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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是最高情商的拒絕

如果你不想答應他人的事,拒絕一定要堅決而乾脆。乾脆才是最高情商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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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個月,我做了兩件很不地道的事情,先給相關的人說一聲「對不起」。

第一件事:關於招聘。

1月份,我們發了一個招聘啟事——招聘文字編輯。看了很多人的應聘資料後,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後,我覺得一部分人很不適合我們,所以就不準備面試了,於是就回郵件拒絕他們。

在拒絕這些人的時候,我擔心直接拒絕會讓人難堪,就用了一種比較婉轉的說法:「看了你的作品後,我覺得稿子還是挺不錯的,但就是文風不太適合我們。」

有的應聘者收到我的回覆後,又重新發來了其他作品,「你看看,這是我其他風格的文章。」

我看了文章後,回覆說:「這還是不是我們想要的風格。」

有的應聘者看到我這般回復就算了,但有的鍥而不捨,重新撰寫了稿件,「這是我模仿你們風格重寫的文章。」

最後我只好回覆:「不僅僅是文字風格,其實你××方面也不太適合我們。」

對方很生氣地發來郵件:「為什麼不早說?你耽誤了我一個多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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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關於講課。

1月初的時候,一個交情不深不淺的朋友,在微信上找到我:「想請你給我們公司上一堂寫作課……」我這個人吧,最討厭的事情之一就是給別人上課,但我怕直接拒絕傷人面子,於是就委婉地說了一句:「這段時間太忙了,過段時間再說吧。」

1月下旬的時候,這個朋友又來找我,我又委婉地說了一句:「還是很忙,過完春節再說吧。」

我以為他應該懂得:成年人的世界,沒有乾脆答應就是拒絕嘛。

但人家並不這樣想。春節後,他又來找我。

這次我才說明真實原因:「對不起,我不喜歡講課。」

對方發來一串惱怒的表情:「我都給我們老總說了,說你要來講課,你現在讓我怎麼交差。」

3

昨天,我翻微博時,看到了作家劉同說的一件事。劉同說他朋友肖瑩,在朋友圈發了一條信息,這條信息讓他非常心有戚戚。

這條信息是這樣寫的:「我們都是成年人了,你不用對我撒謊、婉轉,顧左右言其他,我並不生氣你的拒絕,我只是生氣你在浪費我的時間。」

看到肖瑩寫的這句話,我也像劉同一樣瞬間醍醐灌頂。

以前吧,遇到自己不想做不願做的事情,我總是擔心果斷拒絕會讓人難堪、會讓人難過、會傷害人際關係,於是便經常採用非常委婉的說法,說一些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的話。

看到肖瑩寫的這句話後,我才恍然大悟:如果你不想答應他人的事,拒絕一定要堅決而乾脆。乾脆才是最高情商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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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乾脆才是最高情商的拒絕呢?

第一:不消耗自己。

很多你不想做不願做的事情,如果沒在第一時間乾脆地拒絕,往往就會耗費你很多時間和精力。

就像我上面說的招聘這事,就因為我拒絕得不夠乾脆,所以不但耽誤了別人的時間,還耗費我大量時間和精力。再舉一個例子吧。

齊白石出名後,很多朋友都上門求畫,他一開始不好意思拒絕,結果弄得自己疲累不堪,最後還生了一場病。

這場病,終於讓齊白石想明白了,於是他在客廳貼出了「告之」:「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

「花卉加蟲鳥,每一隻加十元,藤蘿加蜜蜂,每隻二十元。」

「已出門之畫,回頭補蟲,不應。」

「已出門之畫,回頭加題,不應。」

「告之」一出,朋友們就不好意思開口索畫了,白石先生才終於「輕鬆」下來。

乾脆果斷地拒絕別人,可以為我們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如果有些人因此而要跟你絕交,那就讓他們走好了。

因為被拒絕就跟你絕交的人,是你早晚都要失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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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不耽誤別人。

