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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特色「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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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老百姓」凶名遠播。繼上周在四川對採訪大地震十周年的香港有線電視記者拳打腳踢後,前日又在北京出擊,數名大漢把Now電視攝影師按在地下、扣上手銬,附近的香港及日本記者也被幾名自稱「老百姓」男子推撞及阻撓採訪。其間,穿着制服的公安袖手旁觀,任由「老百姓」逞凶,可見中國是多麼自由!

「老百姓」是極具中國特色的。它既非公民,不能享受憲法中的公民權利,不受北京已簽署但未立法落實的《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它也不是市民,市民居於城鎮,但不少老百姓居於鄉村。市民和公民都可以是個體,老百姓則是群體,意思相近的是「人民群眾」,但人民的政治地位較高,有當家作主意思,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法院等權力機關都是以人民名義行事,老百姓則有點貶意,即一群散居各地、沒有組織能力、該被領導被照顧的無權無勢民眾。

由於很多公安、幹部以「老百姓」之名行惡,以致打記者的「老百姓」越來越多。有線記者在四川都江堰被兩名男子毆打,對方自稱「老百姓」,後被認出是村幹部;在北京阻撓香港及外國記者採訪謝燕益聽證會的幾名便衣男子,也在鏡頭前不斷自稱「老百姓」。

很多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時曾被「老百姓」擋着鏡頭;劉霞家樓下長期有人駐守,維權律師王全璋太太李文足家,有2、30人堵在樓下,除少數公安,其餘都是「老百姓」中的「朝陽群眾」、「西城大媽」。沒公安指示和資助,他們能這樣「執法」和會長年累月代政府監控目標人物?沒有當局授意,「老百姓」敢一再公然行兇?他們要麼是政府授意的打手,要麼是黨員幹部用來掩飾惡行的身份,畢竟幹部聲名狼藉了,經不起更多污名,只能借「老百姓」的名義做醜事壞事。

執法者變成「老百姓」的問題顯而易見。公安等執法人員有法律授權,執法時要遵守規則和法例。「老百姓」則不然,無論是扮成老百姓的幹部,還是受命於政府的真老百姓,行動起來自由得多,出事了也無損黨和政府威信。因此,這些「老百姓」的行為更像黑社會,做起事來無法無天。香港記者近年在國內採訪不時遇襲,多是這些「老百姓」所為。

港府反應盡顯無能

面對惡劣的環境,香港記者都克盡己職。相反,特區政府軟弱無能,香港記者在大陸被無理拘捕、毆打都不敢置詞,甚至說「要遵守當地法律」等廢話!中國法律容許「老百姓」公然毆打記者及隨意限制別人的人身自由嗎?外國記者在中國出事,或受不合理對待時,其政府及高官總會替他們出頭,向北京抗議交涉。中國外長王毅公開訓斥提問銅鑼灣書局事件的加拿大記者「偏見」、「傲慢」,招致加國總理杜魯多向中方表達不滿,力挺「記者的工作就是要提出尖銳的問題」。

假如香港記者在大陸受到不合理對待時,政府都能迅速反應,像反駁外國的報告指香港人權自由倒退時那樣立即發聲明譴責,林鄭、張建宗也像譴責許智峰搶政府狗仔隊手機那樣,對中國「老百姓」嚴厲譴責,立法會像動議譴責鄭松泰倒插國旗、許智峰搶手機那樣挺身而出聲援香港記者,香港記者即使被無理打壓也無怨無悔,畢竟政府竭力相助。但事實相反,這叫香港記者情何以堪!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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