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治下的德國為何會陷入集體瘋狂?那些原本正常的人們為何會暴露出內心之惡,與納粹同流?
二戰結束後,這些問題已經被無數人探討,也有各種答案。在英國學者瑪麗·弗爾布魯克看來:
「由國家背書的暴力徹底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他們被裹挾着,站在了納粹風暴的此岸或彼岸。我們可以從中辨識出一種獨特的暴力形式:它並非源自個人動機的孤立暴力行徑,而是一種由上層發起、批准、授權,並為下層民眾所接受、執行且在許多方面由其積極性所強化的集體暴力。不僅如此,這種暴力從未掩人耳目,躲藏在遙遠的地方,它就發生在每個人的生活中,甚至發生在第三帝國的核心地帶,為眾人所見證。」
她在《大清算:納粹迫害的遺產與對正義的追尋》一書中還寫道:
「無論自願與否,許多人真心實意地贊同如下做法:將無家可歸的公民從德國社會排擠出去;斬斷友誼;解僱或降級猶太同事;將猶太家庭醫生換成『雅利安醫生』;用納粹世界觀的『種族』觀念將人類同胞重新分門別類;孤立從前的朋友、鄰居和熟人,只因他們與你不再是『同類』。儘管並非每一個人都發自內心地狂熱,但是大多數人發現從眾是一件相對容易的事情,好過冒險讓自己成為暴力和排擠的目標,只要和群體一起,無論是與群體共歡樂還是一同奚落他人,都會變得更容易……在現實中,雖然納粹對於『民族共同體』的願景從未得到全面的實現,但是旁觀者社會卻逐漸形成:在這個社會裏,人們愈發對整個系統的暴力和非人性置若罔聞,而正是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為,使得這個系統得以運作、得以維繫。」
二戰後,德國社會逐步從這種集體瘋狂與迷失中走出。人們甚至有這樣的固定刻板印象:說起二戰後的反思和清算,就自動將德國視為典範。從前西德總統勃蘭特的「華沙之跪」,到奧斯維辛集中營乃至各大集中營的種種紀念活動,從華盛頓特區的大屠殺紀念館,到柏林行人路上刻有銘文的銅片,似乎都在提醒人們,歷史上最黑暗的那一頁已經翻篇。但瑪麗·弗爾布魯克在回顧二戰後幾十年間的納粹審判實錄後認為,清算並不徹底,許多加害者逃脫了罪責,僅僅將目光聚焦於奧斯維辛乃至其他集中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清算本應具有的深度和廣度。
被害的並不僅僅是猶太人
將納粹罪行等同於對猶太人的屠殺,是歷史認知的偏差,因為納粹迫害的對象遠不只是猶太人。正如《大清算》所言:「當我們將目光聚焦於最龐大的也最醒目的犯罪場所(奧斯維辛)時,我們反而可能忽略了人們參與迫害機構和迫害實踐的情況是多麼普遍。」
納粹的「優化社會」運動,迫害對象極廣,所謂「沒有生存價值的人」,包括了殘障人士、同性戀者。當然,更多的是那些「不服從的人」,也就是拒絕與納粹合流的政治犯,他們都不被認為是「雅利安同胞」。
對於這些「少數群體」的傷害和清洗,施害者並不僅僅是納粹,還有社會的各階層,甚至包括那些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比如剝奪殘障人士生命的,就是原本救死扶傷的醫護人員。
即使倖存下來,也不意味着能在對納粹的清算中得到新生。《大清算》中寫道,二戰後的幾十年裏,受害者仍然會在德國社會遭遇歧視,納粹給他們打上的標籤,如精神病患者、反社會人格、不優秀基因等,仍然被他們所背負。
「少數群體」的命運,背後是一套複雜的體制推手,納粹進行了大量鋪墊,直至浩劫到來。在二戰開始前,德國納粹政府已經對異見者進行高壓打擊,不允許異見,將異見者關入監獄甚至處死,關閉各種獨立機構,推行孤立政策。此外,德國社會還逐漸規範了一套狹隘的倫理規範,繼而對同性戀、殘疾人和吉普賽人等少數群體進行「去人性化和去人格化」,列入肉體消滅的範疇。
被包裝的「優生學」理念,也是納粹的重要「武器」,正是依據這一學說,越來越多的德國人相信那些身體孱弱乃至殘障者對社會毫無用處,「沒有生存價值」。納粹繼而推出了安樂死項目,表面上是為重病患者提供臨終服務,但實際上卻用來屠殺那些存在精神缺陷和肉體殘障的普通人,至於缺陷和殘障的判斷標準,則由納粹醫生決定。比如對成年人是否有「生存價值」的判斷標準就是生產力,能從事勞動的就「有用」,沒有能力者則列入被屠殺範圍。
