育。改革開放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這種離經叛道的集體化還有沒有思想基礎?下面我用官方一段話談一談官方對農村集體組織的看法。
這段內容來自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https://dara.gd.gov.cn/nyyw/content/post_1476671.html標題為:中國農村的集體經濟在哪兒2015-03-06
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下,以生產隊為主體的集體經濟是普遍存在的。有的是富隊,集體財產就多一些;有的是窮隊,集體財產就少一些;有的生產隊的隊長會計喜歡辦「大事」(所謂大干社會主義),在銀行貸了很多款,那這個生產隊的集體經濟就可能資不抵債,在包產到戶的時候,群眾不僅不能從集體分到什麼財產,還要分攤一些債務。只有極個別生產隊在分田單幹時,還能從集體經濟中分得幾元甚至幾十元。
當人民公社生產隊的土地被全部承包、集體財產被全部分光分淨、生產隊的集體經濟徹底消失之時,人民公社就已經徹底瓦解、不復存在了。由於沒了集體經濟,每天不用敲鐘,不用吹哨,不用吆喝,村裏的生產生活,都不用管;村幹部只管種自己的地,干自己的活;人們也不需要他們。
農民們說,我們要集體經濟幹什麼呢?我們搞了幾十年的集體經濟,黨成天號召我們保護集體經濟,愛護集體經濟,發展集體經濟,說這就是社會主義,說這才能奔向共產主義,可是這個集體經濟卻讓我們吃不飽,穿不暖,搞了幾十年還是這個樣子,為什麼還要搞呀?
沒了集體經濟,我們農民是否就成了「沒娘的孩兒」,一下都跌入了無依無靠的「萬惡的舊社會」呢?啊哈,那你完全說錯了!我們現在基本都是單幹戶,個體經濟,私有經濟。沒了集體經濟,他們也就不指望集體經濟,他們從集體分來的土地里,憑藉自己的籌劃,憑藉自己的辛勤勞動,掙來了更多的糧食和農產品,不僅養活了自己,富裕了家庭,他們有了大把大把的時間,有了剩餘的勞力,可以去干自己想幹的事情,去創造更多的財富!沒了集體經濟,農民的每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充裕的自由的經濟體。這個經濟體的吃喝穿戴、生產工具和各種生產活動,基本上是自力更生,自給自足。農村實行了包產到戶以後,絕大多數地方已經沒有了集體經濟,更沒用所謂「集體化」了。在遼闊農村放眼望去,到處是個體經濟、私有經濟。
中國不是所有農村都放棄了集體化,還有華西村、南街村、劉莊村堅持集體化道路,不過不同於1978年以前的集體化,這些村莊只是披着集體化的外衣,實際上早就被掌權者瓜分,成了私人財產。
下面來看看這三個村的實際情況。
華西村:一場中國共產主義實驗的破滅
在華西村擔任要職的均為吳仁寶家族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且吳氏家族全面掌握了華西村的核心資產。多家中國媒體報道指出,吳仁寶四個兒子掌控了華西村90%的資產。吳仁寶去世時,其四子吳協恩為華西村黨委書記、華西村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其長子、二子、三子、女婿、侄媳、侄女婿、孫子、孫媳婦、外甥女、外甥女婿等十餘人為華西村黨委副書記,分管華西集團物流、教育、旅遊、建築、鋼鐵、金融投資、科技等領域。
有華西村的網友表示,他與家人已於2015年搬離華西村,在江陰市買了房定居,並指出近幾年大概有70%的村民已離開了華西村,留下的多為50歲以上的人,「年輕人都出來謀生了」。
在他的描述中,華西村已沒有了宣傳資料中「人人喜氣洋洋,初步建成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榮光。對於出走的原因,他表示,華西村的富有與村民無關,「錢和房子不能由我們自由支配,待下去有什麼意義呢?」
未兌付給村民的分紅會由村委會自製的「票據」代替現金,票據存放在村委會,且該票據只能在華西村內部流通。很多村民迫於無法取到現金的壓力,便會在節假日拿着票據去華西村內部的龍希大酒店消費,「居住一晚的費用抵12000餘人民幣」。
