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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養老金漲幾百就要問「貢獻」,拿幾千的反而不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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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論功,這幾十年經濟高速發展,主要歸功於吃苦耐勞的農民工和敢於冒險的民營企業家,體制內對此可以用「亦有貢獻」;若要行賞,農民工所得甚微,企業家得失大體相當,體制內所得遠大於貢獻。 關於六十年來中國農民、工人和體制內的「貢獻」,我就大體說到這裏。當年「負貢獻」的體制內,現在拿着最高的退休金;大起大落的工人,其中大部分拿到了適當的補償;而一直被損害剝奪的農民,至今在拖欠。 如今要求把農民的養老金提高到幾百一千,居然還有人追究農民的「貢獻」,這種人怎麼不去照照鏡子?

我不喜歡在討論農民養老金的時候談「貢獻」,一是用詞不當,遮蔽了真實的歷史;二是沒必要,一個月幾百塊的兜底養老金,哪需要談「貢獻」?

但架不住總有人談,似乎農民的貢獻連一個月幾百塊也不值。那就談吧,不過我談的結果恐怕不太好看,但這是你們逼我的。

既然要談,就不能只談農民,得一起談:農民拿幾百塊就要問「貢獻」,拿幾千上萬的反而不用問,沒這個道理。

本文略論一下農民、工人和體制內六十年來的「貢獻」,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第一部分:從人民公社到分田到戶

農民vs幹部

概念:「正貢獻」與「負貢獻」

人民公社期間農民的貢獻確實不多,這點要承認,沒必要硬拗。我爸就跟我說過,那時候大家都「磨洋工」,到了地里,下巴往鋤頭把上一擱,就開始「擺龍門陣」。畝產稻穀也就三四百斤,人均一畝左右,就算交一半上去,也就200斤,確實沒多少。

所以有的人就說,就算農民一年交500斤穀子,30年也就15000斤,折合3萬塊錢,現在一個月發200塊也不少了。這種算法頗有《九品芝麻官》中尚書大人「當年你爹只不過給我一個爛餅,我還你一百倍」之風範。這也是我為什麼反對用「貢獻」這個詞的原因:雖然交得不多,但是交完之後全家老小就要餓肚子,這筆賬怎麼算?

所以賬不是這麼算的,當年勞動效率不高,不是因為農民懶惰、偷奸耍滑,而是體制使然——不管是誰,只要吃「大鍋飯」,效率都不高。「人民公社」不是農民自己選的,而是被強加的,不能怪到農民身上。誰該負責?當然是當時的決策者和執行者。

所以那時候農民雖然貢獻不多,但好歹是正的,而幹部的貢獻,完全是負數,是「負貢獻」。《我愛我家》那句「你爺爺一失誤,我爺爺就要飯」就是「負貢獻」的經典表述。

概念解釋:秦暉老師創造了「負福利」一詞,提醒我們福利不總是正的,還有負的,「貢獻」也是如此,不僅有正的,也有負的。大家以後可以多使用這個詞,如果能提一下我對這個詞的「貢獻」就更好了。

那「負貢獻」怎麼算呢?可以拿人民公社與分田到戶比較。以我老家的四川丘陵地區為例,公社總人口約1萬人,耕地約1萬畝,幹部約100人,1965年畝產穀子400斤左右,到了1985年畝產800斤左右,也就是說,畝產增加400斤,一萬畝就增產400萬斤,平攤到一百名幹部頭上,人均「負貢獻」4萬斤/年。當然,這不僅是公社幹部的責任,還有上頭的責任,再加100名,人均「負貢獻」攤薄到2萬斤/年。

注意,這是極其保守的算法。

1、當時全鄉吃商品糧的幹部並沒有100人,也就20人左右,即便算上大隊半脫產幹部頂多100人,加上上頭的,10000:200的干群比例遠高於實際情況,但沒關係,我們算多一點,攤薄一點。

2、只算到分田到戶並不夠,如果算到2000年前後農民外出務工,按50%計算(5000人),人均月收入2000元,一年務工收入1.2億元,折合稻穀6000萬斤,攤到200名幹部頭上,人均「負貢獻」一下子跳到30萬斤/年。分田到戶和外出務工都是最最基本的權利,算進去一點不過分。

總結一下,用最保守的算法,當年的「貢獻」就是:農民+200vs幹部-20000。這個驚人的數據其實是提醒我們一個不合理的制度是多麼可怕,以及,作為一個正常人,要分清楚誰是制度的受害者,誰應該為之負責。

那麼,按這樣一個結果,現在體制內七八十歲的退休人員正是應該為當年負責的那個群體,現在大家不計較當年他們的「負貢獻」,反而有人倒過來追究農民的「貢獻」,真是豈有此理。

第二部分:進工廠還是種土地

農民vs工人

概念:「若選擇不自由,則比較無意義」

還有一種說法是用單個人的生產力來衡量,比如一個工人開大卡車,一次運10噸,一個農民靠肩挑背扛,一次也就一兩百斤,所以一個工人的貢獻是農民的一兩百倍。這個說法有道理嗎?

