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來的總會回來。國務院最新發佈的《對外投資規定》:
投資者不得以組織人員赴境外工作、提供技術指導等方式,向其他國家轉移國家禁止或未經許可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
所有事情都有預兆的,只是你還有幻想,還有僥倖心理。但最糟糕的結果一定會來到:
當中國規定每人每年只能換匯5萬美元,就註定有一天會封殺富途長橋這種幫內地人炒美股的平台。
當中國規定事業編上繳護照,就註定有一天連程式設計師也會失去出國自由。
當王健林被禁止買買買,就註定有一天Manus三個年輕人20億美元的AI產品,會被發改委叫停收購。
從規定來看,發改委、商務部的自由裁量權很大,只要他們認為該投資行為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就可進行安全審查,不配合審查的,將沒收所得,已經投資的,可以責令限期處分資產。
關門打狗。

(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