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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北京暴利當鋪 每年繳稅僅五兩銀子

晚清朝廷寧損官銀不惹北京當鋪

近年在北京的街頭,不時有十分醒目的當鋪廣告映入眼帘。從網上的新聞看,現今北京的典當行業,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這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清末北京的當鋪。

清末北京的當鋪很是熱鬧。本文以《那桐日記》為線索,結合多年以前所抄清人函札、檔案等史料,勾畫晚清北京當鋪的若干特色。

京城高官與富人熱衷開當鋪

當鋪在我國有一千數百年的歷史。當鋪,亦稱典鋪、質鋪,是一種通過收存實物、以押借現金的商鋪,有的地方稱質庫。唐代詩人白居易之《長慶集》「杜陵叟」曰:「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徐珂編撰的《清稗類鈔》,將清代京城和外地的當鋪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其文曰:

典質業者,以物質錢之所也。最大者曰典,次曰質,又次日押。典、質之性質略相等,續期較長,取息較少,押則反是。所收大抵為盜賊之贓物也。(《清稗類鈔》第五冊,中華書局,1984年,P2289)

清代京師當鋪發達,主要原因是京城裏朝廷高官多、富商多;而且還有許多得天獨厚的機會。比如,北京定期舉辦全國性的科舉考試,各地舉子云集京師,他們所帶銀兩不夠,往往將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送交當鋪以換現銀。在試子們集中的貢院附近,便出現了開設多家當鋪的頂銀胡同。再如,許多來北京述職、覲見的封疆大吏,或者等待引見的候補官員,人數甚多。他們除在京消費外,臨行之前,還需要到各處應酬打點。有時所帶銀錢不敷周轉,免不了求助於當鋪。

北京的當鋪,有許多是高官自己開設的。薛福成在《庸盦筆記》中,收錄了乾隆皇帝的寵臣和砷被抄家的情形。其文曰:

……派十一王爺、慶桂、盛住同鈔和砷住宅;派綿二爺鈔和珅花園。附錄清單:當鋪七十五座(查本銀三千萬兩)。……外鈔劉、馮二家人宅子:……當鋪四座(本銀一百二十萬兩)。(《庸盫筆記》,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P61-62)

和砷作為朝廷一品大員,居然在京城開設了當鋪75座;其家人劉、馮二人,亦開設當鋪4座,實在令人吃驚。不過,從我所看到的清末檔案史料來判斷,薛福成所記和坤在北京等處有75座當鋪,似乎過多。我曾向韋慶遠老師當面請教過。他認為清代前期皇室、大吏以及富商競相開設當鋪,京師內外,官私當鋪甚多,而「就其東主的身分地位及其資金來源來說,可分為三大類,即皇當、官當和民當」。(《明清史辨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P73)後因滿人自身經營不善,皇當、官當逐漸消亡云云。

清後期情況與此大有不同,從我所接觸的史料看,均系私人當鋪。在《那桐日記》中,有不少關於清末北京當鋪的記載。

那桐,字琴軒,葉赫那拉氏,與慈禧同出一族。光緒二十二年,那桐擔任戶部掌管銀庫鎖鑰的郎中。從此,他步步高升,僅僅十多年間,成了軍機大臣、文淵閣大學士。那桐升遷迅速的主要原因,就在於他所擔任的「銀庫郎中」,是少有的肥缺。據記載,即使是最守規矩的銀庫郎中,一任亦可得一二十萬兩銀的額外收入。清末筆記中載,有許多在銀庫當差的滿人,號稱「庫兵」,或利用職權敲詐勒索;或趁出入銀庫之機會,把銀子塞入肛門股道;或用其它非法手段,將銀兩攜出歸己。那桐正是具體管理這些「庫兵」的官員。其發財機會之多,是不言而喻的。他在擔任銀庫郎中後的第二年,即於京城繁華地段開始經營當鋪。《那桐日記》光緒二十三年八月廿四日記載:

