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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提前2小時上班 被開除理由竟是…

西班牙男子因為太熱愛工作,每天"提早上班"2小時,沒想到竟因此理由被公司開除。(圖為加班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2017年勞資爭議上,"一例一休"肯定榜上有名!正當台灣為此修法,為"工時"解套時,其實在西班牙有名為的連鎖超市經理,因為太熱愛工作,每天"提早上班"2小時,沒想到公司老闆沒給他加薪,還以他"違規加班、獨留店內"的理由將這名愛工作的員工開除!

太愛工作反倒失"頭路"?英國《太陽報》報導,世界知名的"利多超市(Lidl)"在全球擁有超過8000家分店,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分店任的尚批(Jean P.)在這間超市已經工作12年了,也從小職員升到經理!敬業的他因為太熱愛自己這份工作,因此每天清晨5點就到公司報到,到店裏先整理貨架上的物品、核對訂單、價格等工作。

其實按公司規定,尚批的正常工作時間開始是早上7點,因此等同於他每天自願"加班2小時"。他這個早到公司的習慣,公司同仁都知道,超市老闆也雖然覺得尚批值得加許,但卻以"違規加班、獨留店內"的理由開除他。

只因自己"主動加班"而沒工作,尚批向公司提出告訴!因他不理解公司合約並沒有規定不能早到公司加班!然殊不知尚批的工作合約上有項條款寫道,"員工在公司上班的每一分鐘,公司都必須打卡付薪"!外界猜測,可能是老闆不想付出"加班費",這才是辭退尚批的真正理由。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中時電子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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