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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室婚姻不但早婚,而且早得離譜

清朝皇室的婚姻觀念,真可謂早到令人咋舌。在漢族中,十四歲結婚已經算得上早,而一般人家普遍十五六歲才成婚。然而清朝的皇帝、皇子與公主們,卻打破了常理,不僅早婚,而且早得離譜,竟然有人十一歲就被安排婚姻。

先從皇帝與后妃說起: 努爾哈赤的大妃阿巴亥,僅十二歲便成為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妻子,年紀輕輕就肩負起了皇室使命。緊接着,皇太極的莊妃,也就是後來的孝莊太后,十三歲時便被許配給皇太極。康熙皇帝十二歲便娶了年僅十一歲的赫舍里氏為皇后,順治皇帝十三歲便舉行大婚,迎娶皇后入宮。雍正皇帝同樣十三歲便成婚,他的嫡福晉是烏喇那拉氏。如此的早婚安排,在今天看來幾乎不可思議,卻在那個時代成為皇室慣例。

再來看公主們的命運: 孝端太后所生的三位公主,都在十一歲便踏入婚姻: 皇太極的皇次女固倫溫莊長公主,十一歲時下嫁蒙古察哈爾部的和碩親王額哲;皇三女固倫端靖長公主同樣十一歲便許配給蒙古科爾沁部多羅郡王奇塔特;皇八女固倫端貞長公主也是十一歲出嫁,成為蒙古科爾沁部和碩土謝圖親王巴雅思護朗的妻子。

孝莊太后所生的三位公主,則稍微晚一些: 皇四女固倫雍穆公主雅圖在十四歲嫁給蒙古科爾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子弼爾塔哈爾。十四歲雖然還年輕,但比十一歲已好不少。皇五女固倫淑慧公主阿圖十二歲便嫁給喀爾喀蒙古額附博爾濟吉特氏的恩格德里之子索爾哈,而皇七女固倫淑哲公主十三歲時,則成為扎魯特博爾濟吉特氏內大臣俄爾齊桑之子鏗吉爾格的妻子。她們年紀雖輕,卻早早承載起聯姻與家族延續的重任。

 那天,我在圖書館偶然翻到一段史料,提到康熙皇帝為十四阿哥出征時安排了子女婚事。起初,我感到十分困惑:十四阿哥出征青海時才三十歲,一個三十歲的人,他的孩子怎麼可能已經到了適婚年齡?細細推敲便明白了道理:如果十四阿哥十二三歲便結婚,十四五歲有了孩子,那麼這些孩子到了十二三歲便可以結婚,三十歲的十四阿哥也就擁有了可以成家的孩子。 然而,這種童婚並非沒有代價。康熙皇帝的前四個兒子均夭折,大阿哥並非長子,而是因為前面四個孩子早逝才成為皇長子。年紀過小、身體尚未成熟的父母所生的孩子,自然難以健康成長。童婚帶來的,不僅是早早承載責任的沉重,也可能埋下了生命脆弱的隱憂。

清朝的皇室婚姻不但早婚,而且早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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