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文網報道,涉案人員達8人、震驚波士頓華埠社區的中餐館大規模洗錢案中,首名嫌犯認罪。
居住在波士頓南部的亞裔聚居區Braintree鎮的華裔男子,劉某周三承認了他參與了一起精心策劃的洗錢案。
根據波士頓聯邦法院發佈的起訴文件,現年36歲的劉承認合謀洗錢以及持有並意圖分銷大麻。他將於明年4月24日接受法官的宣判。
起訴文件顯示,劉是一個大規模的大麻走私犯,他通過曾某和其前夫張某在波士頓華埠開設的一家中餐館進行洗錢。
張某還是另一家公司的所有人,這是一家總部位於麻州Hanover鎮的電子和餐廳供應商。
調查人員說,至少有三次,劉被發現將裝有數萬元毒品收益的現金袋送到這家中餐館,曾隨後將這些錢通過電子轉賬匯到劉在美國和Z國的多個賬戶上。
去年7月,波士頓聯邦大陪審團起訴了劉、曾、張和其他4名華人,指控他們共謀洗錢和匯款,包括對數千萬元的販毒收益進行洗錢,以及通過盜竊和使用假的禮品卡購買和跨國運送數千件蘋果產品。
涉案的8名被告:
1.劉某(音譯,* Liu),36歲,麻州布倫特里(Braintree)
2.張某(音譯,* Zhang),48歲,新罕布殊爾州溫德姆(Windham,NH);
3.曾某(音譯,* Zeng),47歲,麻州昆西(Quincy,MA);
4.馮某(* Feng),32歲,麻州昆西(Quincy,MA);
5.曾某(音譯,* Zeng),30歲,麻州(MA)
6.曾某(音譯,* Zeng),58歲,麻州昆西(Quincy,MA);
7.曾某(音譯,* Zeng),45歲,麻州漢諾威(Hanover,MA);
8.曾某(音譯,* Zeng),59歲,新罕布殊爾州溫德姆(Windham,NH)
在涉案中餐館的老闆被起訴後,這家中餐館一直處於營業的狀態。
根據起訴書,串謀洗錢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涉案財產價值的兩倍。
持有並意圖分銷大麻的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