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像孔雀石綠的問題,來自於大量分散的養殖戶、商戶。
前段時間的楊梅泡藥,就是來自中間的經銷商環節。
之前有媒體曝光上海一個小麵條店長期添加硼砂,只是為了賣的面更好看、更保鮮。
可見食品安全監管最難的是什麼,是「分散」、「多環節」。有害食品無孔不入,在我們的生活中悄然滲透,但來源通常都相當複雜。
我經常觀察那些小麵條店、小賣菜店、小超市,它們的初加工食品和熟食的供貨來源,經常有一些三無產品,或者資質不全,但那些食品構成了我們日常購買食品、食材的主要來源。它們的生產點主要集中在城鄉結合部和鄉鎮,一些偏僻的小地方——我們有時候看到的被曝光的、極其噁心的「黑作坊」,往往就是這些地方。
在這些食品的背後,通常有一個很大而隱秘的供應鏈,往往是以城市或者城市內部的區為單位。
當中產白領們可以選擇山姆、盒馬,但對大多數人來說,上述這些食品來源,才是占絕對絕對多數的主流。
說到麵條添加硼砂,我之前有一次買的乾麵條忘了吃了,常溫下放了一個多月才發現——結果它並沒有腐敗和長黴菌。
有很多事情,是不敢想的。我也了解過一些種植蔬菜的事情,有些藥是直接在灌溉渠溝里添加在澆地的水中。
所以才有了——養什麼的不敢吃什麼,種什麼的不敢吃什麼。
「互害」只是表象,這不能只是依靠人們的道德自律。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時候覺得「放一點點沒事」,商戶的這種自我道德安慰很常見。
總而言之,從種植和養殖,到食品的初加工和再加工,到流通中轉的環節,全鏈條、全方位都存在大量的監管盲區。
這考驗的是兩方面的治理能力:「法制化監管」的執行力,以及「做好細活」的能力。
「法制化監管」,就不能是領導檢查才監管,甚至領導檢查還要暗地裏通知商戶,而是用法律來監管。
如果監管的動力只是為了「應付領導」或者「保證不出事」,就只有運動式執法。
有一些其他國家的經驗也可以學習。比如歐洲的食品監管,警察也是會直接參與執法的。我前面說的那些黑作坊,在歐洲都是警察群體出動直接搗毀。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食品安全本質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警察直接執法或者與食品監管部門聯合執法,就是最強的震懾。
從根源上來說,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鬆懈,有時候在底層邏輯上是「違規」邏輯而不是「違法」邏輯。比如往食品里投放一些有害物質,其實就是慢性毒藥,那並不是「違規添加劑」,而是直接危害公眾身體健康,是要按照刑事嚴懲的。
這一點思維轉變有點像交通法的貫徹——不是交規,而是法律;不是違章,而是違法。
只有讓違規變成違法,而違法的代價很大,那些不良商戶才會害怕。這是所有食品安全監管比較好的國家,都共有的經驗。
媒體的監督也很重要。比如這次媒體對肉類抗生素超標的報道,其實重點不在於某一家企業,而是要讓所有人都看到:這樣的問題是存在的。
只要不斷地有人提醒問題存在,就總會有慢慢變好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