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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紀錄的尋釁滋事案:內蒙11牧民維權被抓,開庭93天仍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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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檢察院不願辦案,公安繞路而行

2020年9月18日,巴彥淖爾市公安局提請巴彥淖爾市檢察院對11位牧民批准逮捕。巴彥淖爾市檢察院經審查後,作出了不批捕的決定。

在《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中,巴彥淖爾市檢察院指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決定。「吉仁浩雅爾等牧民與華拓礦業簽訂了草牧場補償協議,雙方存在草場補償款糾紛。」巴彥淖爾市檢察院認為,吉仁浩雅爾等牧民在向華拓礦業索要草牧場補償款時,雖然存在攔截的行為,但事出有因,不宜認定為「(黑)惡勢力」和「尋釁滋事」。

吉仁浩雅爾親屬向筆者介紹,市級檢察院不予批捕後,2020年9月20日11位牧民被釋放回家;但辦案者並未死心,他們想方設法,非要去追究維權牧民的刑事責任。2021年4月29日,吉仁浩雅爾等8位牧民被逮捕。批准逮捕的,變成了縣級的烏拉特前旗檢察院。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在法律上投機取巧,以戶籍所在地為由將案件移交給烏拉特前旗公安局,以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的名義,向烏拉特前旗檢察院申請逮捕。」吉仁浩雅爾親屬認為,公安如此操作,就是為了繞開依法、依證據辦案的市級檢察院。被告人家屬說,這些牧民,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殘」。

繞開上市級檢察院後,案件朝「有罪」方向推進的確進展順利。2022年9月12日,烏拉特前旗檢察院作出了一份《起訴書》。

牧民們一度被指控系「惡勢力團伙」罪後2023年6月6日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又變更起訴書,「惡勢力」罪名」被撤銷。受訪者提供

在該份《起訴書》中,維權的牧民們不僅被指控「尋釁滋事罪」,還被指控為「惡勢力犯罪團伙」。

檢方指控稱,自2011年起,吉仁浩雅爾及其妻子、妻弟等人,在芙蓉礦架子山採區所佔草牧場屬於「牧民集體所有、使用情況下」,為謀求個人非法經濟利益,多次採取攔截、堵路、阻工等方式,迫使相關礦企簽訂及履行高額的草牧場補償協議。

牧民的信訪行為,也成了「犯罪事實」。檢方稱,吉仁浩雅爾多次組織牧民以上訪等方式向企業、當地政府施壓,以此迫使企業儘快交錢,「實施了多次尋釁滋事犯罪行為,並造成相關企業、施工單位等產生停工停產等巨額經濟損失。」

《起訴書》表示,吉仁浩雅爾等人糾集牧民,實施尋釁滋事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符合惡勢力所具備的特徵,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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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企拿錢開路「保護傘」眾多,非法採礦一度被「不起訴」

在這樁因非法採礦而起的案件中,烏拉特前旗檢察院積極地對維權牧民進行批捕、起訴,讓維權者時刻感受着「司法的力量」;但對非法採礦的礦企,該檢察院卻難得地發揮起了「司法的溫度」。

筆者獲取的案件資料顯示,華拓礦業被烏拉特前旗檢察院認定「在未補辦相關徵佔用草原審批手續情況下……非法佔用草原面積386.5畝」「在無審批手續情況下,非法佔用242畝草原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等犯罪事實。但在華拓礦業「主動」繳納了84.6萬餘元的行政罰款後,烏拉特前旗檢察院於2022年3月9日作出《不起訴決定書》稱,「涉案礦企主管人員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自願認罪認罰;華拓礦業已對部分非法佔用草原植被進行恢復,並全額繳納行政機關罰款。」該檢察院還強調,考慮到當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要求和保護民營企業,以及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對華拓礦業不起訴。

破壞草原的礦企在交完罰款後未被起訴,理由之一是「保護民營企業」。受訪者提供

對保護家園的牧民果斷逮捕,卻對毀壞草原的無良企業「少捕慎訴」,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如此「雙標」之舉,令牧民的親屬們感到憤慨。

「肆意破壞草原的非法行為,和針對無良礦企的維權行為,到底哪個對社會的危害更大?難道就因為礦企有錢、有保護傘嗎?」維權牧民的親屬問道。

吉仁浩雅爾家屬還介紹,當地政府對非法礦企的「保護」是持續多年的,檢察院的「定罪不訴」是2022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曝光的前一個月做出的成績。

對華拓礦業非法採礦、肆意破壞環境卻能逃脫法網,被控犯罪的牧民及親屬繼續展開了持續的舉報和控告。正義的天平,也終於逐漸傾向了牧民們。

烏拉特前旗體制內人士向筆者表示,當地政治生態腐敗特嚴重。「三任公安局局長、兩任旗委書記、一個旗長被查,兩個人大主任一個跳樓死亡一個相繼被查。」2022年4月6日烏拉特前旗礦山被中央環保督察組曝光後,4月11日,時任烏拉特前旗人大主任(烏拉特前旗原政法委書記兼烏拉特前旗礦山整頓組組長)劉基平在政府辦公大樓跳樓自殺,官網一直未披露此事。

筆者獲得的巴彥淖爾市應急管理局前局長王平(原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局長)、烏拉特前公安局前局長賈淨博的《刑事判決書》等有關材料,均顯示他們是華拓礦業的保護傘。

被告人家屬說,牧民長期舉報華拓生金礦業非法佔地非法開採問題2021年終於被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立案偵查,可是2022年3月9日被烏拉特前旗檢察院不予起訴,《不起訴決定書》上,檢察院閉着眼睛說謊,寫的華拓生金的大坑2015年後停止開採,但烏拉特前旗自然資源局對牧民的「信訪答覆」是這樣寫的:華拓礦業2016年和2018年仍因非法開採被處罰,「還有我們拿到的30多起華拓礦業的處罰單,都是打臉的證據。」

中央環保督查組曝光後,2022年8月,華拓生金礦業及相關負責人重新被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提起公訴2024年1月被烏拉特前旗法院以非法佔地、非法開採罪定罪判刑。華拓礦業被判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罰金共計50萬元,被追繳違法所得144萬元;相關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緩刑。同時華拓礦業被判「停止侵害被占草原,繼續修復被占草原,承擔被占草原的生態服務功能期間損害費232萬餘元」。

華拓礦業被「以罰代法」「以罰代刑」的部分行政處罰單。受訪者提供

「華拓礦業仍然被從輕發落了,公安局、檢察院就僅僅只把2014年一年的非法開採判刑,說是其它歷年的財務流水賬查不到了。這不是糊弄鬼嗎?它長期非法佔地、非法開採沒人查處,相反公安局、檢察院將舉報華拓礦業的11位牧民頭上給定了245萬元,理由是阻攔舉報行為給華拓礦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可想而知華拓礦業是如何成為當地礦霸的,原來是離不開公安局、檢察院等執法部門的悉心保護。」

2022年4月6日,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石泰峰深入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現場督辦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曝光的華拓生金鐵礦破壞生態問題整改情況。圖源:內蒙古日報

牧民們《起訴書》中被指控的第五起和第六起犯罪事件,分別是2013年5月31日和2017年6月2日兩次堵攔華拓生金大坑的事件。「同樣是被檢察院不予起訴的華拓生金礦業。」牧民們說,每次阻攔後,牧民第一時間向各職能部門報案,現場沒有吵架打架情況,始終都是心平氣和的。接到電話的個職能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到現場後第一時間讓礦業公司停止開採,再對礦業公司進行所謂的「以罰代刑」「以罰代法」,然後再裝糊塗繼續讓其盜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法規指南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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