除了肉眼可見的殘障之外,許多兒童(如自閉症和相對內向,或是體質較弱)也被剝奪生命。1939年的第一例安樂死,就是一個出生時沒有四肢的失明嬰兒。
納粹成立了一個組織,官方名稱是「嚴重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科學註冊帝國委員會」,將患有包括唐氏綜合徵、先天性盲、四肢不全或頭面部畸形在內的先天畸形新生兒和三歲以下孩童登記在冊。第一步是屠殺嬰幼兒,後來又延伸到年紀較大的孩童和青少年。
它並不僅僅是納粹的行為,許多民眾也逐漸淪為幫凶,比如書中就提到有父親將自己的女兒送去安樂死以擺脫責任。一些家庭主動將殘障孩子或家屬交給官方處理,事後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是當時德國社會並不罕見的現象。
在集中營時代,被關押的也不僅僅是猶太人,更有政治犯、耶和華見證會信徒、同性戀和各種所謂的「反社會人士」。
《大清算》中提到,集中營囚犯會佩戴不同顏色的三角標識,比如耶和華見證會信徒會佩戴紫三角,政治犯佩戴紅三角,妓女和流浪漢之類的「反社會分子」佩戴黑三角,男同性戀佩戴粉三角,待遇糟糕,死亡率極高。
在這個殺戮體系里,執行者絕不僅僅是納粹黨衛軍,而是社會各階層的不同個體:下命令的官員、提供理論依據(如優生學)的專家、判斷個體是否有「生存價值」的醫護人員、官僚系統中的行政人員,乃至搬運屍體、運輸毒氣的工人……
這些執行者的角色也一直在變化,比如早期安樂死項目的底層工人,後來就成為集中營屠殺的重要執行者。對於他們來說,早期的安樂死更像是「積累經驗」。
也就是說,集中營的大屠殺只是納粹德國罪行的高峰,如果僅僅關注這一階段,就會忽視那些「山坡」上的悲劇。
「旁觀者社會」里,人人都是幫凶
對少數群體的屠殺,主要是基於所謂的「族群健康」,是納粹構建「民族共同體」的手段。在這個過程中,一個「旁觀者社會」逐步形成。
《大清算》中寫道:
「許多人遭到排擠,生活的現狀和渴望被徹底打亂,這些現象實際上是一種避人耳目的暴力形式,其實施由大多數公民的行為所維繫。那些後來聲稱自己『對此一無所知』的人,早已學會對非人性和非正義視而不見。無論是因為本身就篤信,還是說其實並不情願,無論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而同流合污,還是說因為害怕而向不可避免的形勢低頭,每個人在不同時期的情況都各不相同;但是,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德國社會發生了變化,人們在絕大多數情形下,明明目睹他人成為迫害的首當其衝者,卻選擇袖手旁觀。」
旁觀者的出現,基於很多因素,有人是出於職業要求,有人是因為懦弱和恐懼,有人盲目從眾,有人自有欲望和暴力傾向……更多人則兼而有之。「國家」和「民族」成為最大的幌子,使人們逐步適應強權和暴力,支持納粹建立的暴力體制。最終,「人們愈發對整個系統的暴力和非人性置若罔聞,而正是在他們日常生活中的所做所為,使得這個系統得以運轉,得以維繫」。
也就是說,當然,權力才是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納粹統治的暴力模式並非孤立的個體行為,而是有自己的「頂層設計」,由希特拉和其親信發起並授權,由民眾接受並執行。德國民眾默認了納粹體制,甚至將之完善,繼而將自己也變成體制的一部分。僅僅在安樂死項目中,人們就存在着大量共謀,比如對受害者刻意加大或減少藥量,使之死亡,就需要醫生、護士與親屬的共謀。與此同時,那些旁觀者們認為這一切都與自己無關,他們對惡行選擇漠視,並有意排擠少數人,用納粹的「民族共同體」概念為自己開脫並尋求身份認同,順從於權力。
在這種系統性暴力中,人們有着明確分工,以至於幾乎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沒有決策權,只是被裹挾執行某個環節。這並不奇怪,因為在一個強調「集體」的社會體系里,人們會習慣性將自己當成集體一分子,忽視自己作為個體的存在,繼而停止獨立思考,機械執行各種命令和規則,不管這一切有多麼荒謬和罪惡。