余托孟麗堂價買北新橋北大街路東增裕當鋪作為已產。麗堂為總管;田詩園(名嘉興,行三)為掌柜,於八月初一日接替,開市大吉。計占項一萬二千餘金,架本三萬金,存項一萬金,統計領去五萬三千餘金。余於今日約孟總管到鋪,上香祭神,書立合同,巳刻事畢,同麗堂、詩園同飯。(北京檔案館編:《那桐日記》,上冊,新華出版社,2006年,P252。下引該書,只注頁碼)

據老北京介紹,在北京東直門內到北新橋一帶,有當鋪胡同存焉。「東直門內大街路北,北通東手帕胡同,原為一小巷,當鋪胡同坐落在胡同南口的大街上。乾隆朝京師全圖已繪有該胡同,民國間始定名。六十年代併入東手帕胡同,當鋪胡同之名遂廢。」我想,那桐的增裕當鋪,應該就在那條胡同附近。

時隔一年多,那桐再次購買當鋪。光緒二十四年十月十五日那桐在日記中寫道:

余托孟麗堂價買燈市口北,東廠胡同口外,路東元豐當作為己產(賣主孫藎卿,嵩犢山家奴也,住後元思寺),改字號曰:「增長」。總管為孟麗堂,掌柜人為金本如(行二,海淀人)。於八月廿六日接替,十月初二日開市換匾。價本市平松江銀三萬兩,占項市松一萬七千兩,存項京松二萬五千兩,統計市松七萬二千餘金(合京松七萬二千九百六十兩)。余於今日約同孟總管、田詩園到鋪內上香祭神,書立合同二紙,各執其一。攜回合同、大契、由單、占項單、家具單、津貼單共六件,辦法與廿三年八月廿四日所置增裕當相同。(上冊,P293)

據上述記載,那桐的第二個當鋪大概是開在美術館的斜對面,現今華僑大廈所在的位置。除了以上兩處當鋪之外,那桐後來還同別人合夥開設當鋪。

在清政府高宮中,開當鋪的大有人在。如光緒朝有名的守舊派代表人物剛毅,長期當地方官,撈足了銀子,於是在京城開設了三座當鋪。(陳夔龍:《夢蕉亭雜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P22-23)軍機大臣鹿傳霖,則在家鄉河北定興開設當鋪。(趙風昌:《惜陰堂筆記·庚子拳禍東南互保之紀實》,《人文月刊》,第2卷,第7期)

晚清大員之所以熱衷開典當業,與當時吏治腐敗有直接關係。這些身居高位的權臣,積累了大量財富後,並不滿足,還想進一步「以錢生錢」,於是將貪污受賄得來的銀兩當作「本錢」,大量投入到典當行業。

余在閱讀清人信札中,還看到另一現象。有一些權臣,出於種種考慮,並不像剛毅、那桐那樣自己出面,而是通過他們的親戚或至交,把銀兩交給他們,間接地投入典當、錢莊或其他高利貸行業。如慈禧之親信榮祿,在戊戌政變之後,大權獨攬,送禮行賄者紛至沓來。榮祿於辛丑年由西安行在返回京師前夕,致奎俊之家書稱:

京城南院花園各房,均已收回,將來到京後再為斟酌辦理。小號本錢,昨匯至山東「一零二七」「四五三七」,交蔚廷、佑文,代存聽用,以免由此動身贅累。(北京大學歷史系中國近代史研究室編:《義和團運動史料叢編》第1輯,P142)

蔚廷,指袁世凱,戊戌政變後取得榮祿信任,很快被提拔為山東巡撫;佑文,指山東糧道達斌,與袁世凱、榮祿關係至為密切。密信中所謂「小號本錢」,指京官和各地官員之行賄銀兩,均變成了榮祿的「本錢」。現尚存世的《榮祿存札》揭示了收受賄賂的具體數字與細節,令人觸目驚心。「《榮祿存札》(未刊稿)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藏」榮祿此信使用了兩組密碼暗語,不知所云,但是,有一件事是很清楚的,即榮祿在西安行在時所收的巨額金錢,寄給了袁世凱等人,「以錢生錢」去了。而典當業,無疑是一個主要去向。

除榮祿之外,另一位軍機大臣李鴻藻,號為清流派魁首,可謂正人君子,他把銀兩送給天津的姻親姚學源,由姚氏在天津投入典當、錢莊或其他行業。姚學源定期向李鴻藻匯報所存款項到期及其所增加的利息。[《李鴻藻藏札》(未刊稿)]

