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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輔警家人委託律師被拒 網民觀點針針見血

—女輔警家人委託律師被拒 網民斥世道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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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女輔警許某敲詐案被曝光後在網上引起巨大爭議,當事人已提出上訴。近日,這一事件仍在繼續發酵。

3月17日,許某的舅舅在微博上發帖指連雲港市中級法院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

他說:「目前我外甥女已經上訴。從網上流傳判決書來看,還是存在很多疑點,所以我們家屬特委託了上海的鄧學平、杜家遷兩位律師,為我外甥女二審進行辯護。

前天3月15日,我們辦完全權委託手續後,杜家遷律師到了看守所,希望會見我外甥女。就在這個時候,讓人想像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連雲港市中院居然指派了兩名法律援助律師(之前未跟我們家屬做任何溝通),拒絕了我們委託律師的會見請求。

昨天3月16日,杜家遷律師就委託律師辯護事項向連雲港市中院進行交涉,但連雲港市中院仍然拒絕。今天3月17日,鄧學平律師也來到連雲港市中院交涉,同樣被連雲港市中院拒絕。

兩位律師告訴我們家屬,法院說已經委託了兩名法律援助律師,沒有辯護名額了,並且說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願,但是沒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來證明他們的說法,也拒絕了我們核實委託法律援助律師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實意願的要求。

在此我們家屬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個簡單的邏輯:一審我們家屬花錢委託了律師,並且一審審判結果我外甥女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訴,怎麼到了二審,就不讓我們家屬委託律師了,反而心甘情願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呢?這樣的邏輯大概三歲小孩也能想通吧。」

這篇帖子在微博上發出後,引發了網民新一輪的熱議,有人直嘆「世道太黑了」!

以下是部分網民的意見:

「憑什麼不讓指派律師?灌南縣和連雲港法院讓家裏人和女輔警見面!」

「二審如果還這樣子的話,就上訪,一直上訪,永遠上訪。世道太黑了。」

「律師都不讓自己家人委派的,這公民的權利在哪。」

「所謂法治社會就是個笑話而已960萬平方公里上到處都是這種事公檢法一家胡作非為老百姓一點辦法沒有,運氣好碰上互聯網偶爾翻個案,運氣不好也就這樣了,法治社會估計就大領導自己信」

「看看這條會不會消失,如果消失了那說明確實有貓膩。」

「外國我不知道,跟咱們國家的權力部門打交道就是麻煩,特別是執法者和司法者是一家,很多領域就故意是模糊的,你問也沒處問。」

「公眾視野下還淨出么蛾子,可想而知百姓維權的路有多麼的艱難…」

「連雲港中院也該好好查查了,絕對是濫用職權想掩蓋什麼,呵呵,法院早爛透了!法律成了公權力的玩具,用來對付老百姓的!」

「權貴依法治韭菜的經典案例!」

「不允許被告自行委託律師已經說明一切。」

「就算是故意的,15年+500萬也太重了,直接拉滿了,誇張,一般的故意殺人or貪污受賄都不見得量刑有這麼重」

「指定兩名法援律師把辯護名額佔滿,這個操作太簡單粗暴了,又會是新一輪輿情。許艷人被關在看守所,讓她自願選擇法援律師是採用了什麼方法呢?基本能猜得出來,但是這樣做很不明智,會讓這個案件一波未平,一次又起,法院自己作出來的劇情,怪不得別人。」

「畢竟等國女孩子3歲就『被』勾引男人了,男的至死是孩子呢,所以19歲女性『強姦』4、50歲的職場中高層蝻也不是奇怪了。幾年前還聽說過剛參加工作的女孩「貪污」幾十上百萬還被判無期還是20年,講案例的老師都說其中很微妙,按道理女孩子接觸不到這麼大額,而且領導摘得乾乾淨淨,罪名女孩子一個人背了。」

「十幾歲的小姑娘有心機有手段,四五十歲的老男人卻單純易上當受傷害。特色社會主義國情」

「第一起案件發生時間當事人不到20歲,面對比她大幾十歲的領導,所謂的大官,被強姦或者引誘才是合理懷疑吧。」

「誰信這個離譜的故事誰傻,一個不到二十的小女生就詐騙一群有頭有臉的領導的故事,以為是寫小說嗎,小小輔警能接觸到那麼多高級領導?那些領導白混幾十年?中年男人都是傻白甜,只有小姑娘有心機?誰信誰傻。」

「不到20歲的女孩子能把幾個四五十歲的官場老人精耍得團團轉?瑪麗蘇小說都不敢這麼寫。」

「四五十歲有權有勢的單純男子都被許女士遇上了…」

「我還關心那幾個公職人員在與『女輔警』發生關係時的婚姻狀況,是否違反有關紀律,是否應受各種處罰,是否犯罪?」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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