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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再罰22案企業 被指國進民退

2018年4月10日,新組建的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揭牌儀式在原中共國家工商總局舉行。(微信截圖)

周三(7日),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公告,對包括將騰訊、阿里巴巴及滴滴出行旗下子公司等所涉及的共計22個案件的公司處以行政處罰,每個案件罰款50萬元(人民幣,下同),理由是這些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輿論指中國大陸「國進民退」的現象日益嚴重。

據中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佈的公告,這次被集中處罰的案件中,騰訊和惠迪天津各佔5件;阿里巴巴網絡和阿里巴巴投創各佔3件;小桔智能和蘇寧易各2件;北京車勝和北京三快各1件。

中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指控,上述22家企業所涉及的合併、合作、收購等案件,都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第21條所規定的「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等條款,因此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外界注意到,這次阿里巴巴總計挨罰300萬元,騰訊被罰250萬元,這兩家公司所涉案件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騰訊收購58同城、小紅書、搜狗、獵豹、蘑菇街股權等。其中,騰訊通過其控股子公司TCH收購控股「獵豹移動」一案的時間,已追溯到10年前(即2011年)。

另據台灣中央社報導,這次處罰所涉及的案件中,共有8起案件與正被中共網信辦審查的「滴滴出行」有關,涉案的「小桔新能源」、「小桔智能」、「惠迪天津」和「北京車勝」均為滴滴旗下子公司,總計被罰款400萬元。

中共官方從去年就已開始對互聯網行業中的合併、收購案進行密集的反壟斷調查。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今年4月10日發佈公告稱,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罰款182.28億元人民幣;4月30日,該局又對9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祭出處罰,其中有2個案件與騰訊有關,共罰100萬元。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雲庭日前在接受陸媒「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目前中國的反壟斷風向與一兩年前已經完全不同,現在審查的標準正變得越來越嚴格。

法新社則引述分析人士的話稱,「北京最近幾月發起了一場把網絡巨頭踩在腳下的行動,以限制它們對社會的影響力」。

有輿論認為,北京當局掀起的新一輪反壟斷風暴,是中國大陸「國進民退」狀況日趨嚴重的力證。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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