這裏有兩個問題:1、當時農民想去開車可以去開嗎?2、還是說農民太笨學不會開車?

前面舉我爸為例,下面以我為例,我在工廠也幹過很多年。

1994年,我托關係進了附近的東風電機廠。這個廠是三線廠,三線廠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裏面的工人來自全國各地,在當地是個獨立王國,福利待遇與周圍的農民堪稱「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那時候國營廠可以「世襲」,本廠子弟上本廠的技校,略等於直接進廠,子承父業頂崗上班非常普遍。

90年代軍轉民,搞廠辦「大集體」,又叫「勞動服務公司」,「第三產業」,於是像我這樣的農民,我才有機會進去,此為其一。

我在模具車間開銑床,算是技術含量很高的工種,我師父說我是她最出色的徒弟。後來我去東莞打工,在工程部我是領班,下屬有不少來自國企的工人。所以,根本不是農民不能勝任,只是沒有機會。

所以,拿工人與農民的單位產出比較完全沒有道理,因為當年工人能開大卡車,是被安排的,農民只能種地,也是被安排的。

概念解釋:有一句話叫「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套用這個句式,可以說「如果選擇不自由,則比較無意義」。既然當年剝奪了農民開卡車的權利,今天就沒資格說農民只會挑擔,如果一定要比較,那就是耍流氓。

說句後話。實際上,這樣的國企一旦失去國家政策的保護,大多數在市場競爭中一敗塗地,如今的東風電機廠經歷幾輪改制,大幅裁員縮編,大幾千人的廠還剩三四百人。

如果「開大卡車」可以被視為「貢獻大」,那麼這個過程中,國有資產的大幅流失貶值是否每一個工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當然是很荒謬的說法,就好像前面把開車與肩扛對比一樣荒謬。

實際上,東風廠的工人經歷了非常慘烈的下崗,很多人的社保存在斷繳漏繳等問題,一直到2015年前後才徹底解決——這裏面包括待我如親媽一樣的師父,我感同身受。

我為什麼反感現在很多工人反對提高農民養老金?因為他們也經歷過那種「被拋棄」的滋味啊,怎麼對一直被損害的農民毫無同理心呢?國家最後還是承擔了他們的養老責任,這是他們應得的,但憑什麼就認為農民不應該得到遲來的補償呢?活了幾十歲,經歷這麼多,怎麼還想不明白呢?

第三部分:從改革開放到現在

體制外vs體制內

概念:「不限制就是最大的貢獻」

1996年,和很多四川農民一樣,我南下廣東打工。如果要算「貢獻」,這是中國農民貢獻最大的時候。雖然收入比在農村有了很大提升,其貢獻提升得更多,因為農民到手的那點收入實際上被嚴重壓低了。

請注意,這裏面真正主動的角色是誰?我當初南下打工,是政府勸導的結果嗎?不是,是我自己去的,去了還要被查暫住證,有可能被送到樟木頭收容站。「傻子瓜子」是政府鼓勵的結果嗎?不是,是年廣久冒着坐牢的風險自己乾的。

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少管。1986年,中央去溫州考察,問時任溫州市委書記董朝才「溫州經濟是怎麼發展起來的?」,董的回答是:「是放棄了領導。」

這一點到今天也沒變,舉最近爆火的張雪為例。重慶市政府對張雪的支持「一個子兒都沒有」,這沒什麼不對,政府不能隨便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一家企業;浙江國投投了張雪,也不值得驕傲,這次運氣好,下次運氣差怎麼辦?實際上,作為國家/政府來說,真正該做的,仍然是取消限制,比如取消禁限摩和13年強制報廢,這才是張雪這樣的企業家最需要的——如果張雪可以選,我相信他一定會選後者。

概念解釋:「不限制就是最大的貢獻」,這對於體制內來說,意味着終於從「負貢獻」開始轉向「正貢獻」了。核心不在於積極地做了什麼,而在於不限制什麼,也就是說,不幫倒忙就是最大的幫忙。

所以,若要論功,這幾十年經濟高速發展,主要歸功於吃苦耐勞的農民工和敢於冒險的民營企業家,體制內對此可以用「亦有貢獻」;若要行賞,農民工所得甚微,企業家得失大體相當,體制內所得遠大於貢獻。

關於六十年來中國農民、工人和體制內的「貢獻」,我就大體說到這裏。當年「負貢獻」的體制內,現在拿着最高的退休金;大起大落的工人,其中大部分拿到了適當的補償;而一直被損害剝奪的農民,至今在拖欠。

如今要求把農民的養老金提高到幾百一千,居然還有人追究農民的「貢獻」,這種人怎麼不去照照鏡子?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隨想錄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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