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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宇:評中國社保和養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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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的社保退休金制度可以看出,中共在制定經濟政策時普遍缺乏專款專用和可持續性的倫理操守。拆東牆補西牆,寅吃卯糧是其工作常態。但一涉及到它們體制內的私利,那就盡顯貪婪的本性,絲毫不肯吃虧,不合理的內部福利也絕不放棄。整個官僚體制就是光明正大的以權謀私,還搞得合理合法,催動無數人對成為公務員和進入體制內的嚮往。這樣的統治者其未來難道不和那社保基金一樣岌岌可危,隨時可能爆雷嗎?

中國經濟持續下行,青年失業率創新高之際,官方推進老年人再就業,並強調與人口老齡化有關。資料照

退休年齡不斷提高是當今社會的趨勢,中外都是如此。普通百姓都不喜歡延遲退休,這一點中外也沒有差別。為了抗議延遲退休,今年法國已經舉行了多輪大罷工,影響巨大。中國也在推進延遲退休,男女的退休年齡都將最終提高到65歲。國內網上的輿論也是很激烈,討論的觀點和疑問主要集中在:人口老齡化後將來自己能不能拿到養老金;年齡大後無法從事或保有現任工作,退休之前如何生活;公務員和普通職工養老金差額巨大,等等。但這個討論的範圍還是太小,因為中國的養老金乃至整個社保政策是有制度性缺陷的,有必要了解它的起源和國內外的差別。

首先要釐清一個概念,養老金制度並不是歷史上天然存在,也不是社會上必須要有的。人到了老年喪失勞動能力,如何養老的問題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和制度下有不同的解決方案。依靠子女或家族的供養、使用年輕時工作積累下的財富、不幸者依賴社會福利機構或繼續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都是可行的方式。在古時候,除了退休的政府公職人員,一般來說政府並不負責普通人的養老問題。到了現代,養老金才做為社會保險的一部分進入了大部分國家的政府管轄範疇。讓人有經濟能力安度晚年,這是保障社會安全的重要方面。

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需要先搞清楚:養老金是社會福利還是社會保障?如果是社會福利,那麼政府應該使用財政(稅收)撥款發放,本質上是用現在工作的年輕人的收入補貼給現在的退休老年人。如果是社會保障,那麼就是政府強制徵收保管年輕人的一部分工作收入,待其退休後以此為基金向其發放養老金。對於個人來說,社會保障型養老金制度是更加公平的,因為本質上你拿到的就是你自己存的錢,多存就可以多拿。世界各國的制度不盡相同,一般不會是絕對的福利型或保障型,而是兼而有之,比重不同而已。加拿大的養老金補貼就是福利型養老金,只要是65歲以上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在加住滿一定年限就可申請,即使此人從未工作也沒關係。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就是典型的社會保障型,個人工作期間強制收取,到了規定年齡可以取出,額度完全取決於個人公積金賬戶中的儲蓄總額。

提高退休年齡對這兩種類型的退休金制度影響是不同的。對於福利型養老金,提高退休年齡就是減少退休收入,對個人肯定是不利的。對於保障型養老金,則要看退休年齡指的是什麼。以新加坡為例,目前新加坡的退休年齡是63歲,未來還將繼續提高。新加坡人的退休金來自公積金儲蓄,任何人最少到55歲即可申請提取公積金。換句話說新加坡提高退休年齡實際上是保證僱員的工作權力,即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僱主不可無故辭退僱員。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新加坡人大可以在55歲就辭職並過上領取退休金(儘管數額可能較少)的生活。所以新加坡提高退休年齡是增加了僱主的責任而給了員工更多的自由:健康和能力允許的員工可以選擇工作更長的年限為未來的退休生活做更充足的經濟準備。

從政策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上說,顯然保障型養老金制度是最安全的,因為是先存錢再花錢,而且存多少花多少。福利性養老金的財源則有很多不確定性,社會老齡化、經濟衰退導致稅收減少都可能使得社會福利難以為繼。很不幸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就過於偏向福利性質,但這有其歷史原因。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的企事業單位員工事實上是享受超低薪資加專項福利待遇。在改革開放之前,國企員工的工資水平普遍每個月幾十元人民幣,實際上僅夠日常生活必需品開銷。但包括住房、醫療、幼兒託管、子女上學等等服務都是做為福利由單位包攬的,退休職工的養老金也是如此。中共搞改革的時候,為什麼那麼多下崗職工的境遇如此悲慘?就是因為他們失去了這些本來應該由單位提供的福利,而此前的超低工資讓他們根本沒有積蓄去自費繼續獲得這些服務。國企紛紛改制,員工要麼下崗要麼改為合同制,單位也不再為退休員工負責。退休金的問題就由單位推向了社會,由政府接手。