《大清算》中提到「自我疏遠」這個詞,「毫無疑問的是,無論是涉及地理位置、知情與否還是具體行動,自我疏遠都是最為普遍的策略。」旁觀者認為「我們向來都對此一無所知」,覺得自己無需承擔責任。這種將罪責轉移到別人身上的策略,即「自我疏遠」。施害者也會採用這一方法,將戰後的「自我」與大屠殺時期的「自我」進行剝離。
也正是因為施害者的沉默和受害者的沉默,反思受到了限制。西蒙•維森塔爾在《劊子手就在我們中間》一書的結尾寫道,納粹黨衛軍經常訓誡囚犯:「不管這場戰爭如何結束,我們都贏得了對你們的戰爭。你們沒人能活下來作證,就算有人能倖存,世界也不會相信他的話……我們會毀掉所有證據,連同你們一起……集中營的歷史將由我們來書寫。」
二戰結束後的最初十年裏,集中營一度被遺忘。雖然德國民眾曾被組織進入德國境內的集中營「現場學習」,但「國家重建」很快成為忘卻集中營的藉口。倖存者同樣不願意多談集中營經歷,畢竟記憶過於慘痛。許多集中營也被挪為他用,或存放軍事物資,或用於商業,或成為政府機構所在地。
60年代後,集中營的記憶開始受到重視,「奧斯維辛」成為二戰記憶的最重要隱喻。兩德統一以來,意識形態化的記憶模式也被扭轉,集中營不再僅僅是抵抗戰士或猶太人的受難地,其他受害者群體也陸續得到紀念。
但對於倖存者來說,他們經歷的「灰色空間」太過沉重,讓太多人一輩子都無法走出來。
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志願者:一份來自波蘭臥底的報告》中,皮萊茨基記錄了他和戰友們的秘密抵抗活動,還記錄了「考波什」:「他們手裏拿着棍棒,一邊狂笑一邊攻擊我們的同志,他們朝着頭部猛打,將他們打倒在地之後,又朝腎臟與其他脆弱的部分猛踢,連人帶靴跳到他們的胸部和肚子上,一邊咯咯笑一邊把人打死。」
所謂考波什,即Kapos,是集中營中因表現良好而擔任監督員的犯人,他們的工作就是監督和折磨其他犯人。有些考波什甚至會在一天內殺死多名囚犯,但這並不足以確保他們自身的安全。阿甘本在《奧斯維辛的剩餘》一書中認為他們的殘忍實際上體現了最為嚴酷的人性與道德困境。類似的道德困境在集中營里隨處可見,比如囚犯會自發抓住並暴打逃跑者,因為如果有人逃跑,大家都會遭到懲罰。被關進地牢的人,會為了搶佔門縫邊的位置呼吸一點新鮮空氣而互相拼命。當有人死去時,活着的人會偷偷割下屍體的肉來吃。
萊維也曾揭示集中營的另一面,他寫道:「與那些理想化的傳記和模式化的辭藻恰恰相反,壓迫越殘酷,被壓迫者就會表現出越廣泛的合作意願」。在孤立無助、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許多囚犯成為了幫凶。他們會與看守妥協,爭取各種工作。比如有一個「拔牙特別小隊」,多半由牙醫組成,他們會將死者的金牙一一拔掉,以供納粹熔化提煉成金。掌管食品配給的囚犯也會利用特權,當有囚犯冒犯負責分湯的人時,一群犯人竟然會一擁而上將他的腦袋按在湯桶里活活溺死,以向掌勺者示好。
即使《大清算》裏提及的那些堅強和抗爭,往往也意味着「踩着別人的屍體活下來」。那些「拒絕放棄自己」的倖存戰略,是讓自己看起來更強壯,這可以讓自己避免被集中營守衛盯上,因為後者會隨時將身體虛弱者拉進毒氣室。在死人身上尋找殘餘的貴重物品,用來與集中營守衛交換食物,也是一種生存之道,本質是與權力的合作。
有些倖存者會迅速適應集中營,這當然是一個墮落過程。書中提到一位幾周後就已經認命並適應集中營生活的女性:
「她對外部世界和其他囚犯的興趣漸漸衰退。對可怕事件的反應漸漸變得木訥,恢復的速度也越來越快。這是一個逐漸麻木的過程。很快,死刑、行刑、鞭打,甚至殘忍虐待的消息都只能引起微弱的恐懼反應,而且即便是微弱的恐懼,也在幾分鐘後就迅速消失了。然後談話聲和笑聲再度響起,集中營的生活繼續下去,仿佛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因為囚犯總會遭遇各種羞辱和痛苦,但無法以暴力回擊納粹守衛,所以往往會將怒火發泄到獄友身上。當部分囚犯成為守衛下屬的「管理者」後(這並不能確保他們不會被趕進毒氣室),不但會為自己謀取所謂的「福利」,還會模仿守衛的行為,對獄友進行各種壓迫。
有人會認為這是為了生存,要想活下去,就必須放棄尊嚴甚至良知,但它畢竟說明了一個事實:最好的人早已死去。《大清算》對倖存者報以深切的同情,這當然是應有之心,但也不能漠視倖存者的暗面。
