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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富商:強制電動車戴頭盔只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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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戴頭盔本就不應該強制

人的生命屬於自己。

電動車戴頭盔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如果一個人不願戴頭盔,不在乎死傷的那點微小概率,那是他自己的事兒。

這世上喜歡冒險的人多着呢。前些天一個女人剛剛摔死。跳傘和翼裝,比不戴頭盔何止危險百倍。

你不能一邊讚賞玩命翼裝飛行的人,一邊卻譴責開電動車不戴頭盔的人。爬雪山喪生的人更多。如果危險的事兒必須禁止,你得把珠穆朗瑪峰先封掉。

抽煙、喝酒、熬夜加班工作,做這些事的危險程度,都超過開二輪電動車不戴頭盔。

一個人做傷害自己的事兒,屬於私域,不屬於公域問題。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安全帶。如果他不在乎安全,更願意享受不系安全帶的舒適感,這就是他個人選擇,與他人無關,所以根本不應該強制系安全帶。

不系安全帶開車的人和不戴頭盔騎電動車的人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應該不予賠償,醫療保險也應該拒絕給他們支付醫療費用。你的命是你自己的,你怎麼處置別人不管。但是如果你用別人的錢為自己的損失買單,這不行。

若大家認為社會和管理者必須承擔各種責任,就會迫使它們承擔那些本來不該承擔的責任。比如說,因為不系安全帶不戴頭盔導致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多了,就會問責管理者。醫保若是拒絕給不戴頭盔而受傷的人提供醫療報銷,民眾也會責怪管理者,逼管理者變大。

二、不戴頭盔後果截然不同

對摩托車強制戴頭盔,我是支持的。摩托車速度高,在時速60到120公里或更高速度,如果不戴頭盔,就會被風吹得睜不開眼,灰塵、飛蟲、沙石、樹葉,都會衝擊駕駛者的頭部,容易出事故危及他人。

你自己摔死了與別人無關,但是危及他人安全,就是侵犯其他人的權益,所以強制佩戴頭盔是應該的。

為了確保對潛在受傷者的賠償支付能力,強制摩托車駕駛者繳納第三方責任險,也是合理的。

但是二輪電動車是另一回事。

符合國標的二輪電動車法定時速低於二十公里,即便超速,也很難達到35公里以上。這種慢吞吞的速度,不戴頭盔是不容易出事故傷害別人的,戴了頭盔(尤其是這段時間量產的各類廉價劣質頭盔)反而因為佩戴不舒服、阻擋視野、鏡片降低了視覺清晰度,更容易出事故。

對高速的二輪車輛(摩托車),和低速的二輪車輛(低速電動車和自行車),應該區別對待。前者強制戴頭盔,而後者自願。

強制戴頭盔不應該站在保護駕駛者個人的立場,而是站在保護他人安全的立場。

一個人可以自己去冒險,但是不應該給別人帶來危險。

正如墜樓是你的自由,但是要看看樓下有沒有人,不能把別人砸扁(前些天剛剛砸了一個)。

當然,也可以有另一種解釋:二輪電動車若不戴頭盔,會增加別人撞你而賠錢的機會,也是影響他人利益。為了避免你被撞而傷害他人財產,或者導致他人入刑,強制戴頭盔也有一定合理性。

但是更簡捷的措施就是規定不戴頭盔者被粗心駕駛撞擊後,肇事司機和保險公司都可以按較輕標準承擔責任。

同樣的道理,公路上的豪華小車也增加別人失誤撞傷豪車的賠償概率,也是對他人財產的侵害。所以我認為應當有一個限價標準:如果別人追尾撞壞了你的天價勞斯萊斯,導致報廢,肇事司機只需要賠償二十萬,其餘部分完全由你自己承擔,或者你自己給自己的車買保險。

三、對二輪電動車的限制很荒謬

二輪電動車是最適合大眾的短途交通工具。作為最近幾年玩過多輛不同大小的二輪電動車的用戶,我很了解電動車帶來的各種便利。

首先,它非常安靜,幾乎沒有任何噪音。對比其他車輛高達70分貝的噪音,二輪電動車一米處的噪音不到40分貝,一千輛二輪電動車擠在一起的噪音也不如一輛卡車或蘭博基尼跑車。