其實政府剛開始建立社保制度的時候是有機會將其建立成為保障型制度確保資金池不會枯竭的,只不過需要為所有員工補交專制前工齡內應交的社保基金。但中國政府沒有這樣做,可能當時的國企根本無力拿出這筆錢。當然政府也是不會出這筆錢的,於是它就玩起了拆東牆補西牆的遊戲:用在職勞動者繳納的社保基金支付當前退休者的養老金。這個遊戲在一段時間內確實是可以持續的,但風險極高,而且實際上這種玩法是違反專款專用的財務規則和倫理的。嚴格來說,一個國家如果同時實行福利型和保障型養老金制度,應該將二者分開做帳。保障型個人賬戶中的錢應該嚴格為該個人保留和使用,額外的福利型資金應當有專門的財政預算從稅收中取得。將個人繳納(包括企業為個人繳納部分)的社保基金用於其他個人的養老金發放,這不等於是挪用專款嗎?賬面上顯示的每個個人賬戶中金額總和超過資金池中實際金錢總額,這個空缺如何填補?

另一個問題是養老金的算法。在嚴格專款專用的保障型養老金制度下,個人賬戶中有多少錢就可以拿多少錢。當然具體操作中可以有不同的領取方式,比如一次性領取,按月領取等,但總數取決於賬戶中基金總額。但是中國的退休工資算法就非常複雜,大家有興趣可以自行查閱計算公式。簡單的說就是參考去年社會平均工資做為一個基準,再根據個人繳費年限和額度得出一個因子,最後計算(不是簡單相乘)出退休工資。這個算法雖然保證了繳費高的人養老金也偏高,但最高額和最低額的差距被縮小了。再公式設計者看來,想必認為這樣可以減小貧富差距,體現了社會正義。

但這「正義」之舉卻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因為這相當於拿高繳款者的資金做為補貼低繳款者的福利,這對參保的個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繳款年限長額度高的參保者通過計算會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自己退休後到死也拿不回工作時上交的參保金額。那這些人為什麼還要交社保呢?我們看到在中國大家普遍都抗拒交社保:低收入者希望到手的工資可以更多;高收入者感到交社保不如自己理財划算。極低的參保積極性嚴重影響了養老基金的收入,讓其更加難以持續。

中國退休工資計算公式中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準的算法也對社保基金管理帶來極大的挑戰。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通貨膨脹率極高,表面上看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也非常快。退休工資年年上漲,社保基金的管理者就必須保證極高的收益率,至少要跑贏通脹。但是大家知道高收益必然伴隨着高風險,而低風險的投資方式如銀行儲蓄和國債等收益是絕對不夠的。從新聞中我們也看到了多地社保基金都投資在了包括房地產等高風險項目中,也有發生過多起爆雷虧損事件。如今中國經濟環境雪上加霜,人口結構又嚴重失衡,大家對未來還能不能領到養老金的擔憂是非常現實的。而中國推遲退休年齡的做法顯然更加打擊大家的信心。

在施政的細節和具體規則中,中國的養老金和社保制度也存在着大量的荒唐和不公。比如不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不同,造成即使繳費年限和額度相同,在富裕地區退休可以拿到的養老金高於貧困地區,這公平嗎?又比如規定社保必須繳滿15年才可以領取退休金,這對繳費年限短又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也是很不公平。他們要麼拿出一大筆錢一次性補繳滿15年的金額才可以按月領取很少的退休金,要麼以前的保費都作廢,怎麼算都虧。還有對因為工作變動斷保的處理,改變工作城市後社保的遷移由於各地具體政策不統一而帶來大量麻煩。特別是醫保在很多地方一旦中斷立刻就不能使用,好像人不工作了就不准生病似的,簡直匪夷所思。

最大的不公還是體制內外的雙軌制。前面說過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特點是超低工資加福利(子女教育、房屋、醫療等),隨着企業改革員工的收入提高了,但這些福利待遇都被取消了。而對於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有編制的這些體制內人員來說,他們的薪水被提高了,但那些福利待遇並沒有減少,這就使得體制內的實際收益遠好過體制外,這是人為製造而被官方刻意忽略的社會不公。退休金的差別就是來源於此。大家都知道體制內人員退休後養老金遠高於普通人,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是單位(或國家)提供的福利。體制內人員退休時退休金金額是根據其退休前的工資等級指定的,很多單位都會在個人退休前給其晉級以享受較高的退休金。而體制外的退休金就只能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與你退休前的收入水平沒有關係。在中國體制內退休者退休金超過社會普通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是個常態,這也是社保基金難以維繫的一個重要原因。

從中國的社保退休金制度可以看出,中共在制定經濟政策時普遍缺乏專款專用和可持續性的倫理操守。拆東牆補西牆,寅吃卯糧是其工作常態。但一涉及到它們體制內的私利,那就盡顯貪婪的本性,絲毫不肯吃虧,不合理的內部福利也絕不放棄。整個官僚體制就是光明正大的以權謀私,還搞得合理合法,催動無數人對成為公務員和進入體制內的嚮往。這樣的統治者其未來難道不和那社保基金一樣岌岌可危,隨時可能爆雷嗎?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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