二戰後清算的「選擇性正義」
因為二戰期間太多的模糊、妥協與合流,無論是施害者還是倖存者,在戰後都陷入沉默。這種沉默甚至被賦予意識形態的意義,被視為「顧全大局」。
瑪麗·弗爾布魯克就寫道:
「1961年4月,一位新教教徒恩斯特·維爾姆對當時的討論做過非常恰當的總結。他觀察發現,許多人認為如果德國人承認他們的罪責,那麼以色列要求的賠償金就會更高。其他人則重複着流傳甚廣的自辯之辭:這不可能是真的,這都是敵人的宣傳,沒有人能夠燒掉那麼多屍體,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紐倫堡不過是勝利者的正義。或者他們會提出更為功利主義的說辭:如果我們無法否認它,我們至少不應該談論它;為了全體人民,我們不應該老是提及一小批罪犯的錯誤行為;最重要的是,為了保護民族的榮譽,我們不應該把它告訴孩子們。最後,維爾姆寫道,德國人民提出質疑,他們怎麼可能知道猶太人遭到謀殺的事情,他們還聲稱,就算猜也猜不到;除此以外,他們還說,他們如何能夠相信自已國家政府的人、自己民族中受到他們信任的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與此同時,政治上的角力和妥協,也讓清算標準變得不公正、國家賠償被操控。最終,「絕大多數施暴者未被追究責任」。
在《大清算》中,瑪麗·弗爾布魯克展現了戰後第三帝國衍生的三個國家(東德、西德和奧地利)對納粹的反思以及審判。西德「區分了應當受到懲罰的所謂少數『真正的罪犯』,以及不應該為納粹統治下所謂輕微的錯誤行為而受到懲罰的大多數人」,使得大多數人脫離了不利處境。西德司法體系還通過大赦法案,使得許多參與納粹行動的政府和軍隊人員免於法律制裁。這些曾經服務於納粹的公務員和軍人甚至有着一致的辯詞:「黨衛軍才是真正的罪人,而他們自己只是參與到行政管理的事務當中」,結果「如果只是單純地遵從納粹制度,協助謀殺機器運轉,則不構成犯罪行為。」
造成這一點的原因,是因為戰後西德政府的工作人員多半是大赦後恢復公職的前納粹政府工作人員,甚至不乏市長和法官。司法系統就在上世紀50年代實現「再納粹化」,多達3/4的法官和律師都有在第三帝國工作的經歷。他們參與了司法政策的制定,可以說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不但自己免於處罰,還維護了許多前納粹人員。東德看似雷厲風行,實際上僅僅是基於意識形態的運動式清算,往往越過法律程序、無視證據,隨意判刑,反而製造了不少冤案。而且對二戰的清算僅僅在戰後前十年進行,之後幾乎完全停頓。至於奧地利,則始終以「希特拉最早的受害者」自居。
這種現象直至冷戰末期才有所改變,但也不免反覆。以奧地利為例,《大清算》中寫道:
「奧地利作為受害國的神話最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受到了挑戰,不過這一挑戰也產生了某些事與願違的結果。在1985年至1986年的總統竟選中,曾經在1971年至1981年擔任過聯合國秘書長,此時成為總統候選人的庫爾特·瓦爾德海姆被人挖出了戰爭時期的經歷和納粹黨人的歷史。這在全世界範圍內引發了關於奧地利人掩蓋歷史、與納粹共謀的議題,不僅將瓦爾德海姆自己的過去置於輿論的聚光燈下,還暴露出許多其他人的劣跡。然而,奧地利國內對這一事件的反應則截然不同。相當多的大眾媒體以及部分顯要政客(包括瓦爾德海姆本人)都將這一反對他的事件誹謗成世界猶太人大會的陰謀。原來,重提歷史、擾亂和平、污衊奧地利士兵(畢竟按照奧地利的『神話』,他們同樣是希特拉的戰爭的受害者)受人敬重的戰爭履歷的『惡行』要怪罪到國際猶太『遊說團體』的頭上。所以一方面,瓦爾德海姆事件在戰後第一次激起了關於納粹過去的公眾辯論,另一方面,它又幾乎立即被反猶主義所裹挾。」
正如瑪麗·弗爾布魯克所言,法律和賠償層面的清算絕非全部,要讓一代代人將這個教訓掛在心上,唯一辦法就是在記憶層面進行清算。記憶不同於法庭審判,後者會隨着結案而結束,但前者卻是對真相的持續探尋,對良知的堅持。只是,人類永遠無法避免自己的片面和選擇性遺忘,大清算也註定不會徹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