從華西村掙的錢只能重新流入華西村,是華西村村民熟稔的潛規則,早在吳仁寶時期便已適用。「村民即使想用自己的錢在華西村外購買房產,也只能買華西集團自己開發的樓盤,否則一旦被發現,將會被村委會'除名',就不能參與分紅了」,一位熟悉華西村情況的人士表示。另外,華西村的自辦高中教學質量偏低,在江陰市所有高等中學中的排名較靠後,但華西村村委會憑藉資源、人力只能在華西村內部流通的「規矩」,言辭強硬「勸說」村民將孩子繼續留在自辦高中讀書。這直接導致很多想把孩子送到更好的學校接受教育的村民離開華西村,自謀生路。「華西村現在瀰漫着濃郁的封建氣息,令人難受。」
而且華西村早已陷入資不抵債的絕境。
南街村:堅持紅色文化
南街村,位於河南省漯河市臨潁縣城關鎮。漯河是「中國食品名城」,日產休閒食品3500噸、全國第一,火腿腸、冷鮮肉、麻辣麵製品等產銷量全國第一。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南街村一直發展食品行業。
1998年之後,南街村經濟發展開始連續下滑。2004年,多條生產線停工,甚至發不出員工工資。2004年,在漯河市政府的支持下,堅持紅色文化的南街村,開始開發「紅色旅遊」,為當地帶來不少收入。
南街村的文化廣場上矗立着巨幅毛澤東漢白玉雕像,村里隨處可見巨幅毛澤東語錄、紅色標語和宣傳畫。面對廣場的高音喇叭不時播放政治宣傳報告和紅色歌曲。佔地1萬多平米的紅色文化旅遊區里,毛澤東的故居、延安的寶塔、遵義會議會址、西柏坡窯洞等都以1:1的真實,精緻地坐落在南街村的植物園旁。用傳統和現代傳媒組成毛澤東思想宣傳陣地。他們建起了全國唯一的村級紅色宣傳網,有報社、廣播站和電視台,廣播站每天早、午、晚三次播音,分別以《東方紅》、《大海航行靠舵手》和《社會主義好》為開始曲。每天清晨7點,所有的服務人員整齊列隊,先唱紅歌,呼喊紅色口號或語錄,再安排工作。
南街村在過去20年來接待了數位中央政治局常委、300多位將軍,這對一個村級單位來說,是難以想像的。
《南方都市報》2008年2月的報道,南街村產業的產權在2004年從集體制秘密轉為私有制,王宏斌等南街村各級負責人佔有南街村全部產業產權的60%,且南街村的成功被其認為是建立於巨額銀行貸款之上。南街村當時欠債額高達17億餘元;村主任王金忠遺物中至少發現2000萬元現金及多本王的房產證,其追悼會上有幾個抱着孩子的女人以「二奶」名義要求分割遺產;早在2004年,南街村集團就已屬皆為南街村「三大班子」領導成員的12位自然人股東所有。
自1993年起,村民幾乎都住上了92平方米或75平方米的樓房,用上了如電冰箱、電視機等家電。但是有一點,這些東西都不是屬於他們的,村民擁有的僅是使用的權利。如果哪一天,村民違反了如「村規民約」上的規定,他們對這些物品的使用權或原來享受到的福利將一項項被剝奪。
南方都市報深度報道《南街真相》,支撐「共產主義小社區」南街村的,是兩個能量巨大的「隱形外援」:巨額銀行貸款及大量廉價外來勞動力。:把南街村塑造成「政治典型」,再以此為經濟發展謀便利,比如貸款,這是否就是所謂的「南街村模式」?一個村貸款幾十億,在中原是非常少見的。
南街村的賬目不清一直飽受詬病。南街村「三大班子」黨委、村委和公司董事會都集權於王宏斌一身,難以實行有效監督。因此,「許多資金被用來搞形象工程,或者根本去向不明」。
在南街高中的教學樓外牆上,有四行巨大的紅色字體:傻子種瓜,種出傻瓜,唯有傻瓜,救得中華。這種公開反智的「傻子精神」是王宏斌所提倡的核心思想之一。
評價一個具體的人,是一件風險很大的事情;而評價一類人,反倒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河南省南街村王宏斌是一類人的代表,這類人有極強的領袖慾、控制欲。如果千千萬萬個王宏斌繼續現身中國,中國的前景就要暗淡下去了。
以集體鄉鎮企業崛起的村莊,凡成功地擴張,多依賴家族成員對企業的高度控制,所謂集體決策機制已不復存在。
劉莊村:嚴密控制下的勞動集中營
劉莊村位於河南省新鄉縣七里營鎮內,黃河岸邊的小村莊,只有1000多畝耕地和1800多口人,2017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3.5萬元,擁有華星藥廠、綠園藥業、澱粉糖廠、運輸公司、商業公司、機械廠、酒店、農場8個企業。
