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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輔警父親發聲:不能把屎盆子扣我女兒一人頭上

3月15日晚,江蘇女輔警許艷的父親接受成都《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副局長落馬前曾給他女兒50萬現金,而他女兒並非敲詐,是這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流傳最廣的疑似美女輔警許艷的自拍照。(圖片來源:網絡)

3月15日晚,江蘇女輔警許艷的父親接受成都《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副局長落馬前曾給他女兒50萬現金,而他女兒並非敲詐,是這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許艷的父親表示,許艷1994年出生,之前在山東一家衛校上學,2014年畢業之後,曾在連雲港市的醫院上班。2018年春,許艷說她到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輔警。

他表示,之前他不知道許艷的這些情況,「如果早知道這些事,我就阻止她了」。他並表示,他們夫妻兩人,已經沒有臉面了。他質問:「他們為什麼欺負我女兒?」

他透露說,2019年3月的一天,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拿許艷的手機,給他妻子打電話,講了和許艷的事情,還說許艷懷孕了。之前劉某兵承諾會和他老婆離婚、和許艷結婚,但說話不算數。後來許艷和他分手,天天去鬧,還尋過短見。後來劉某兵就給許艷50萬現金來平息此事。

針對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許艷的父親表示:「他們都是公職人員,他們不該欺負我女兒。他們給我女兒的錢,是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麼能說是敲詐呢?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麼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兒沒有從他們口袋裏掏錢、搶錢。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綜合媒體報導,2020年12月29日,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對許某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許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根據灌南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許某同時或不間斷地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這些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向這些公職人員索要人民幣372.6萬元。

但這一事件迅速刷屏網絡,江蘇灌雲和灌南縣人民法院馬上從網上撤回「女輔警敲詐案」刑事判決書,稱尚未生效。

而網友更是吐槽:半個縣的公家人,睡了人家一個小姑娘,最後都成了受害人。合起伙來把人家小姑娘送進去判了重刑。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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