一座當鋪每年繳稅僅五兩銀子

清代當鋪的利潤之高,是今人難以想像的。據夏仁虎記載:

質鋪九城凡百餘家,取息率在二分以上。鉅值者亦得議減。業此有名者,曰白某、婁某。一人恆管多處,曰總管。(《舊京瑣記》卷九,市肆)

夏仁虎(1873-1963),江蘇江寧人,字蔚如,號嘯庵等,光緒舉人,長期在北京生活,清未曾任郵傳部郎中。民國時期任張作霖北京政府秘書長。「解放」後,受聘為中央文史館館員,故對北京的當鋪瞭若指掌。

對於當鋪獲利情況,《那桐日記》亦有記載。那桐於光緒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記述曰:

天佑齋田二送來翠搬(扳)指一個,押京松銀一千兩,每月六厘行息,四個月歸還取贖。如到期不還,銀物兩沖(後於二月間原價贖回)。(上冊,P332)

晚清的當鋪像以往朝代一樣,有活當與死當之分。如上所記,這個翡翠扳指,就是活當,又稱小押,當存僅僅兩月,即可收銀十二兩之多。當鋪的收益於此可見一斑。

京城當鋪,均持有官府所頒發之「當貼」。所謂當貼者,即今之執照也。各當鋪每年需向官府交稅,爾後獲得當貼。京師當鋪獲利豐厚,按理說應該多繳納稅銀。但事實恰恰相反。許多當鋪主人與官府有牽連,或者他們本人就是高官。正因為當鋪與官府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清政府所制定的稅收政策,對當鋪十分有利。

我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錄副奏摺檔中,發現一份重要的檔案,即兼管順天府府尹孫家鼐所呈遞的「京城當典加稅請核減折」。孫家鼐奏稱:

……中外典當,獲利較厚,稅額獨輕,擬自本年起,無論何省,每座按年納稅銀五十兩。去後茲據大興、宛平兩縣,詳據京師各當商稟稱,京師地面,典當共有一百九十餘座,家數林立,資本無多,勢分力薄,各典貨架,均難充滿,利息又無定章,遇物典質,往往爭攬買賣,暗中讓息,獲利愈難。近年京城市面,日見清淡,生意更覺減色,……若再每年當稅加增至五十兩,合計歲增十倍,實在力不能支。今又奉諭,認借昭信股票,商民食毛踐土,具有天良,敢不竭力圖維。現已認領股票十萬兩,以應公家之急,懇請將加稅核減一半等情,具詳請奏前來。

定例,順天當商與江蘇等省同徵稅額五兩,已屬向隅,今驟增至十倍之多,商力艱難,亦屬實情,奉飭勸借昭信股票,該商等已共同認領十萬兩之鉅,誠屬不遺餘力,擬請將稅額加至五倍,每年納銀二十五兩,臣等亦恐事關大局,未敢貿然上陳。惟念輦轂之下,無事不仰沐皇恩,格外體恤,即使將該商等加稅,略示區別,各省亦不能藉口。合無仰懇天恩俯准,敕部查照,將京城典當加稅,核減一半,以恤商艱而紓無力。(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光緒二十一年錄副奏摺,財政類,《京城當典加稅請核減折》)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樣獲利豐厚的行業,所徵稅銀數額非常之少,實在太不合理。因此,孫家鼐之折遞上後,很快遭到戶部否決。光緒皇帝四月二十三日的諭旨稱:

中外典當各商,每年每座令納稅銀五十兩,系屬通行之案,京城未便獨異,且首善之區,萬方輻輳,典質貨物,既較外省為多,利息盈餘,亦視外省稍厚,每年加增當稅五十兩,尚不及架本百分之三,亟宜踴躍輸將,為各省之倡,礙難先行核減,令外省當商得以紛紛藉口。請旨飭下順天府仍遵臣部前奏,曉諭京城典當各商,趕緊按年按座納稅五十兩,不得稍有遲延。(光緒二十一年錄副奏摺,財政類)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博覽群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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