我這個人吧,有一個小原則:「絕不跟一般親戚、朋友、同事發生經濟往來。」

如果我和你只是一般朋友,你跑來跟我借一筆錢,我就會很乾脆地拒絕:「對不起,我有一個原則,就是不跟別人發生經濟往來。」

這樣極其乾脆地拒絕,大部分朋友都表示理解,一小部分朋友會覺得我小氣,但沒有人因此而怨恨我。

而我更年輕的時候,那時候一般朋友來找我借錢時,因為好面子、怕得罪人,我會採用很委婉的說辭,

「我剛買了東西,手裏也沒錢了。」

「對不起,上周把錢借給我姐了。」

結果,這樣的說辭反而得罪了不少人。

朋友們會覺得我特別假打:「不想借就算了,裝什麼裝啊。」「不想借就算了,用得着撒謊嗎?」

現實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大部分得罪人的,並不是拒絕得直接乾脆,而是拒絕得含糊其辭、似是而非。

我讀高中時的一個同學,去年想買一套房子,但首付款差5萬塊錢於是就跑去向一個朋友借。

這朋友說:「我今天沒帶卡。」

我同學又跑去借。這朋友說:「呀,我又忘帶卡了。」

第三天,我同學又跑去借。

這朋友支支吾吾:「我們也要留着買房……」

我同學氣得臉都白了,他趕緊跑去向其他朋友借錢。

第四天,等他借到錢時,這個樓盤的房子已經被搶光了。我同學由此非常怨恨這位朋友:「你不想借就早點說啊,我好找其他人借……」

所以啊,如果你不想答應他人的事,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就拒絕,從一開始就乾脆拒絕。你乾脆地拒絕,既避免了過度地消耗自己,又把選擇權交還給了對方,給雙方預留了更多的時間以及選擇的機會,於人於己都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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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還可以避免大傷害。

講一個發生在杭州的案子吧。

2017年3月,杭州濱江區一個小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一個女孩從19樓墜落身亡。將這個女孩推下高樓的,是她以前的高中同學薛某。

薛某為什麼要將她推下高樓呢?因為這個女孩拒絕了他的求愛。

薛某讀高中時就開始喜歡這個女孩,「從2009年高中畢業開始,我就開始追她。」

可這個女孩並不喜歡他,但因為拒絕得不夠乾脆徹底,導致薛某一直對她念念不忘,給她買了蔻馳的包、卡西歐相機、iPhone7等等禮物。

這個女孩也收下了,導致薛某產生了錯覺,「她還是有點喜歡我。」

2017年3月,女生煩了薛某的糾纏,終於忍不住進行了果斷拒絕。

但薛某接受不了這個事實,「我追了你這麼多年,投入了這麼多時間、經歷和感情,你怎麼能這樣對我……」

於是一氣之下,他就將這個女孩推下了高樓。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面對不想做不願做的事情時,一定要在最早時間果斷地拒絕,千萬不要拖泥帶水、似是而非,你的曖昧和含糊其辭,可能會將你和對方都引入深淵。

早一點乾脆地拒絕,不給別人以錯覺或幻覺,是對自己的負責,更是對對方的負責。

7

我兒子年紀還不大。

所以一些朋友來我家做客時,便經常會都逗他玩:「你這麼多玩具啊,送阿姨一件好嗎?」「叔叔好喜歡這個變形金剛,你送我好嗎?」

兒子一臉捨不得的表情。

這時,叔叔阿姨就會說一句:「不給我呀?真小氣。」「摳門,叔叔逗你玩呢。」

孩子的爺爺奶奶也常過來教育孫子:「做人一定要大方。」「不要這么小氣喲!」

從小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我們,在潛移默化中就形成了一種觀念——拒絕別人就是小氣,哪怕對方提出的要求非常過分。以至於我們每一次想拒絕別人,都要承擔非常大的心理壓力。

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至少有一半的問題和麻煩,都來自於這樣的「不好拒絕」,我們總想為別人的情緒負責。

我們全然忘了一件事情:時間本來是我自己的啊,精力本來是我自己的啊,財物本來是我自己的啊,幫你是情分,不幫才是本分,開口拒絕,本來就是我的權利啊!

所以,當別人跟我兒子開這種玩笑時,我總是會這樣告訴兒子:「這是你自己的東西,如果你願意送別人就送,如果不願意送,就直截了當地告訴他們,對不起,我做不到。」

成年人更是應該這樣。

成年人的拒絕,就應該果斷又乾脆,不消耗自己、不耽誤別人,才是一種真正的善良。「對不起,我做不到。」「對不起,我不想去。」「對不起,我也很累。」「對不起,你雖然喜歡我,可我不喜歡你。」

對於不想做不願做的事情,乾脆拒絕是情商最高的答覆。尊重彼此的時間、精力、情感,才是真正地為對方負責。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拾遺生活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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