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念開始第二次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她曾經在網絡上評論過反家暴的帖子,一位反家暴公益組織的媽媽聯繫她,給她發了一份全國反家暴地圖,上面有各個城市可以求助的組織和聯繫方式,並提醒唐念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孩子,「有的媽媽可能300天見不到孩子。」
在這份反家暴地圖中,唐念知道了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一家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機構。
唐念和源眾取得聯繫,源眾派出邵齊齊律師協助唐念。在搜羅家暴證據的過程中,唐念發現,除了5月7日的跟蹤之外,宋南及其親屬的車輛還出現在單位停車場5次,每次停留3-4個小時,「他離開的時間基本上是我下班的時間,他們就跟着我離開停車場。」
大部分的證據都是唐念平時下意識收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界定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按照表現形式劃分,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
邵齊齊律師將證據篩選集中在「非常確定的一些事情」上面,比如電梯的監控錄像;比如男方在微信上道歉「上次動手不對」;比如五次跟蹤記錄和一次報警記錄。
最終,邵齊齊整理的證據目錄里有7項。「大眾的一個誤區就是好像要打得很慘才是家暴一樣,但其實只要我能證明這個事確實發生了,那證據就是充足的。」

2022年1月8日,唐念去首都醫科大學附屬朝陽醫院就診。受訪者供圖
5月,北京疫情高發,源眾所在的朝陽區實行居家辦公,法院也基本停止了線下工作。如果通過郵寄的方式投遞申請材料,時間上耗費較長,一般要7-10天後才有立案回饋,並不能以最快速度解決申請人的訴求。「因為本身就是你面臨家暴的風險,才去申請這個保護令,時效性要求就會比較高,如果通過網上立案,這個過程當中會發生什麼,誰也無法預料,所以說一般都是線下立案,3天內出裁定。」
儘管線下立案有些難度,5月13日上午9點半,邵齊齊和唐念依然前往朝陽區法院,「看看情況再說」。五一之前,邵齊齊看到法院有專人在院子裏接收材料、消毒、錄入系統。不過5月13日,現場接收材料的桌子已經撤走,留下了值守的工作人員回答詢問。
「我說這個案子確實比較着急。否則的話也不會選擇這個時間點過來。」說明情況後,法院接收了材料,大約一個小時後,唐念接到了下午「雲開庭」的通知。
下午2點,法官在與男方電話溝通詢問後,依法對唐念進行問話。「雲法庭」里還有唐念的同事做證人出庭。4點,唐念收到了裁定書,這份裁定書同時也下發給了宋南。唐念還獲得了居住地和工作單位屬地派出所的聯繫方式,便於第一時間報警求助。
按照反家暴法的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措施主要有四類: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唐念拿到的這份裁定書顯示:禁止宋南對唐念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宋南騷擾、跟蹤唐念及其父母;禁止宋南出現在唐念工作單位方圓500米範圍內。
其中,「禁止宋南出現在唐念工作單位方圓500米範圍內」這一條是邵齊齊特別建議唐念申請的,因為唐念過去數次被跟蹤都集中在工作單位附近,「如果不主動申請,法官可能不會有這麼詳細的裁定。」
如果宋南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犯罪,除了會受到法院訓誡外,還可能被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多位反家暴律師一致認為,在現實中,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情況極少,作為一個司法文書,「它的司法威嚴和威懾力是在的」。
然而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無法約束宋南父母。在保護令簽發之後,宋南的父母還跟蹤過幾次唐念,雙方在小區門口發生爭執。「他們說就想看看我幾點回來,想在法庭上說明我加班晚,沒有辦法在工作日照顧孩子。」

2022年5月13日,唐念向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到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從立案到簽發僅用了六小時。受訪者供圖
疫情期間家庭暴力事件增加
2020年5月,第一輪全國性疫情過後,源眾的創辦人李瑩為家暴受害者張巧琳申請到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張巧琳長期遭受家暴,孩子幾個月大的時候,她就想離婚,卻一次次選擇了隱忍,十多年過去,她已經有了典型的受暴婦女綜合徵,「習得性無助就讓她更難擺脫暴力環境。」
2018年,張巧琳的女兒已經成年,正在上大學,她拽着母親來向源眾求助,源眾的創辦人李瑩對接了母女倆。「她就覺得她沒有辦法接受父親對母親長期施暴,她堅決要求她母親離婚,可是,她母親不同意。」
李瑩解釋,家暴有周期性,不是在一個頻次上天天施暴,期間也夾雜着溫情,道歉和禮物是施暴後常有的表現,直到下一個周期來臨。「所以會讓她有幻想,覺得他有可能改,所以她當時就跟我說她還是想給他一些機會。」
在李瑩的經驗里,十多年的家暴行為已經形成一種權力控制的溝通模式,「通過施暴來達到目的,施暴最容易讓對方臣服,從而獲得控制別人的快感,所以他很難真正地去改。」
李瑩充分理解張巧琳的心理,她對張巧琳說不想離婚沒關係,但建議她收集好證據,「萬一哪天過不下去,要跟他離婚的時候,你能夠取得比較優勢的位置。」
疫情暴發後,2020年的5月,李瑩再次見到了張巧琳,「她說這次一定要離婚。」因為疫情居家期間,張巧琳一家三口共處一室,矛盾衝突增加,男方施暴的頻次變多。
有一次施暴的原因,僅僅只是因為張巧琳多買了一罐可樂。
「因為男的有糖尿病,不能喝,她當時就想着給女兒喝,結果男的把她一腳踹在地上,摁住她,掐她的脖子,女兒一看真的要出人命了,趕緊報警。」張巧琳的女兒在慌亂中拍下了視頻。
這一次,讓張巧琳意識到如果不離婚,下一次可能就沒命了,「她當時已經都要窒息了,都已經要休克了,對他的幻想徹底破滅。」
因為離婚訴訟周期漫長,在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李瑩順利幫助張巧琳申請到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我們在法庭上看視頻,都覺得很絕望,因為他是糖尿病患者,肺部還做過手術,在自己喘息都困難的情況下,不停喘着粗氣咒罵和毆打我的當事人。」
源眾的統計數據顯示,疫情之後,諮詢量增加了20%。
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報告,由於隔離和社交距離等措施以及本來就存在的性別不平等狀況,新冠疫情期間家庭暴力事件猛增。
湖北省監利縣反家暴公益組織的統計數據也驗證了這一點。據媒體報道,「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統計發現,2020年2月其服務的家暴事件有175起,是1月的近兩倍、2019年同期的三倍多。
疫情期間,隔離和封鎖,意味着慢下來的時間,和家人「親密無間」的相處,密集的時間空間、對病毒的恐慌、心理焦慮、經濟壓力等原因,都在擠壓着蠢蠢欲動的「暴力」,一些原本就存在家暴風險的家庭,暴力會升級。

2021年,李瑩(左一)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雙方正在簽署代理協議。受訪者供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