其次,它非常安全。由於速度低,自己摔倒不容易傷亡,也不容易危及他人。網上有人說電動車不安全,容易出事故,這是錯誤的,事實上騎電動車出致命事故的大多數是被汽車撞壓,而不是電動車本身危險。危險的是四輪汽車,而不是二輪電動車。

它非常節省道路面積。一輛普通小轎車的停車位,剛好可以停靠8輛二輪電動車。若是禁止私人小轎車,改為二輪電動車,小區裏面的停車難和擁堵問題馬上就解決。

一些很窄的鄉間小路,二輪電動車也可以通行。讓人充分享受安靜無噪音無污染的幸福,尤其是半夜到沒有路燈的田間小路看星空,是汽車無法媲美的。

二輪電動車非常環保節能。電池容量大約是特斯拉的1%,電機最大功率也是特斯拉的1%,每公里的能耗大約是特斯拉的十分之一。廢棄電池的污染,也剛好是特斯拉的1%。

與二輪電動車比,特斯拉的各種車型毫無疑問屬於能耗極高的不環保產品。

這些二輪電動車在全國各地都遭受各種束縛。這些年來,全國先後有幾千家造二輪電動車的廠家,沒有任何一家得到補助。反而是各地對二輪電動車加以各種限制。比如上海嚴禁外地牌照,嚴禁超標車。

我沒法理解管理者對特斯拉的眷戀。免費贈送上海一千多畝地的地皮,諸多銀行給它貸款一百億造廠房——這筆錢比造廠房所需要的更多。也就是說,特斯拉在浦東不需要投資一分錢,就有人送給它一個一千多畝地的上海大工廠。此外,還免費贈送極其珍貴的上海車牌,或許還有幾萬元的新能源車補貼。

這是商品經濟嗎?特斯拉是什麼類型的企業嗎?我都驚呆了。如果同樣的待遇給一家別的外國企業呢?比如說送給本田一千畝地和一百億,每輛豐田車送一個上海車牌,再補貼四萬元。你覺得還有其國產車的機會嗎?

不妨把這種待遇給更節能更環保的二輪電動車,因為二輪電動車的用戶大多數是窮人,拿錢補貼窮人而不是富裕的特斯拉用戶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理念。

可以送艾瑪和綠洲一千二百畝地的廠房,凡是購買艾瑪二輪電動車到用戶,每人贈送四萬元新能源車輛補貼,你支持不?

五、禁摩也是一個笑話

幾年前看到一篇文章,分析嘉陵摩托集團是多麼不爭氣,本來那麼紅火的一個摩托車大廠,居然就倒閉了。

看到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分析,我就想作者的智商是不是足以去思考這樣的問題:如果禁止國人喝白酒,你覺得某台酒廠會不會倒閉?

到處禁止摩托車這件事,我認為很不地道。

摩托車車身窄,撞到人的概率遠低於四輪汽車。摩托車比汽車省油,省停車位,噪音可以很低,我依然記得當年的本田CB125靜悄悄開到身邊都無知覺的那種靜音(別說故意製造噪音的哈雷和某些故意製造噪音的)。

為什麼要禁止摩托車呢?如果上海人個個開摩托車上班通勤,把四輪汽車都禁止掉,怎麼可能會有交通堵塞?

開摩托車確實很容易摔死,但是大體上騎手都是摔死他自己,汽車才是經常危及他人生命的危險機器。

摩托車出事故也更容易處理,不需要拖車,一個人就可以把損壞的車挪到路邊,不至於阻塞交通。

所以,我覺得以CB125之類的輕型摩托車代替汽車出行,是一種非常優雅、環保、有利於他人的高尚行為。

至於為什麼要用各種理由限制、禁止摩托車,那大概是只有管事的人才知道,我們不得而知。

五、總結

禁摩本來就是侵犯交通選擇權的爛招。尤其可惡的是:被侵權者大多是窮人。限制二輪電動車,損害的是更多的窮人。

補貼特斯拉之類的「新能源車」,這是劫貧濟富。

無論貧富,若只是增加自己的風險,而不危及他人,戴不戴頭盔,系不系安全帶,那是他自己的選擇。這應該是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自己協商的事兒。

強制佩戴電動車戴頭盔的合理理由只有一個:減少他被撞死傷後造成肇事者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所以合理做法不是強制他戴頭盔,而是減免肇事者的責任。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南洋富商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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