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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迪回古代嫖娼,違法嗎?

作者:

突然掉一個大瓜,砸的王力宏一身清白!

01

我們從一個問題開始。

為什麼古代嫖娼不違法但通姦違法,而現代卻是嫖娼違法而通姦(養小三等)不違法?

提問就不對。

中國古代,嫖娼有犯法和不犯法兩種說法。

從商朝到明朝,嫖娼不犯法,作為稅收對象,持證上崗。

尤其是明朝。

但到了清朝,就得分情況了。

在清朝,嫖娼有時犯法,有時不犯法。

雍正行法家嚴苛清肅之政,乾隆繼承祖上意志,深得與罪惡勢力鬥爭之奧義。

於是下聖諭說:

「此四惡者,劫人之財,戕人之命,傷人之肢體,破人之家,敗人之德,為善良之害者,莫大於此。」

但他自己卻屢屢下江南,統共去了六回,回來撒尿就分叉了。

02

嘉慶、道光更是跟妓院死磕:

嘉道中六街禁令嚴;

歌郎比戶,而平康錄事不敢僑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測,少昵妓者。

儘管如此,剛需如何解決呢?

於是有了這麼一個段子:

道光以前,京師最重像姑,絕少妓寮。

我同你解釋一下:道光年以前,京師盛行像姑,妓女基本是沒有的。

這就對了嘛。

嫖娼敗壞社會風氣,必須禁了,實在受不了的,你找像姑不就行了麼?

啥?

你不知道像姑的含義?

那是諧音。

就是相公。

俗稱鴨子。

03

所以說欲望靠堵,是壓制不住的。

就如同武則天下了禁肉令,維持了一段時間便放棄了。

這不是什麼人性的墮落,這本身就是人性。

因此,袁枚先生言曰:

二千年來,娼妓一門,歷明主賢臣,卒不能禁。

亦猶僧道寺觀,至今遍滿九州,亦未嘗非安置閒民之良策。

在地球多數國家,嫖娼是違法的:

這意味着,在大多數國家,嫖娼雖然在任何時候都屢禁不止,但也不能因此將其合法化。

04

為什麼嫖娼是犯法的?

荷蘭性服務業合法化後,一開始並沒有出現人們所擔心的離婚率、犯罪率上升的現象,常為性服務業合法化倡導者所提及。

並於2000年10月1日正式承認妓院合法化。

但目前已經出現黑道勢力擴張的情形,販毒或買賣人口等問題日益嚴重。

因此,荷蘭已開考慮採用北歐糢式。

所謂北歐糢式,是「罰嫖不罰娼」。

嫖娼不僅僅是嫖娼,還牽扯各種滋生的問題。

這些滋生的問題解決不好,嫖娼在多數國家就無法合法化。

總要有幾個身先士卒的國家去試了,摸索出一條充滿了人性光輝同時不會導致其他嚴重後果的道路,大家才會跟進。

因此,這些國家,有相當一部分嫖娼是違法的,但執法是不嚴的。

跟乾隆似的,自己的衣冠一定是楚楚的,但別人的衣服是可以爆裂的。

在這件事上,多數國家的態度是曖昧的。

所以:

為什麼古代嫖娼不犯法?

那是一項稅收。

為什麼清朝中葉嫖娼違法?

因為提倡道德。

為什麼現在嫖娼違法?

是有多重考慮的。

05

至於說通姦。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通姦都是見不得人的事。

只不過,古代人治的情況更多一些。

因此通姦也常常被列為罪狀。

人家是物權思想,女人是老公的財產,沒有現代的自由人權意識,那你偷偷和我的財物好上了,自然違法!

尤其適合用這種罪狀對政敵進行道德層面的打擊。

即:

踩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從自由意識覺醒後,通姦慢慢從非法演變成了無罪。

06

另外,嚴格來說,通姦罪是思想罪。

而設立思想罪的直接後果也只不過是讓人道貌岸然罷了。

目前,依然確定通姦有罪的多數是不能描寫的國家。

通姦的男方會被處以石刑,即用鈍石擊打致死。

通姦的女方,如果未成年,會被處以100下鞭刑,成年人也會被砸死。

這樣的判決,與其說是替被背叛的人着想,倒不如說是為了維持自身的禮教。

如同在古代的中國,有些地方會用火燒死企圖私奔的人。

懲治思想罪並不會讓人的思想有什麼改善,甚至會讓思想倒退。

並不真正愛妻子的人,在親眼看着犯了思想罪的人被活活燒死後,通常不會這樣想:

通姦的人太齷齪了!真可惡!

他們通常會這樣想:

太殘忍啦…還是得悶聲通…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歷史教師王漢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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