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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敬:陪審員不可能正義投票 只是技術性的事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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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不是像中國貧下中農根據自己的出身和經驗想像的那樣對意識形態的正義投票,而是對技術性的事實投票,例如你認為川普確實開了某某發票嗎?或者確實把發票開在競選經費名下嗎?

沒有哪一個藍區(尤其是多元化程度高於紅區的大城市)會挑不出親川的陪審員,檢方的否決不可能像費拉右派想像的那樣純屬形式,雙方否決以後剩下的只能是不會讓自己的政見落下把柄的人,而且必然有親川的人在內可以一票否決的,否則逃不過無限制的有理由排除。

同一個人在貧農團公審地主的時候會遭到政工幹部分階段誘導,例如你認為他是修橋補路膽小怕事的好人,不相信他會給解放軍下毒對不對?但是你你肯定知道他平時就經常說崇拜美國技術和兵力的話,對中國的力量沒有信心對不對?這樣就好辦了,你愛不愛國?如果愛的話,知不知道美國打敗朝鮮就會打我們?如果你只顧小節不顧大局,不配合國家消滅不可靠份子,是不是實際上就是背叛中國人民?所以你要麼配合表演,要麼自己加入反革命分子的行列吧⋯⋯

同一個人在面臨川普有沒有罪的時候,會說我相信川普不會犯罪,但法官誘導說,你只能對川普有沒有開某類發票的時候,就無法硬著頭皮說他沒有開了,接下來如果問你認為開發票有沒有罪,他還是會回答沒有罪,但這個問題不會提出。

選擇提問,對陪審員解釋,是法官的特權,法官從來都是可以運用特權,對同樣的案情和同樣的陪審員,向不同方向誘導,實現自己目的,但費拉右派所說的那些扯淡,不過是自己和自己的貧下中農祖先在工作組幹部操縱下的經驗而已,他們現在也無非是在白區黨的操縱下做同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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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裁決總是說某項罪名成立從來沒有聽說某項事實成立的罪名不確定而達成裁決,這邏輯上就有毛病。而且陪審團成員有很大的自由意志權力,並非只是隨着法官指令動作的機器。====@Yongbi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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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法官的誘導是相當有問題的。比如說,他的發票上是寫"法律用途"的,但法官說,根據證詞這是造假因為實際上是競選用途。但這種程度的造假並不一定構成犯罪,必須要「為了非法用途」偽造才構成犯罪。法官的雞賊在於,他給陪審團的指示中列舉了3種可能的「非法」用途,但陪審團不必對具體的非法用途達成一致,只要一致認為非法就行。這就造成一種陪審團"一致"的假象。因為其中有一項是該造假是為了非法報稅,可是這種「非法」報稅的結果竟然是向政府多交了稅……結論是,在這種法官引導下陪審團很難不做出有罪判決。====@earthengine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劉仲敬的X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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