村裏有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和廠規廠紀三條紅線,不是三本互不相干的制度條例,而是劉莊村一套在生活的角落幾乎無孔不入的控制體系。凡是畢業回村或是新人嫁入村莊,都要經過村委的思想教育,才能具有村民身份,交予總公司分配工作,之後便具有職工和村民的雙重身份。在劉莊,最典型的教育方式就是頻繁開會,通過大會小會將黨委的核心思想傳達給百姓。
劉莊村的政治和經濟樞紐被稱為「三大班子」——指劉莊村黨委、村民委員會和總公司三個管理系統的高級幹部組成的一個具有委員會性質的機構。村黨委主要管理劉莊村民的政治生活;村委會主要管理劉莊村民的日常生活,如福利發放等;總公司主要管理劉莊村民的經濟生活,包括企業規劃、村民工作分配、工資發放等。
劉莊村更像是一個大宗族,全村近兩千人具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劉莊人,這個「宗族」的頭目便是黨委成員,他們的權威不來自於血緣,而是等級與權威從職工向村民滲透的過程。劉莊是個雜居村,一共有十四姓,從先天條件來說,劉莊沒有突出的宗族意識,於是它試圖在各個方面打破村民的血緣紐帶。首先是通過分房將個人原子化,由於「隨機」分房的策略,將村民居住完全打亂,原來的大家族被分解,將親屬分開,不會出現很大的家庭;其次,劉莊不允許任何信仰或者思想紐帶的存在,村民被禁止燒香、賭博,也不允許有其他宗教信仰,只能夠跟着村黨委走、跟着村集體走。
劉莊村依靠制度的威懾管理村民,但也不排除在必要的時刻使用較為極端的手法。最嚴厲的措施應該是將村民趕出劉莊,可以剝奪犯錯誤村民的一切村民福利,包括房屋,並且不再向其提供任何工作機會。其次應該是停工作與降工資。此外,精神上的「懲罰」也是村集體的常用的辦法,多級開會、嚴厲批評在強關係社會中會讓村民抬不起頭,這種丟面子不僅僅是丟自己的,甚至會連累父母與子女,家庭的管教隨即會起到一定作用。村民身份雖然難以剝奪,但是企業可以不讓村民工作,缺少了工資,很難生存下來。劉莊的制度十分細緻、不近人情,對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監控。但同時,作為支持制度的經濟基礎,村民的工資相比一般同行業同等級員工並沒有優勢,而福利更多地是一種形式激勵而沒有實質的物質作用。在這種基礎上,村民對制度的不滿是自然而然的。近些年來,村民對於這樣的制度是望而生畏、不敢越雷池半步。即便是有不滿,但村民們大多怕得罪人、怕被「秋後算賬」,也不敢將不滿表現出來。劉莊村村民被要求不許私下發展任何副業,村民的個人經濟已經全部綁定在集體上,被踢出集體對於村民個人生活而言是致命的打擊。
福利制度的作用一方面是一種經濟上的補充,更主要地,它是實現對村民監督和控制的一種重要手段。福利制度是與戶籍身份捆綁在一起的,即只有在劉莊村民這個身份前提下,才有資格享受村裏的福利。
劉莊的事務是少數人在決策,尤其是經濟實體中的事務,完全隔絕於一般村民之外。決策者借用集體之名,對村民進行管理,會讓村民感覺到這也是自己分內的事,例如機械廠職工所說的「集體不好了,自己也會跟着吃虧」,集體名義的使用,使村民覺得這件事情與他們自身息息相關。通過詞語上的巧妙轉換,對村民進行集體與我關係的塑造,為集體做事也就成了為自己做事。
一系列全方位、多層次的村莊制度和規範,實現對人的「改造」,建立集體對於個人的絕對權威。通過權力的集中,劉莊形成實際的權勢階層。他們通過控制黨員管理和教育,再由黨員來聯繫村民,來達成對村莊自上而下的控制。事無巨細的控制體系其實並不是劉莊的專利。實際上,集體化村莊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進行管控。
如果全國實行農村集體化,除了幾個典型,只能陷入集體貧困這個唯一結局。積貧積弱的村子裏,自我管理秩序混亂無序,公共生活資源嚴重匱乏,窮在物質,弱在精神。那真是又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幾代人夢碎集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