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的辭職已經被證實,這是她兩年以來的第二次辭職。如果說第一次辭職是專門策劃的以退為進的策略,那麼這一次辭職可以說是她沒有選擇的選擇,甚至可以說是眾望所歸。
如果說宗馥莉接班以來如果有一件做的正確的事,那就是她這一次真的辭職。
|為什麼說宗馥莉的辭職最好的並且是唯一的選擇?
第一,宗馥莉接班以來,沒有處理好任何關係,既沒有處理好和娃哈哈元老的關係,也沒有處理好和國資的關係,更是在她父親的私事曝光之後,暴露出她在處理家族事務方面的嚴重短板。
娃哈哈出身複雜,股權關係複雜,和一些和過去切割很乾淨的民營企業不同。這種關係在老宗時代,因為老宗不可替代的創始人的身份,他用各種辦法處理,甚至直接撕毀契約(比如和達能的合作),沒人敢說什麼,但小宗,沒有這樣的權威,而權威是不可直接繼承的。
第二,如前所述,娃哈哈的股權關係是很複雜的,這既有娃哈哈自身歷史方面的因素,也和老宗在這個問題上錯失多次通過股改直接成為第一大股東有很大關係。宗氏家族並不是第一大股權的情況下,宗馥莉的接班本身按照現代公司治理就不倫不類,邏輯和情理上並不合理。
之所以後來她接班,也是和其他股東,特別是第一大股東對老宗對娃哈哈的貢獻認可有關。但也說明,老宗作為第一代民營企業家的領袖人物,在公司傳承方面,確實還是停留在家族企業階段,但尷尬的是,第一大股東不是你,你按照家族企業進行傳承,肯定會遺留很多矛盾,而宗馥莉又無法處理這樣的矛盾。
第三,宗馥莉不像老宗,不是不可或缺的。老宗不管有沒有後面的人設崩塌,其對娃哈哈而言,確實是不可替代的。在老宗活着的時候,很難想像一個沒有老宗的娃哈哈,但在老宗去世之後,宗馥莉對於娃哈哈而言並非不可替代,甚至能替代她的人很多。
宗馥莉在繼承了老宗的股權和管理權的同時,把老宗過去的一些並不符合規範的做法也繼承了。
比如,娃哈哈和宏盛的關係,這在公司法上是難以想像的,這種明顯的利益衝突和涉嫌侵害娃哈哈母公司權益的行為,在老宗時代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在宗馥莉時代,不僅僅不收斂,反而是變本加厲,這次辭職的原因「商標使用不合規」,字雖少,但事其實不小。看如何對待了。一句話,宗馥莉沒有任何權威和人設仍然像老宗一樣去做一些事。如果做,必然引發矛盾。
第四,辭職對宗馥莉,還是對娃哈哈都是最好的選擇。宗馥莉這個時候辭職,對娃哈哈的傷害最小,同時,對她個人而言,也是個體面的結果。就這兩年來她處理很多事激化的矛盾而言,這個結果已經很幸運了。
第五,媒體說,宗馥莉要去經營娃小宗,娃小宗的出現,本身就是各種矛盾爆發的結果。但我希望,她能夠總結這兩年來的教訓,反思處理各種關係時的失誤。

宗馥莉本不應該如此,但最終卻是這樣的結果,她沒有老宗的權威,但卻權威地做了很多損害各方利益的事。儘管娃哈哈這種複雜的股權關係在民營企業是個特例,老宗的人設從高大到崩塌也是個特例,但對於所有民營企業的二代而言,如何順利接班,如何遵守契約,如何尊重法律,如何處理各種複雜關係,卻是大家都必須去學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