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選舉制度在外人看來,有其難以理解的成分。
比如,川普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勝出,但他得到的選票比對手希拉里.克林頓少了將近三百萬張;小布殊2000年戰勝戈爾當選,後者其實比前者多得了50多萬張選票。
美國的選舉制度為什麼如此奇特?
核心在於間接選舉,即,最終由選舉人團的選舉人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在前面提及的川普與小布殊勝選的例子中,共和黨候選人得票均落後於民主黨人,最終卻令人吃驚的勝出,這是因為他們得到的大選舉人票超過了270張,這是進入白宮的門檻。
為什麼要由選舉人團來選舉總統
這一制度可以追溯到1787年美國『憲法』。該憲法規定了通過一輪投票間接普選總統的規則。
美國的開國元勛認為,這一選舉制度是介於直接普選總統與國會選舉總統之間的折中方案,後者被視為過於不民主。另外,不採用直接選舉也因美國為聯邦制國家,制憲會議元老們認為應考慮到各州自治的特性,採取選舉人團來保障各州利益。
然而這一制度在今天看來似乎漏洞百出,尤其顯而易見的是在得票多的候選人反而敗於得票少的候選人的情況下引發的爭議最多。
幾十年來,向美國國會提交的旨在修改或廢除選舉團的修正案數以百計,但無一成功。
誰來擔任選舉人
美國目前共有538個選舉人席位,這個數字是美國國會參議員和眾議員席位的總和外加華盛頓特區三個席次。選舉人大部分來自各黨地方負責人,他們的名字並不出現在選票上,他們中絕大部分並不為民眾所知。
每個州擁有的選舉人與其擁有的眾議員和參議員席位相等。眾議員的席次取決於各州人口比例,參議員每州兩席。
例如,加利福尼亞州有55個選舉人,德克薩斯州有38個選舉人。佛蒙特州、阿拉斯加州、懷俄明州和特拉華州只有3名。
在一個州贏得多數選票的候選人將贏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但內布拉斯加州和緬因州除外,這兩個州按比例分配選舉人。
這是美國選舉團制度的特別之處,除了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個州外,其餘4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均實行「贏者通吃」,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得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
備受爭議的選舉人制度
2016年11月,川普贏得了306張選舉人票,數百萬美國人曾呼籲選舉人不要把票投給川普,但最終結果只有兩名德克薩斯州選舉人叛變,川普最後獲得了304票。
這種情況並非罕見。美國共有五位總統在普選中失敗,卻經由選舉團當選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是第一位,他在1824年擊敗了安德魯-傑克遜。
2000年總統大選在佛羅里達州在共和黨人小布殊和民主黨人戈爾之間引發了一場史詩般的爭議。戈爾雖然在全國贏得了更多選票,但小布殊在選舉團贏得了271票。
選舉團制度建立以來一直爭議不斷,支持者認為該制度可以更好地顧及小州和偏遠地區的利益,有利於鞏固聯邦,同時也可確保各州選票的相對獨立性。反對者則認為選舉人制度違背選舉的多數決原則,違反「一人一票,每票平等」的原則等等。
選舉團只是走過場還是真投票
美國憲法沒有任何條款規定選舉人必須這樣或那樣投票。
儘管有些州要求選舉人必須尊重普選結果,但到目前為止,「不忠誠的選舉人」通常只面臨罰款。但在2020年7月,最高法院裁定,如果這些「不忠」的選舉人無視人民的選擇,他們將受到懲罰。
1796年至2016年間,在總統選舉中出現了180張與預期相反的選舉人票,但它們從未改變誰將入主白宮的最終結果。
選舉團何時投票
選舉人將於12月中旬在各自所在州舉行會議。2025年元月6日,在對選舉人投票結果正式計票結束之後,國會將莊嚴宣佈美國新一屆總統的名字。當然,選舉結果早就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